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一些“80后”甚至“90后”干部贪污腐化,动辄侵吞、骗取公款的报道屡见不鲜。为警醒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特别是年轻干部引以为戒,纪工委监工委特选取了8起年轻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予以刊发,供对照查摆、自警自省。

1.江西省庐山市委原“80后”副书记周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09年至2020年,周麟在担任星子县委常委、县委办主任、县委统战部部长、庐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庐山市委副书记等职务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或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在税款缴纳、贷款审批、土地出租、工程承揽、工程款拨付、案件处理、子女入学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索取、收受他人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26.03万元。其中,开发商屈某某为了得到和感谢周麟在税款缴纳、贷款审批、案件处理等方面的帮助,多次送其财物共计57万元。2016年11月,周麟以其母亲名义在屈某某处投资20万元。2017年2月,周麟要回该20万元。后屈某某以支付该投资回报为名在庐山市委大院送给周麟5万元。此外,周麟还多次非法索取、收受蒋某某20万元。2015年,因周麟要求,蒋某某委托朋友在香港购买一颗价值4万元的1克拉钻石送给周麟,周麟收下后将该钻石送给武宁县官员杨某某。因涉嫌严重违法,周麟于2020年8月27日被九江市监察委员会采取留置措施,因涉嫌受贿罪,于同年11月20日被刑事拘留,同年11月27日,检方对其决定逮捕,同日,德安县公安局执行逮捕。

2.上海市金山区经济委员会原“80后”副主任金英丽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16年至2019年间,金英丽利用其担任金山卫镇副镇长、区经委副主任等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贿赂。为帮助某公司在退税、避免因发布虚假广告受到处罚等方面谋利,金英丽多次收受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夏某贿赂,并用这些钱购买高级轿车、理财产品等。除了直接收钱外,金英丽在和一家公司交往时,还让对方为其购买家具、支付租房费用等。2020年5月26日,金英丽接受上海市金山区监察委员会监察调查,同年12月,因受贿538万余元,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100万元。

3.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发改局价格与收费管理科原“85后”工作人员郎筱鲁受贿问题。自2012年开始郎筱鲁接触网络赌球,从一开始的50元、100元投注到之后的500元、1000元投注,逐渐从球迷变身成了赌徒,疯狂时甚至一个上午输掉二三十万元,赌球导致郎筱鲁欠下了上百万元的债务。为缓解财务窘境,郎筱鲁以权谋私,先后受贿9.8万元。2018年4月28日,郎筱鲁被开除公职,并依法移送富阳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2018年8月31日,郎筱鲁被富阳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期执行一年六个月。

4.北京市东城区某离退休干部休养所原“90后”出纳员王雪贪污公款问题。工作期间,王雪使用假的银行对账单,模仿单位领导的签字,通过现金支票将公款转移到个人账户。后来,连现金支票都懒得用了,直接通过银联将单位账户的钱转到自己名下。王雪利用职务便利,侵吞、骗取公款多达720余万元,均用于个人奢侈消费。2019年3月,因涉嫌贪污罪被东城区监委留置,同年9月被开除公职。2019年12月,被东城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万元。

5.贵州省思南县社会保险事业局原“90后”会计兼出纳张艺贪污问题。作为财务工作人员,张艺利用职务之便,虚构了王某某等10人在思南县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事实,又以王某某等10人参加其他社会养老保险为由申请城乡退保,骗取社保资金,同时还侵吞了杨某某等89人退回的重复领取养老保险待遇金(含死亡超领),涉案金额共计40余万元。2018年8月15日,思南县人民法院判处张艺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

6.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余杭区税务局派驻余杭区市民中心余杭分中心不动产交易窗口原“95后”工作人员田琦浩严重违法问题。2020年年满25岁的田琦浩利用职务便利,仅在2019年1月到12月之间,就侵吞国家财产达595万元,用于奢侈消费、购买豪车和网游充值。目前其涉嫌职务犯罪问题已被移送检察机关提起公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7.北京市东城区人事考试中心原“90后”科员肖一南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16年6月至2017年9月,肖一南伙同另外两人,先后多次接受某教育培训机构的请托,在9次国家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资格审核过程中,利用其负责考试报名资格审核确认的职务便利,由其提供系统密码,采取异地登录进行确认等方式,违规将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予以审核通过,与他人共同收受好处费共计103万元,肖一南个人实得49万元。2017年11月,因涉嫌受贿罪、滥用职权罪被东城区监委留置,2018年7月肖一南被开除公职。2018年11月,被东城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

8.北京市东城区房屋土地经营管理二中心原“80后”人事干部赵晶贪污问题。2014年7月至2019年2月,赵晶利用职务便利,截留单位退休人员企业补贴款、抚恤金,打入其个人和家属银行账户,非法占有公款共计人民币163万余元,用于其个人消费、购买理财产品等多项支出。2019年3月,因涉嫌贪污罪被东城区纪委监委留置,同年8月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2019年10月,被东城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5万元。

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工作报告指出,“高度关注年轻干部违纪违法问题,加强教育管理监督。”全区各党委(党组)要扛起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注重加强对年轻干部的教育管理和关心关爱,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常提醒、时警醒,让年轻干部知敬畏、明法纪,防止小毛病变成大问题、好干部变成“案中人”。年轻干部更要坚定理想信念、心中“戒尺”高悬,时刻保持清醒头脑,将遵纪守法、以俭修身、以廉兴业、尽职尽责等当作为人处世的基本原则,以自尊、自警、自爱、自省的态度踏实干事创业,自觉担负起党和人民赋予的时代重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