为加强和规范就业见习单位建设,发挥典型示范和劳动引领作用,提升就业见习工作质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将开展国家级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示范单位创建活动,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开展国家级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的通知》(人社部函〔2023〕10号)和《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国家级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的通知》文件要求,现开展国家级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申报工作,具体如下:

一、创建对象

海口市辖区内开展就业见习工作的各类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优先参加百万见习岗位募集计划并表现突出的各类单位中创建。

二、创建原则

创建活动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坚持自愿申报、先创后评;坚持严格执行创建标准和程序;坚持动态调整,注重实效。

三、申报材料

(一)填写《国家级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示范单位申报表》(附件1);

(二)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三)创建工作方案等相关材料。

四、受理时间

即日起至2023年4月17日。

五、受理部门及地址

有意者请将申报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海口市人力资源开发局。

地址:海口市美兰区嘉华路2号7号窗口

联系电话:0898-65378150

邮箱:3371952568@qq.com




海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