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半年,我局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和省人社厅的工作要求,大力推进各改革项目和重点工作落实,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取得稳步发展。

一、上半年工作总结

(一)强化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上半年,我市就业形势总体稳定。全市新增就业人员28160人,完成年任务的62.58%;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就业4525人,完成年任务的56.56%;组织3914人参加职业技能培训或创业培训,组织12688人参加职业技能鉴定。6月末城镇登记失业率为0.9%。城镇“零就业”家庭实现动态清零。启动2016年就业和培训精准扶贫工作。开展“就业援助月活动”、“高校毕业生就业月”等专场招聘活动,提供岗位1.37万个,达成就业意向4600余人;新增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10家。积极推动大众创业,举办“海口市高校创业主题巡讲”、“海口市创业投融资对接会”和“海口市创业论坛暨海口市创新创业大赛”等活动;市创业小贷中心共发放担保贷款2777万元,扶持281人创业,带动就业820人。

(二)完善城乡社会保险服务体系。积极落实全民参保登记工作,信息采集率98.33%,调查登记率72.08%,新增参保扩面49289人。积极开展“建筑业从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和“工伤保险政策”集中宣传活动。117个征地项目已启动“被征地农民参加养老保险”工作。积极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我市被纳入第二批社保卡综合应用试点示范地区,全市累计办理社保卡88.2万张,覆盖总参保人数的80%。5月3日,完成社保“核三”系统切换和上线工作。推广使用“海口人社”APP,实现社保查询、社保卡业务在线办理等功能。积极开展社会保险登记专项稽核工作,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医保服务质量的考核,社保基金当期收支基本平衡。

(三)稳步推进人事人才和工资福利工作。完成我市2016年度51家单位、65个职位报考公务员和“参公”人员面试资格复审。做好31个市级部门向区调整52名人员编制的相关工作。启动2016年度公务员在线学习培训工作。组织我市行政机关178名新录用公务员参加初任培训。开展市级机关事业单位临时聘用人员调研工作。成立海口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申诉公正委员会。海口市人民医院等7家事业单位的公开招聘工作,共核准聘用人员85人。召开3场“候鸟”人才座谈会,起草《关于加强“候鸟型”高层次人才工作的若干意见》和《关于加强优秀人才及团队引进培养的实施意见》。启动专业技术人员数据库建设和2016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工作,全市近3000人参加专业技术人员在线学习。起草《海口市深化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方案(送审稿)》并报市政府审批。做好市、区、乡镇三级工资待遇情况调研工作,草拟关于提高区和乡镇待遇的方案。启动2016年企业薪酬调查工作,完成2016年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统计工作。

(四)着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有关意见和要求,积极开展全市性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等专项执法活动。全市劳动保障举报投诉案件结案率达95%;为6660名劳动者追回被拖欠工资1.76亿元;办理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存入1843.85万元;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85%,集体合同签订率达83%。人事劳动争议案件的期限内结案率达92%,调解裁决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各类资金356万元。

二、下半年工作重点

(一)强化公共就业创业服务。落实我市精准扶贫工作,完成363户、478人就业培训精准帮扶。推进公共就业服务标准化建设,统筹促进城乡重点群体就业,强化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服务,推进农民工返乡创业和创业典型培育工作,促进就业困难群体就业援助精细化。推进家庭服务行业规范化、家庭服务从业人员职业化。完善人力资源管理服务平台及就业信息发布平台建设。积极开展创新创业大赛、创业孵化基地认定和评选、第三届高校市场营销大赛等就业创业服务系列活动。

(二)统筹城乡社保体系建设。继续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工作。加快推进“全民参保登记”工作。积极做好建筑业企业参加工伤保险专项扩面工作。完成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年度参保缴费工作。加快推进被征地农民参加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继续做好社会保障卡发行和应用工作。根据全省统一部署安排,积极落实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整合工作。开展社会保险稽核工作,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管。做好社保“核三”系统上线后的各项待遇支付工作。

(三)稳步推进人事人才和工资福利工作。做好我市2016年度公务员公开招录工作,进一步规范公务员公开选调工作,强化公务员各类培训,完善乡镇公务员管理,进一步提升公务员队伍素质。加强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工作,完成年度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加强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做好2016年度军转干部计划安置工作。做好“候鸟型”高层次人才工作、优秀人才及团队引进培养等人才政策制定工作。拟定我市机关、事业单位临时聘用人员管理办法。开展2016年企业薪酬调查工作。继续推进市属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

(四)着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制定我市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推进集体合同制度和小企业劳动合同制度的实施,力争小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80%以上。做好集体合同制度攻坚计划的推荐评比工作。做好第三批海南省模范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和工业园区推荐评选工作。落实多部门联动机制,确保劳动保障案件结案率达95%以上。完善劳动保障“红黑名单”发布工作。加强仲裁办案工作规范化、标准化建设,确保期限内结案率达95%以上。全面完成“标准仲裁院建设”目标任务,加强企业基层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