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上半年,市人社工作顺利推进,年度目标任务基本实现“时间过半,完成超半”

一、上半年工作总结

(一)强化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上半年,我市就业形势总体稳定。全市城镇新增就业35482人,完成年计划的65%。6月末城镇登记失业率为1.0%。组织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5232人,完成年计划的65%。组织2475人参加职业技能培训或创业培训,组织3186人参加职业技能鉴定。一是落实就业扶持政策,促进重点群体就业。举办“进校园送岗位、送政策”活动,为高校毕业生提供就业岗位4885个,并到北京举办高校毕业生巡回(春季)招聘会;新增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单位8家积极开展“就业援助月”活动,举办“助残日”专场招聘会,新增公益性岗位40个,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635人,“零就业”家庭实现动态清零。加强乡镇公共就业服务信息发布平台建设,举办“春风行动”农村富余劳动力专场招聘会4场,提供岗位4133个。二是加强创业引导服务,积极推动大众创业。开展创业指导服务“进乡镇”活动,加大创业“示范点”、“帮扶点”建设,设置驻点专家团。举办“第二届高校毕业生营销大赛”、“创新南山2015‘创业之星’大赛海口分赛”、“海口市创新创业大赛”,以赛事推动大众创业。举办“海口市首届创业节”、“海口创业论坛”、“高校毕业生创业项目推介会”、“创业村头脑风暴”、“琥珀汇创业服务”等活动,为创业群体提供多方位指导和服务。“创业村两园区”(江东电子商务产业园、新华信息产业孵化园)新增进入企业项目44个,带动就业约500人。市创业小贷中心上半年共发放创业小额贷款2612万元,帮扶327人创业,带动891人就业。三是发挥人力资源市场供需配置作用,增强岗位对接实效。开展优质岗位推荐等特色活动,市人力资源市场上半年举办高端人才春季猎头大会”等各类现场招聘会40场,共有2234家单位提供就业岗位37152个(次),拟录用3274人。

(二)完善城乡社会保险服务体系建设。一是做好城乡社会保险征缴扩面工作。上半年,全市新增城镇从业人员参保单位1632家,新增参保人员2.7万人次。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等五项社保参保人数(不含省本级)分别为51.0万人、39.2万人、25.4万人、24.8万人、42.4万人。启动“建筑业从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和“工伤保险政策”集中宣传月活动。城镇居民医保参保人数56.0万人,参保率达99.9%。加快推进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工作,105个征地项目已启动参保工作。完成《海口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实施方案(代拟稿)》的征求意见和修改完善工作,已报市政府审核。二是逐步提高城乡社会保险待遇。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月人均增加181.29元,达到1957.08元。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统一提高至每人每月145元。职工医保的门诊特殊疾病病种由原来的14种扩大到24种,并提高定额标准待遇。启动城镇居民医保参保人社会保障卡发放工作,全市已建成41个社保卡服务网点并覆盖城区和每个乡镇三是进一步加强社保基金管理。开展社会保险登记专项稽核工作,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医保服务质量的考核,科学编制社保基金预算,确保基金当期收支基本平衡。1—5月,城镇从业人员五项基本社会保险基金总收入162563万元,总支出154257万元,滚存结余190494万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2249万元,支出7686万元,滚存结余32754万元;城镇居民医保基金收入10295万元,支出5857万元,滚存结余27257万元。

(三)稳步推进人事人才工作。一是进一步规范公务员管理。完成我市2015年度41个单位招录61名公务员的面试资格复审;完成3家单位面向全省公开选调5名公务员工作方案的审查。探索完善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公务员招录工作。启动2015年度公务员在线学习培训工作。组建海口市公务员申诉公正委员会,开展对公务员申诉案件的调查和审理。组织我市行政机关143名新录用公务员参加初任培训。二是稳步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上半年共有11家事业单位单位、199个岗位的公开招聘方案获准实施。研究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规程。不断完善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和岗位设置动态调整机制。三是强化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上半年,全市共有2.1万人参加专业技术人员在线学习;新增认定海南民生管道燃气公司、海口市120急救中心分别为海口市建设工程、医疗卫生系列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集中解决我市22家工业企业64名专业技术人才落户所需的专业技术资格认证问题。

(四)扎实做好工资福利工作。完成我市机关工作人员津补贴、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标准调整的补发工作。完成市直机关(含参公单位)2014年年终奖、年休假工资报酬及奖励性绩效等的审核发放工作。完成我市劳动力市场工资调查和数据统计工作,计划于7月份向社会公布2015年度我市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

(五)着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加快推进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规范化、信息化建设,积极开展全市性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依法打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违法犯罪行为等专项执法活动,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上半年,全市劳动保障举报投诉案件结案率达95%;为8098名劳动者追回被拖欠工资1.59亿元;办理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存入手续130笔共计7390.2万元;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94%,集体合同签订率达83%人事劳动争议案件的期限内结案率达96.6%,调解裁决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各类资金350万元。启动农民工劳动争议处理“绿色通道”,快立快审快结农民工劳动争议案件。

、下半年工作重点

(一)强化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推进公共就业服务标准化建设,统筹促进城乡重点群体就业,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周、秋季巡回招聘等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专项活动;完善乡镇公共就业服务信息发布平台,将工作重心向贫困村和失地农民倾斜;落实就业困难群体就业援助工作机制,实现就业援助精细化。组织开展“创业节”系列活动和职业技能大赛。修订完善《海口市创业小额担保贷款暂行办法》和《海口市创业孵化示范基地认定暂行办法》,加强创业孵化基地、创业园和创业“示范点”、“帮扶点”建设,积极推动大众创业。做好海南省海口技师学院新校区启动办学工作。

(二)统筹城乡社保体系建设。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政策的落实工作。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管,争取年内上线运行“中公网医保基金智能审核平台”。积极推进建筑业企业参加工伤保险专项扩面工作。积极推进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一体化建设,完成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年度参保缴费工作。加快推进被征地农民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的参保登记和养老待遇发放工作。继续做好社会保障卡发行和应用工作。

(三)稳步推进人事人才和工资福利工作。做好我市2015年度公开招考公务员的录用工作,进一步规范公务员公开选调工作,强化公务员各类培训,完善乡镇公务员管理工作,进一步提升公务员队伍素质。深化职称评审制度改革,完善人才评价机制。编制印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手册》,加强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开展事业单位岗位设置规范化检查。开展专家服务基层工作,帮助基层解决经济社会发展的技术难题、科技推广、技术服务、人才培养等问题。完成教师、工业工程、建筑工程系列职称评审工作。继续做好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积极稳妥推进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贯彻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政策,做好2015年度公务员工资试调查工作;根据我省企业工资指导线、企业最低工资标准,制定和发布符合我市企业劳动力市场实际的工资指导价位。做好2015年度军转干部计划安置工作。

(四)着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推行“打击非法用工,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社会管理综合治理考评工作,完善城乡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信息平台建设,完善违法案件查处的多部门联动工作机制,全面提升我市劳动保障监察行政效能,确保劳动保障案件结案率达95%以上。积极推进集体合同攻坚计划的实施,进一步提高劳动合同签订率。加强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工作。指导各区完善劳动争议仲裁实体化建设,促进仲裁办案工作规范化、标准化,确保期限内结案率达95%以上。

(五)进一步强化自身建设。结合“互联网+”和“大数据”思维,加快推进“智慧人社”建设在社会保障卡应用数据交换平台基础上,探索建设高度融合、统一的海口市人社信息系统平台。积极探索“互联网+公共服务”,推进人社工作与阿里云政务平台合作项目。继续开展行政职权清理和权力清单编制工作。积极推进14镇”基层人社服务平台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