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经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刘刚同志任海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信访室)主任(继续试用),免去其海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科(农民工工作办公室)科长职务;
张高扬同志任海口市人力资源开发局(海口市就业局)办公室副主任,免去其海口市人事劳动仲裁院人事争议仲裁庭副庭长职务;
免去李相明同志海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保险科(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科长职务,另有任用;
免去张钟钰同志海口市人事劳动仲裁院劳动争议仲裁庭庭长职务;
免去黄日东同志海口市人事劳动仲裁院副院长、人事争议仲裁庭庭长职务。
中共海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
2021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