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市人社局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深入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开拓进取,积极作为,推动人社各项工作平稳较快发展,各项工作任务顺利完成。

    一、就业形势持续保持稳定。以“优化就业、服务民生”为出发点,紧密围绕“民生为本、人才优先”工作主线,始终把稳就业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坚持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确保全市就业形势持续稳定。截至2019年11月底,全市新增就业人员37960人,完成年任务33000人的115.03%,已超额完成任务;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再就业10161人,完成年任务12675人的80.2%,预计至12月底可顺利完成目标任务;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就业6868人,完成年任务 7000人的98.11%,预计至12月底可顺利完成目标任务;11月末,我市城镇登记失业率为1.70%,预计12月末,城镇登记失业率可控制在3%以内。发放创业担保贷款5285万元,扶持392人自主创业,其中小微企业1个,实现我市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零的突破,共带动1261人实现就业。

    一是落实就业创业政策促进就业。以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了《海口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海南省关于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进一步促进就业工作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海府办函〔2019〕222号)文件,明确了各职能单位的职责分工,同时要求各职能单位抓紧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和配套政策。按照省政府2018年56号文件要求,在支持企业稳定岗位、鼓励失业人员参加职业培训、加大技术技能提升补贴力度、加大创业担保贷款贴息等13项措施上抓落实、促成效。二是大力推进创业带动就业。充分发挥创业担保贷款的效应。落实《海口市创业担保贷款实施办法》,完善创业贷款审批发放工作,对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报条件的个人发放最高额度由原来的10万元提高到15万元,贷款期限延长至三年,第一年及第二年由财政给予全额贴息。依托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设施等公共平台,提供创业指导和服务。举办创业创新大赛、青年服务技能大赛等活动,营造大众创业良好氛围。三是强化职业技能培训提升就业。结合海口实际,研究谋划《海南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2019—2021年)实施方案》,在加大贫困劳动力和贫困家庭子女技能扶贫工作力度、对重点群体开展有针对性的职业技能培训、充分激发培训主体的积极性、有效增加培训供给、不断完善职业培训补贴政策等方面开展调研和实地论证工作。贯彻落实失业保险支持技能提升补贴政策,通过加强政策宣传、完善申报程序、简化审批流程等办法,吸引各企业和单位职工参与。四是扎实推进稳岗补贴工作。为贯彻落实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就业岗位政策措施,加大援企稳岗力度,维护就业局势总体稳定,我局积极推进我市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护航行动”工作,切实帮助企业减轻企业负担。

    二、社会保障网进一步织密扎牢。海口市社会保险各项工作进展顺利,截至2019年10月底,全市基本养老、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80.9万人,68.7万人,52.0万人,50.7万人。养老、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分别比去年同期增长14.88%、10.64%、11.44%、9.55%;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数45.33万人比去年同期45.38万人下降0.11%。总参保人次 297.66 万人次,同比去年增长9.89%。

预计2019年年底全市基本养老、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82.5万人,69.97万人,53.2万人,51.9万人,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数45.33万人,合计参保人次为302.96万人次,预计同比去年增长9.57%。

    一是积极落实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政策,减轻企业缴费负担。我省失业保险单位缴费比例自2016年5月起,已由1%降为0.5%,继续执行至2020年4月30日;工伤保险费率自2018年5月起,在用人单位(含建筑业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现行费率(0.2%--2.25%)基础上下调50%(0.1%-1.125%),继续执行至2020年4月30日。自2019年5月1日起,我省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包括企业和机关事业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统一降为16%。经与2019年4月份海口省、市两级企业社会保险费申报情况比对,自5月开始降费至10月,养老保险平均每月减费为11000万元。降低养老保险单位缴费费率政策,给省、市两级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带来巨大的政策红利,惠及缴费企业43675户,企业减费红利凸显。二是贯彻执行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2019年7月,海口市人社局如期圆满完成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14年连调任务,此次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普遍调整共117784人,月调整增加基本养老金1663万元,月人均增加141.19元,其中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符合调整20102人,月调整增加基本养老金405万元,月人均增加201元,调整后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人均养老金达5636.51元/月;企业单位退休人员符合调整97682人,月调整增加基本养老金1258万元,月人均增加129元,调整后企业单位退休人员人均养老金达2415.86元/月。三是加大防控,各项社保基金管理安全规范。加强基金管理,确保社保基金安全运行。严格按基金支付流程,加强各社会保险基金支付的审核环节,严格按各定点医疗机构的合作协议,审核支付医疗、工伤、生育、城镇居民医保等基金,杜绝支付不符合手续、不符合规定的支出项目及支出标准的单据行为的发生。科学编制社保基金预算,严格预算执行,定期分析社保基金运行基本情况,确保基金当期收支基本平衡。四是推进社保卡“一卡通”管理服务模式。不断优化社保卡服务管理,强化人社领域社保卡应用。在省人社厅的统一部署下,推进社保卡在就医服务、公交出行、财政惠民补贴资金发放等其他政府公共服务管理领域的应用。对接海口市公交集团研究社保卡在城市公交领域应用;启动社保卡在公安酒店住宿登记应用环境改造试点工作;配合市社保局督导定点医疗机构社保卡持卡就医结算率逐步提升。加大宣传力度,开展在党媒报纸、微信公众号、农村、校园、住宅小区、电梯间和海南有线电视的社保卡宣传工作。截至2019年10月底,海口市新增制卡6.03万张,累计制发社保卡137.43万张,激活社保卡108.9万张,整体激活率79.26%。

    三、劳动关系总体平稳可控

一是认真受理和查处群众举报投诉案件。2019年以来,紧紧围绕工作职责,积极做好投诉受理和立案工作。共接待群众来电来访4553人/次,处理各类案件95件。其中:立案调查案件83件,法定期限内结案率100%;调解案件9件,涉及人数69人,涉及金额858660元;不予立案3件。查处理各种批办转办件3件;答复12345市长热线210件。劳动用工备案共342家,涉及劳动者3106人。集体合同签订备案共35家,涉及劳动者1949人。受理用工单位劳动保障年度书面审查50家,涉及劳动者8567人。对16家用人单位进行责令改正,对4家用人单位进行行政处理;对5家用人单位进行行政处罚,处罚金额14.7万元;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伪造居民身份证案件1 件;办理核查建设和承建单位退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40件。在全省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考核中我市被评为A级;海口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被评为全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2017-2019年度优质服务窗口。

二是及时参与处置突发群体性事件,妥善解决农民工群体性工资诉求。及时高效快速处置因拖欠农民工工资所引发群体性事件,共处置突发事件36起,涉及人数719人,涉及金额2880.62万元。积极调查处理舆情事项,及时有效地控制舆情的扩大传播,避免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依法依规处理上级督办、指定案件和网络舆情19件。

三是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专项检查工作力度,努力遏制严重劳动违法行为。一是做好迎接国家、省、市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考核工作。二是对各区(含高新、保税、桂林洋开发区等)2018年度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情况进行考核。三是对管辖的建设领域用人单位,开展海口市政府工程和社会投资工程项目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的摸底,排查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隐患。四是联合海南农商银行开展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设立的多项检查及服务工作。五是开展对海口市人力资源市场秩序所涉及职业介绍、劳务派遣等内容进行专项检查。与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开展全市人力资源市场双随机抽查工作,共检查8家海口市辖区内的人力资源服务公司。2019年以来,共执法检查各类用人单位850 家,其中共检查工程建设施工项目145 个,包括政府投资项目有18 个。

    四、扎实做好人事管理工作

一是组织开展海南省优秀高技能人才奖评选初审评选工作。根据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19年度海南省优秀高技能人才奖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琼人社函<2019>604号)和海南省优秀高技能人才奖评选奖励实施办法(琼办发<2015>10号)的要求,结合送评人员情况,我局成立2019年度海南省优秀高技能人才奖评选表彰海口初审评审委员会,并组织专家对30名候选人进行初审,25人通过初审,5人未通过初审。

二是做好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做好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结合年度职称评审、人员流动、机构改革等情况,适时做好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动态调整。共为265家次事业单位办理岗位调整,其中共调整各类岗位1895人,人员聘用备案6494个。进一步规范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流程,加强对公开招聘工作的指导与监督。共完成海口市民游客中心等26家(次)事业单位的公开招聘工作,共核准录用人员577人,共批复8家事业单位招聘工作方案。共办理各事业单位人员流动人事调动手续38人,调出手续7人;办理出国政审25人。

三是积极开展职业技能提升行动。2019年,全市共组织开展职业培训141场,共培训5869人。其中职业技能培训73场,培训3727人;创业就业技能培训59场,培训1876人;转移引导性技能培训4场,培训136人;社戒社康技能培训5场,培训130人。组织职业技能鉴定考核109场,12776人参加职业技能鉴定考核,5333人获取职业资格证书,其中,获得初级资格为570人、中级2506人、专项能力证书为2257人;组织1127名退役士兵参加汽车驾驶职业培训。  

四是做好人力资源机构服务管理工作。一是开展人力资源机构许可。今年共审核69家人力资源机构,目前,全市已经许可的人力资源机构达到117家,从业人员2558名,其中有587名工作人员取得人力资源服务职业资格。二是健全市级公共就业服务工作平台。以市人力资源市场为主体,构建公共就业服务平台,服务面积近4000平方米,为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提供政策咨询、求职招聘、就业指导、技能培训以及就业失业登记等就业管理服务。截至目前,开展现场招聘会共计41场,已累计2804家企业参加招聘会,累计提供就业岗位54610个,进场求职人数16394人次,收到简历8569份,达成意向2973人,拟录率35%。

    五、2020年工作计划

   (一)持续稳定扩大就业。坚持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支持劳动者通过新业态实现多元化就业,稳定和扩大就业,推动实现更高质量就业和充分就业。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计划和“高校毕业生基层成长计划”。全年实现城镇新增就业33000人以上。继续推进“信用社区”建设,力争实现创业担保贷款扶持创业470人以上,带动约1500人实现就业。全年推介创业项目不少于30个。加强职业技能培训,提升就业服务能力。

   (二)加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继续加大扩面征缴力度,确保完成年度征缴“硬任务”。做好养老保险待遇计发工作,继续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工作,继续完善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工作,加大社保经办工作信息化建设,做好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

   (三)构建和谐稳定劳动关系。抓好基层调解组织建设工作,积极建立多渠道、多层次的调解组织网络。与全市机构改革工作一并推进,完成我市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体制改革工作。解决好劳动关系领域的突出矛盾。全年投诉举报案件结案率要达到95%以上。加强企业依法用工监管工作。推进调解组织建设,实现劳动人事争议案件仲裁结案率90%以上、调解成功率6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