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18年工作总结

(一)各项工作完成情况

1.就业工作。2018年,全市城镇新增就业人员33629人,完成年任务33000人的101.9%;城镇登记失业人数再就业8292人,完成年计划8000人的103.65%;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就业7430人,完成年任务7000人的106.14%12月末的城镇登记失业率1.34%。组织开展职业培训2195人。新增开发公益性岗位安置79名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组织13156人参加职业技能鉴定考核,7889人获取职业资格证书。市创业小额贷款担保中心共发放创业担保贷款4802万元,帮扶486人自主创业,带动就业1462人。

2.社保工作。截至11月底,我市各项社会保险参保情况良好,全市基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71.35万人、62.74万人、48.3万人、47.26万人、46.90万人;居民医疗参保人数为45.37万人;2018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应缴费人数232975人,缴费人数指标为210458人,已完成218268人,参保缴费率为93.69%;

3.劳动关系工作。全市共办结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案件140件,期限内结案率100%;处理突发性事件12件,涉及劳动者325人;执法检查各类用人单位1681家,为1381名劳动者追回工资1988万余元,人事劳动仲裁案件受理306宗,结案277宗,调解裁决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各类工资315万元。

(二)工作亮点

1.就业形势持续保持稳定。一是就业创业政策进一步完善。出台我市关于贯彻落实《海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和就业扶贫九条特殊措施相关实施方案,提高各项就业补贴政策的可操作性;出台《海口市创业担保贷款实施办法》,将创业贷款申领人员范围扩大到具有本市户籍或居住证的人员,合伙创业的最高贷款额度提高到60万元。二是帮扶重点群体实现就业。举办“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等活动,为就业困难人员、农民工、戒毒康复人员等重点群体提供岗位对接、就业指导、政策宣传、创业咨询、创业项目推介等一系列服务;做实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工作,建立高校毕业生实名登记基础台账,对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进行就业帮扶和跟踪服务。三是创业带动就业取得新成效。开发“海口市创业一张图”信息系统,为广大创业者提供创业政策宣传、创业贷款帮扶、创业资源推广、创业项目推介和创业服务机构等信息,并在龙泉镇开展“海口市创业一站式服务平台”试点工作。成功举办2018年(第九届)海南省创业大赛海口市赛区选拔赛。四是劳动者职业技能得到提升。组织4418人参加各类职业培训;组织13156人参加职业技能鉴定考核,7889人获取职业资格证书。五是进一步夯实就业扶贫工作。今年以来,我市建档立卡的未脱贫户劳动力新增转移就业40人,完成省下达任务的148%;开发17个公益性岗位安置贫困劳动力就业,实现零就业贫困家庭清零的目标;举办就业扶贫专场招聘会20场。在新坡镇“新发地”、“石斛”基地等挂牌设立“就业扶贫车间”。组织贫困劳动力参加职业培训108人,占年度脱贫计划人数的77.7%,超额完成省要求的覆盖率达“40%以上”年度任务。

2.保障民生更有起色。养老保险方面,如期圆满完成养老保险待遇14年连调任务,2018年度月人均养老金增加133元,我市离退休人员已认证9.97万人,认证率98.82%。加快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轧差补缴工作,完成1077家机关事业单位补缴,发送轧差征集1061家。医疗保险方面,制定《海口市进一步深化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方式改革实施方案》,建立了与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发展相适应、激励与约束并重的医疗保险支付制度。顺利完成全国异地就医直接联网结算阶段性目标任务。工伤保险方面,共接收工伤认定申请860件,累计完成工伤认定813件。制定《海口市重特大工伤事故工伤保险善后应急处理工作预案》。全市共有259个建筑项目参加工伤保险,新建项目参保率100%,参保人数12410人。失业保险方面,共受理23家企业申请稳岗补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方面,自 2018年 1 月起,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178元。已在7月底按时完成调标工作,享受调标人员共计100287人。

3.劳动关系总体平稳可控。一是充分发挥“12345+网格化”机制作用,共处置解决12345热线办件6916件,有效快速解决了劳动者尤其是农民工的诉求。二是加大对企业劳动用工、工资支付等方面的日常巡查力度,做到及时发现问题,及早解决隐患。三是严格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责任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市住建部门制定了海口市总承包企业监管劳务分包企业劳动用工管理的具体措施,市财政、发改、人社三家部门共同设立了市级800万元、区级500万元的海口市政府投资项目农民工工资兑付周转金;市公安部门快速及时稳妥处置欠薪突发事件,维护社会稳定。四是做好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工作,共检查178家用人单位,未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做好建筑项目工地实名制管理工作,共有276家企业设立了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五是完成2018年1100余家企业薪酬调查工作。

(三)存在的问题

一是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与海南自贸区(港)建设的要求还存在较大差距;二是全民参保工作有待进一步落实,社保基金管理水平有待提高;三是“治欠保支”工作有待加强;四是建立以社保卡为载体的“一卡通”服务管理模式有待推动。

二、2019年工作打算

(一)就业工作。加强就业形势研判和监测预警。做好海南自贸区(港)建设的就业岗位供求服务。继续实施毕业生创业引领计划和就业见习计划,积极做好离校未就业毕业生的登记管理,强化对困难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援助。开展“春风行动”、就业援助月和民营企业招聘周等活动,提升农村富余劳动力、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服务质量,积极支持农民工返乡下乡创业。大力实施就业扶贫工作,开发公益性岗位和就业扶贫特设岗位,搭建人力资源市场就业岗位供需服务平台,落实贫困劳动力外出务工奖补等政策措施,确保零就业贫困家庭动态清零全年实现城镇新增就业3.3万人以上, 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以内。发放创业小额担保贷款帮扶460人以上自主创业,积极落实创业补贴政策。落实职业培训补贴和技能鉴定补贴政策,进一步提升劳动者的职业技能水平。

(二)社会保障工作。做好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全面实施全民参保计划,抓好以新业态从业人员、农民工和灵活就业人员为重点的参保工作。落实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做好全国统一提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的相关工作。积极稳妥推进阶段性降低社会费率工作。落实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扶贫工作。

(三)劳动关系工作。抓好基层调解组织建设工作,积极建立多渠道、多层次的调解组织网络。实施农民工工资“治欠保支”三年行动计划,全年投诉举报案件结案率要达到95%以上。积极发挥海口市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协调机制作用,做好2019年度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考核工作。推进调解组织建设,实现劳动人事争议案件仲裁结案率90%以上、调解成功率60%以上。

        (四)综合性基础性工作。全面提升信息化水平。扩大社保卡发行量,配合做好第三代社会保障卡及电子社保卡的发行工作。推进三角池湖心岛人才市场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