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16年工作回顾

   2016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市人社系统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工作,着力保民生、强人才、促和谐,锐意进取、狠抓落实,圆满完成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实现“十三五”发展良好开局。

(一)就业创业服务更加精准。坚持把提高就业质量作为主攻方向,坚持鼓励多渠道就业和自主创业并举,创新就业创业服务举措,大力促进重点群体就业,积极推进全民创业,就业局势保持总体稳定。2016年,全市城镇新增就业46973人,完成年任务的104.4%,其中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实现就业10233人、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691人;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8386人,完成年任务的104.8%;年末城镇登记失业率为0.9%,城镇“零就业”家庭实现动态清零,高校毕业生初次就业率为92%。发放创业担保贷款6069万元,扶持616人创业,带动就业1970人。一是强化职业能力建设。全年共组织10768人参加职业技能培训或创业培训。新增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23家,全市已达135家。举办大学生市场营销大赛和技能大赛。海南省海口技师学院高铁乘务员专业现已招生156人,学院课改步伐明显加快。发布实施关于加强家政从业人员职业技能培训的意见,加快促进家庭服务业规范化和职业化;举办家庭服务技能大赛,我市代表队参加全省技能大赛获一等奖。二是丰富就业创业服务活动。强化岗位供需对接,举办“就业援助月活动”、“高校毕业生巡回招聘会”、“农村富余劳动力专场招聘会”等各类招聘会108场,提供就业岗位2.8万个次,拟录率为16%;举办“高校创业主题巡讲”、“创业项目投融资对接会”、“创业论坛”、“创新创业大赛”等活动,积极推动大众创业。三是积极开展精准就业扶贫工作。举办“扶贫日”就业扶贫专场招聘会、贫困人口转移就业专场招聘会、贷后跟踪服务系列活动暨创业经验交流会等活动20场次,697名贫困人员实现转移就业,组织234名贫困帮扶对象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对2218人进行产业帮扶。

(二)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更加牢固。一是全面落实社保领域重点改革。全面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核定975家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印发《海口市被征地农民参加社会养老保险业务操作规程》补充意见,稳妥解决2009年5月1日至6月18日期间被征地农民参加养老保险问题,建立被征地农民参加养老保险工作月调度制度。积极落实基本医保全国联网和异地就医结算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力促医疗、医保和医药联动综合改革,推进海口地区公立医院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改革。完善城镇居民医保征缴网络系统,积极推行多种付费制度改革。二是大力实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全市参保登记入户调查率98.59%,信息采集率76.51%;扩面参保61560人,扩面参保率63.05%。大力推进建筑业从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工作,共计321家企业、2.6万人参保。2016年,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等五项社会保险参保人数分别为52.4万人、48.0万人、35.8万人、29.9万人、48.9万人;城镇居民医保参保45.7万人,完成任务率106%;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32.9万人,参保率97.8%。三是不断提高社会保障待遇水平。企业退休(职)人员基本养老金月人均增加149元,提高至2098.4元/月;机关事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人均增加587元,提高至2922.8元/月。基层医疗机构的医保报销比例大幅提高至90%。四是切实提升社保基金监管水平。大力开展企业退休职工待遇领取专项检查、社会保险稽核清欠工作。创新医保审核管理方式,上线中公智能审核平台,成立医疗稽核小组,加大对医疗单据的核查力度,完成定点医疗机构考核工作。社保基金运行平稳,当期收支基本平衡。

(三)人才工作整体推进取得新的突破。一是主动开展人才政策调研工作。取得《海口市人力资源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专题研究报告》、《关于促进海口市服务贸易人才引进培养的若干措施》等调研成果,开展我市引进培养优秀人才和“候鸟型”人才开展专题研究,配合市有关部门制定人才购房补贴有关政策。二是强化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加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2.2万名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第三周期网络在线培训。开展专业技术人员数据库建设,554名中、初级专业技术人员通过职称评审。三是强化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组织28342人参加职业技能鉴定考核,18358人获取职业资格证书。扎实开展职业资格清理整顿工作,全面落实国务院取消的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的决定。四是搭建高层次人才服务平台。挂牌组建“海口市高层次人才服务平台”,为高层次人才提供人事档案管理、人事代理、人才测评等综合保障服务。

(四)人事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水平不断提升。一是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完成51家单位、65个公务员和“参公”人员职位的公开招录工作,办理138名公务员和“参公”人员(其中,人民警察73名)录用手续,审核批准2家市直单位面向全国公开选调公务员和“参公”人员104名;完成市级部门向区调整划拨141名人员编制相关工作,完成省农垦公安机关人员移交我市相关工作,完成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司勤人员调查统计工作。抓好公务员培训工作,网络学习参训率达99.7%、完成率达99.2%,178名新录用公务员参加初任培训,107名科级领导干部参加任职培训。完善公务员激励评价机制,审核三等功40人,嘉奖备案173人,推荐省部级先进个人7人、先进集体9个。二是规范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程序,开展海口市人民医院等16家(次)事业单位的公开招聘工作,核准录用218人。做好206家(次)事业单位、1025个岗位设置动态调整工作,人员聘用备案5875个。积极配合做好事业单位分类改革人员分流安置工作,完成21名省农垦改革划转人员接收安置工作。成立海口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申诉公正委员会。三是做好军转干部和随军家属管理服务工作。完成省下达的2016年度90名营以下(技术级)军转干部安置工作;为困难企业军转干部发放困难生活补助、缴纳五项社会保险费、发放慰问金共计650人次、307.3万元。完成77名随军家属就业安置任务。做好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五)工资收入分配制度不断完善。进一步完善海口市深化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方案;完成1451家企业薪酬调查工作,向社会发布853个企业工种(岗位)工资指导价位。完成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调整,以及年终奖、带薪年休假工资报酬、奖励性绩效工资等审核发放工作;完成法官、检察官工资套改工作;做好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住房补贴审核工作;完成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统计和公务员试调查工作。2016年,我市城乡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8.2%。

(六)劳动关系总体和谐稳定。一是做好劳动保障监察“放管服”工作。省下放劳动保障监察案件管辖权限后,全市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从容应对,敢于啃硬骨头,确保市、区两级劳动保障监察工作承接有序、平稳运行。二是快速处置媒体舆情。针对网络媒体或报刊反映的“农民工”讨薪舆情,市、区两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多方联动,快速处置媒体舆情35件,及时有效抑制了负面影响。三是有序开展劳动保障监察。进一步理顺全市劳动保障监察管理权限,积极开展全市性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专项执法等活动。全市共执法检查各类用人单位2504家,涉及用工人数19.5万人。四是规范畅通劳动保障举报渠道,方便劳动者维护合法权益。劳动保障举报投诉案件共结案781件,结案率达95%;参与处理农民工工资拖欠的突发事件358宗,涉及劳动者1.58万人;为9325名劳动者追回工资2.15亿元;督促183家用人单位为9971名劳动者补缴社会保险费434.8万元;办理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存、退还共计2.8亿元。五是积极推进劳动合同攻坚计划。全市现有42028家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小企业和规模以上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分别达85%和94%,其中:12147家企业签订工资集体合同。六是加强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制定《海口市劳动保障“红黑名单”发布规定》、《海口市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管理实施试行办法》;7家企业和高新区被评为海南省模范劳动关系企业和工业园区。七是积极推进仲裁院实体化建设,市仲裁院成为“标准仲裁院建设年”活动的全省首批达标单位,并挂牌设立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法律援助工作站。市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共结案526宗,期限内结案率为93%,调解裁决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各类资金946万元。八是加强监察、仲裁能力建设。分三批次组织劳动保障监察员、仲裁员全员培训,努力提高监察执法和仲裁能力。

(七)人社事业发展基础建设进一步加强。一是认真落实依法行政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完成权责清单、行政审批事项证照文数据库、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和办事指南编制工作。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举办局系统依法行政培训班;全年共办理行政许可200件,行政处罚结案3件,申请法院强制执行1件,行政确认614件,劳动能力鉴定197件,答复行政复议案件5件,审理行政复议案件1件,行政应诉17件;定期对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事项进行网上“双公示”,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我局被市政府评为依法行政先进单位。二是加强服务平台建设。加快推进市社保服务大厅装修建设;海口技师学院有关中央投资项目均已动工建设。琼山区、秀英区“一区四镇”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平台已完成主体工程和内外装修建设,已进入工程验收阶段。三是积极推进信息化建设。扎实做好社保卡发行和应用工作,截至2016年底,我市累计发放社保卡96.4万张,覆盖参保人数的90.35%,激活率为64.66%,均超额完成省人社厅下达的目标任务;已实现电子身份凭证、自助查询和待遇发放等64项社保卡应用功能。结合“智慧城市”建设,积极调研和加快推进“智慧人社”建设,完成社保“核三”系统切换和上线工作,推广使用“海口人社”APP和微信公众服务号,做好市人社局新版门户网站建设工作。四是加强队伍建设。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十个一”主题活动,定期召开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扩大)会,印发学习资料40余期,举办局系统队伍建设培训班。抓好机关党建工作,坚持“三会一课”制度,举办党务培训班,积极开展创先争优和党建帮扶活动,做到思想教育经常化、教育形式多样化。强化党风廉政建设,积极开展“排查防控廉政风险”、廉政教育和党风政风行风建设社会评价等活动,打牢干部职工拒腐防线。较好地完成安全生产、人口计生、社会综治等各项工作任务,局系统全年无安全生产事故。六是强化应急预案监督管理,妥善做好信访维稳工作,全年接待群众来访64批次、255人次;按时办结12345热线交办件2723件;认真办理政协提案31件、人大建议3件,办结率、答复率、满意率均为100%。七是对海口市50个村级区域城乡居民、2500名企业农民工开展2016年度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基本情况调查,提前完成国家和省下达的调查任务。

(八)深入开展“精准扶贫”和“双创”工作。一方面是“精准扶贫”工作扎实推进。在积极开展就业和培训精准扶贫工作的同时,积极组织局系统各结对帮扶责任人和联系人定期深入龙光村委会,对19户贫困户开展完善档案资料、收支情况调查、生产经营扶持、扶贫电视夜校学习等系列“精准扶贫”工作,目前已有18户实现脱贫目标。另一方面是“双创”工作常抓不懈。抓好包点单位“双创”工作,组织干部职工赴苍东村、新埠社区、龙光村委会和桂林洋开发区整治环境卫生68次、2980人次,定期开展环境巡查活动等督查督办264次、1320人次;出资57.6万元帮助桂林洋开发区包点居委会开展环境整治和文化建设等活动;做好单位宿舍区、办公区的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开展巡查98次、280人次,志愿服务活动12次、860人次,投入1.6万元改造宿舍区环境。

二、2017年人社工作的总体要求和重点任务

2017年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全省人社工作的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围绕民生为本、人才优先工作主线,推动实现更高质量就业,完善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障体系,强化人才智力支撑,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完善工资收入分配制度,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以改革创新补短板,以实干服务抓落实,以防范风险促和谐,坚守民生底线,提升人社服务,努力开创我市人社事业发展新局面,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省第七次党代会胜利召开。

围绕2017年总体工作要求,重点做好以下六方面工作:

(一)把促进就业创业作为主要着力点,全力确保就业局势稳定。要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千方百计促进就业,尤其是做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的职工安置工作,全年实现城镇新增就业3万人以上,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以内,城镇“零就业”家庭至少有一名适龄劳动力就业,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7000人以上,高校毕业生初次就业率达83%。一是强化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继续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计划,全力促进高校毕业生能力提升、供求匹配、职业保障、权益保障等方面工作,畅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渠道,开发更多适合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岗位,积极引导大中专毕业生到小微企业和基层就业;针对离校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采取实名制服务,一对一帮扶就业困难的高校毕业生,力争每个有就业意愿的高校毕业生都能实现就业;建立岗位需求库和大中专毕业生求职简历库,组织举办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就业服务周”、城市联合网络招聘、跨区域巡回招聘等活动,帮助高校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精准对接;新增就业见习基地不少于15家,新增见习岗位不少于200个。二是加强困难群体就业服务。精准采集贫困劳动力等困难群体就业信息,科学建立动态台账,精准化、精细化困难群体就业援助服务。加大职业培训和职业介绍力度,规范公益性岗位开发和管理,一对一地帮扶“4050”人员、城镇零就业家庭、农村完全失地农民、低保家庭等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积极协调指导有关部门尽可能落实各美食街区30%左右的摊位用于安排本地困难群众就业,妥善安置街头艺人、小摊小贩就业;三是加强农村劳动者就业服务。健全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制度,落实农民工就业创业帮扶机制;加大农民培训力度,做好农村劳动力与企业用工的有效对接,以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促进农民增加工资性收入。四是规范发展家庭服务业。深入开展家庭服务业现状调研,加大力度宣传家庭服务业发展的各项优惠政策,鼓励各类机构和人员到家庭服务业创业就业,提高我市家庭服务专业化、职业化水平。五是抓好创业带动就业工作。加强劳动者创业培训和指导,推介创业项目不少于30个,做好创业孵化基地认定工作,举办海口市创业大赛、大学生市场营销大赛,营造全民创业的良好氛围;出台《海口市创业担保贷款实施办法》,全年通过发放创业担保贷款扶持创业450人以上,探索开展各种担保方式的贷款业务。六是完善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加强对培训机构和鉴定机构等的监督管理,强化购买服务项目质量标准体系建设,切实提高就业补助资金使用效益。七是扎实开展职业资格清理“回头看”工作,探索建立职业资格和证书规范管理的长效机制。

(二)把更加公平更可持续作为重要目标,推进社会保障改革发展。一是抓好社会保险制度改革落实工作。贯彻落实人社部新出台的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总体方案和配套方案,继续深化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不断完善配套政策和业务经办工作;推进职业年金待遇发放工作;做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整合相关工作;扩大基本医疗保险保障范围,完善多元化、复合式的医保支付方式;落实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政策,实现大病保险费即时结算。二是加强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和待遇发放工作。进一步落实“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加大社保稽核队伍建设,确保各项社保费应缴尽缴;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3.46万人以上,参保缴费率达95%以上;加快建设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系统,按时足额发放养老金;加快推进被征地农民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的参保缴费补贴工作,做好被征地农民参保人和城镇从业人员社会养老保险的关系衔接和资金转移等工作;城镇居民医保参保率达95%以上;贯彻落实人社部即将出台的《工伤预防费管理办法》,大力推进建筑工地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工作,规范做好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工作;继续做好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管理工作。三是加强社保基金监督管理工作。建立社保基金监管与反欺诈联合工作机制,积极推进基金管理信息化平台建设,把确保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安全平稳运行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管,加强经办风险检查评估,完善内控制度,确保社保基金安全运行。四是抓好社保业务经办管理服务水平的提升。优化异地就医结算经办规程,加快推进我市医疗联网异地结算工作;建成并投入使用新的社保服务大厅,探索推广综合柜员制服务模式,提高社保经办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强化社保经办管理信息化建设,做好社保各项业务的数据集中、准确及统一管理,实现社保所有业务网上经办、电子社保应用全覆盖。

(三)把激发活力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深化人事制度和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一是按照国家和省的统一部署,稳妥推进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和分类管理工作;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做好公务员招录和公开选调工作;按要求做好2016年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考核和任职定级工作;稳妥做好我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司勤人员安置工作;继续做好公务员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和机关事业单位临时聘用人员管理工作。继续抓好公务员初任培训、科级公务员任职培训、优秀科级干部能力提升培训、公务员网络在线学习培训等工作,改进培训方式方法,切实提高公务员队伍整体素质和履职能力。进一步规范评比达标表彰和公务员奖励工作,更好地发挥激励导向作用。二是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深入落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严格执行事业单位进人公开招聘制度,加快完善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信息化建设,规范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工作机制,积极主动做好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相关工作,继续做好事业单位改革人员分流安置工作。三是切实加强人事考试安全工作。健全完善人事考试管理工作机制,确保公务员依法、科学、安全考录,加强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及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考试的指导监督,确保人事考试安全开展。四是健全工资收入分配制度。做好市属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的后续工作,组织相关部门拟定配套政策,确保改革工作顺利推进。加强企业薪酬试调查工作,配合省里做好最低工资标准调整的调查工作。落实公务员分类改革的配套工资政策。按照国家指导意见和省的部署,稳步推进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结合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完善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和绩效工资制度。继续做好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住房补贴审批工作。统筹协调有关部门,确保实现2017年城乡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7.5%左右的目标。五是扎实做好军转安置工作。全面完成军转干部和随军家属安置任务,做好解困维稳工作,确保困难企业军转干部总体稳定。进一步提升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管理服务水平。

(四)把提高供给质量作为人才工作的核心任务,加大高层次人才引进培养力度。一是完善有关人才政策。落实“人才强市”战略,聚焦“十二大重点产业”,突出“高精尖缺”导向,注重本土高层次人才和青年拔尖人才的培养,适时出台鼓励创新创业团队、突出贡献人才及“候鸟型”高层次人才引进、培养、使用的政策措施;积极引进创新创业领军人才、产业发展紧缺人才、基层急需技能人才和党政资政人才;扶持建立各类“候鸟”人才社会组织,争取引进一批“名师名医名家名匠”专业人才。二是抓好人才服务平台建设。加快“海口市人才工作网”线上工作平台建设,试行高层次人才网络服务受理,为人才提供“一站式”服务,着力解决人才后顾之忧,在家属就业等方面提供全方位服务。进一步加强“高层次人才服务平台”功能建设,为企事业单位提供人才培养、人才评价和人才流动服务;推进人才中心档案库房建设,实现网络远程查询档案功能。三是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深化职称改革工作,根据国家和省的统一部署,健全以品德、能力和业绩为导向的人才评价机制,完善评价标准,创新评价方式,严格评价程序,完成年度职称评审工作任务。开展专业技术人员知识更新和综合素质提升工程,落实《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抓好第三期专业技术人员网络在线学习,推进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建设;继续做好高层次人才和优秀专家的选拔推荐工作,为我市经济建设提供强有力的人才基础。四是不断提高技能人才的整体素质。围绕全省12大重点产业,建立健全高技能人才培养教育体系,有针对性地开展就业、岗位技能提升和创业培训,全方位提升技能人才的整体素质;全面落实职业资格目录清单制度,抓好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组织开展海南省技能大赛海口市选拔赛,提高竞赛水平和社会影响力;推动海口技师学院改革发展,提高办学层次,加强高技能人才师资培训。五是促进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健康发展。进一步规范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服务范围,严格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的核发条件和核发程序,认真开展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年检工作,抓好服务机构各项管理工作的落实。

(五)把维护劳资双方合法权益作为基本原则,构建和谐稳定劳动关系。一是完善我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加强劳动保障部门、工会组织和企业组织三方的沟通协商,更好地发挥三方机制在协调劳动关系、促进企业和谐发展中的积极作用。二是加强劳动保障监察。在完成劳动保障违法案件办理的基础上,每名监察员每年完成日常巡察不低于50户。完善劳动保障违法案件多部门联合查处工作机制,确保劳动保障举报投诉案件结案率达95%以上;加强动态监测,完善应急预案,及时有效处置群体性、突发性事件,抓好重大违法案件的查处和发布工作。三是加强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制定和落实我市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健全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执法联动机制,进一步做好农民工工资实名制、月工资发放制度、农民工维权告示牌、银行保函等制度的落实,重点巡查工期长、规模大、用工多的工程建设项目和政府投资项目,坚持源头治理、综合施策、抓早抓小,力争把欠薪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劳动权益。四是提高各类企业普遍与劳动者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力争小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80%以上;推进实施集体合同制度攻坚计划,做好集体合同审查备案工作。五是积极开展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丰富创建内容,规范创建标准,改进创建评价,完善激励措施,把创建活动成果转化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长效机制。六是健全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体系,依托“两网化”管理系统应用建设,建立企业守法诚信档案,纳入社会诚信体系。七是巩固和深化“标准仲裁院建设年”活动,积极推行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要素式”办案,继续开展仲裁员办案交流和案件评查,不断提高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质量和效率,确保仲裁案件结案率达90%以上,力争调解成功率、终局裁决率分别达30%以上。指导和协调各区劳动人事仲裁部门进一步加强仲裁实体化建设,加强企业基层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建设,促进劳动争议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解决在基层。八是围绕“机构标准化、执法规范化、人员专业化”的目标,加强劳动监察和仲裁服务窗口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和标准化建设,抓好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和仲裁队伍作风纪律建设,不断提升业务能力和执法水平。

(六)把公共服务能力建设摆在更加突出位置,着力加强基层服务平台和“智慧人社”建设。一是加强基层服务平台建设。建成并投入使用市社保服务大厅,改善社保办事服务环境;指导琼山区、秀英区加强“一区四镇”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平台规范化、标准化建设,积极推进人社服务向基层下沉;加快海口技师学院有关中央投资项目建设。二是持续推进社会保障卡发行和应用工作。全面加快社保卡发行进度,确保新增发卡10.5万张以上,激活率不低于2017年度社保卡发行任务量的70%,各区人社部门通过社保卡办理业务的网点占全部基层网点的80%以上,三级医院、二级医院、二级以下医院的全年持卡就医结算量分别不低于医保结算量的60%、20%、10%。完善社保卡在各项人社业务中的广泛应用,稳步推动社保卡向其他公共服务领域拓展。三是启动“智慧人社”信息化建设,建设人社业务基础数据平台,开展人社业务数据归集、清洗、整理和校对工作,实现我市人社业务数据大集中和“一人一数”、“一数一源”、“一人一卡”,为各项人社业务的信息共享、业务协同办理和跨地区协作提供数据和服务支持。四是加强市本级数据中心平台建设,建立灾难备份中心,实现重点系统应用级容灾;争取与省人社厅数据中心逐步实现数据级、应用级、业务级备份,搭建“双活”机房。五是建设“智慧人社”公共服务平台,创新“互联网+人社”服务方式,实现人社“个性服务”和“时刻服务”;加快“智慧人社”各业务系统平台建设,实现业务全程信息化、精细化管理和群众办事“一站式服务”,尤其是要完善海口市人力资源市场管理信息系统,建立就业信息跨地区共享与发布平台,建成一体化的人事人才业务系统;完善劳动保障监察、人事劳动争议调解仲裁等劳动关系领域应用系统建设,建成一体化的劳动关系业务系统;建设“智慧人社”监管决策平台,建立人社业务预警、监督、统计、分析的监管体系,解决人社基金管理和监督面临的风险和挑战,加快推进人社大屏监控系统建设,实现对各项基金使用的事前、事中、事后的全方位监管,达到预警防范的目标。六是进一步加强人社门户网站建设,完善和推广基于移动互联网的海口人社APP和微信公众号等政府公共服务应用,积极推进各项人社业务线上办理。七是继续完善社保业务和基金联网监管应用,为开展社保基金非现场监督提供应用支撑。

在做好上述工作的同时,要全面做好精准扶贫、“双创”工作、信访维稳、政务公开、规划统计、法制建设、信息宣传、舆情应对、干部培训、安全生产、人口计生、社会综治、禁毒防艾、政务热线办理等各项综合性、基础性工作,提升管理服务能力,进一步夯实事业发展的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