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半年,海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稳步推进,主要任务指标基本实现“时间过半、任务过半、同比增长”。

一、上半年工作进展情况

(一)努力推动实现更高质量就业1—6月,全市城镇新增就业37164人,完成年任务的68%,同比增长29%;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再就业8905人;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8063人,完成年任务的81%;6月份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1.42%。

1、强化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一是积极开展政策宣传进校园服务活动,比如,于4至5月份到海大儋州校区、海口经济学院和海南医学院等各大高校开展毕业生政策宣传、就业指导、引导毕业生到基层就业等服务活动。二是举办高校毕业生专场招聘会11场,共有1416家(次)用人单位提供招聘岗位19732个(次);全市新增高校毕业生就业585人。比如,举办“2014年海口市民营企业招聘会”活动,首次在海南工商学院、琼台师范学校等高校开设专场招聘会。三是新增10家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全市现已达87家,可提供见习岗位998个,可接纳7076人参加见习;目前有351人参加见习,预计6月底可增至406人,审核发放就业见习补贴58.6万元。四是面向高校毕业生开展现代服务、IT等行业所需的实用技能培训,并面向有创业意愿的应届毕业生开展创业技能培训,1—5月共组织824名高校毕业生参加创业培训和技能培训。

2、做好就业困难人员援助工作。通过上门走访、电话问访等形式对就业困难人员调查了解,根据服务对象实际情况进行就业指导。举办“就业援助月”全市性专场招聘会2场,共有200余家企业提供招聘岗位5000余个;指导4个区开展“就业援助月”政策宣传和就业指导活动,重点对城镇登记失业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残疾登记失业人员、长期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完全失地农民和其他长期失业人员提供就业援助。1—6月,全市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996人,其中:“就业援助月”期间,全市共走访就业困难人员498名,帮助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178名,帮助167名就业困难人员享受就业优惠政策。做好零就业家庭认定、公益性岗位开发等工作,新增公益性岗位57 个,认定零就业家庭4户,实现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1—6月,支付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公益性岗位(含社保)补贴、企业社保补贴和一次性奖励金共计925.9万元,1.7万人次受益。

3、做好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积极开展“春风行动”等系列活动,宣传劳动政策法律法规,畅通岗位供需信息,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一是做好调查摸底工作,指导各区走访辖区内有转移就业意愿的农村劳动者和有招聘用人需求的重点企业,摸查农村劳动者转移就业需求和用人单位招聘用人需求。二是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在美兰区明珠广场、琼山区春源广场和府城镇三角公园、秀英区汽车客运西站、龙华区骑楼小吃街同步开展“就业援助月”主题宣传活动,对农民工、城镇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等群体进行就业政策宣传讲解,共发放宣传资料9500余份,为1300余人提供政策咨询。三是在农民工转移就业较多的琼山区龙塘镇、美兰区灵山镇等乡镇开展走访和座谈活动,向农民工宣讲劳动就业和社保政策,探讨农民工转移就业的帮扶措施。四是积极开展“送岗位”活动,帮助农民工对接用人单位。比如,与省联合开展“春风行动”活动,在市人力资源市场、美兰区演丰镇举办“春风行动”农民工大型专场招聘会3场,入场企业238家(次),提供岗位5276个次。

4、做好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结合产业发展需求,统筹利用区域内各类职业培训资源,积极组织各类劳动者参加职业技能和创业培训,加快培养急需的高技能人才。积极组织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等“四类人员”参加职业技能培训或创业培训,并推行公开、透明、可量化评估的工作标准,比如,在技能培训方面,通过制定统一的培训监控管理办法,要求全市定点培训机构装配网络培训监管系统,并采取培训机构学员指纹监控和随机抽查等方式,确保学员足够的培训学时;创新领取失业金人员的技能培训做法,学员可根据住处自行选择地理位置便捷的培训机构参训。在创业培训方面,以考察各机构组织学员的创业倾向性平均分作为考核培训机构质量的重要指标。1—6月,共计组织2960名下岗失业人员、“四类人员”参加职业技能培训或创业培训。市高级技工学校新校区一期校舍建设工程已完工并通过验收,正在进行室外道路绿化工程建设施工。市高级技工学校组织7个专业32名学生参加了海南省中职学校学生技能竞赛,并获得机电一体化设备组装与调试团体项目、电气安装与维修团体项目、汽车空调维修个人项目、动漫个人项目4个一等奖。

5、积极推进“创业促就业”工作。一是依托各类现场招聘会,并加强与社会组织合作,积极开展创业指导服务系列活动。比如,借“春风行动”系列活动、演丰镇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专场招聘会,以及海口市新华信息产业孵化园工作年会等时机,组织工作人员到现场开展创业政策宣传、创业项目推介等创业指导服务活动。二是继续做好创业项目的征集、评审、入库与推介工作。比如,在名门广场、万国大都会等商业区的LED屏开展创业项目征集活动;鼓励27名2013年海口市赛区创业大赛参赛项目持有人参加创业项目入库征集活动;与海口市新华信息产业孵化园合作,通过网络、新闻媒体及发动园区创业项目报名等方式开展创业项目征集活动,截至5月底,共征集了40个质量较好的创业项目,拟于6月上旬组织专家对所征集到的创业项目进行评审,将合格的项目录入我市项目库,并通过“海南创业在线”向社会推介。三是严格执行创业小额担保贷款审批制度,定期召开贷审会对贷款额度、期限等进行集体审批,有效解决我市各类人员在自谋职业和创业过程中资金不足的难题。上半年,市创业小额贷款担保中心共发放贷款1428万元,帮扶176人自主创业,带动469人就业。发放存单质押贴息贷款378.5万元,帮扶49人。此外,深化与市邮储银行的合作,在存单质押贷款贴息的基础上,新开担保基金户和贴息账户,已转入担保基金200万元,放款额度达1000万(按1:5比例)。

6、深化人力资源市场服务工作。加强公共就业服务基本信息的收集、汇总和发布,优化人力资源市场功能,拓宽服务范围,丰富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载体。建立重点行业、重点企业人力资源需求库,帮助企业做好需求分析,积极提供招聘应聘服务,引导求职者通过人力资源市场实现就业。依托人力资源市场服务平台,为大企业与重点项目提供人才引进、委托招聘、人事代理、劳务派遣等人才公共服务。加快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建设,优化基本服务功能,进一步推进公共就业服务向基层延伸。1—6月,海口市人力资源市场共举办“迎‘五四’青年专场大型招聘会、“海南赶集招聘网专场招聘会”、“民营企业服务周综合大型人才招聘”等各类招聘会55场,共有3788家(次)单位提供招聘岗位73532个(次), 45297人(次)进场求职,20669人(次)参加面试,拟录率约10.9%。同时,进一步加强人力资源市场监管工作,做好非公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审批管理和诚信评估工作,组织完成22家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年度检验,上半年新增为2家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发放人力资源服务许可,全市具有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的机构现已达24家。

(二)完善城乡社会保险服务体系建设

1、做好城镇从业人员社会保险工作。一是完成2014年度我市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工作,普遍调整78106人,退休人员月调整增加基本养老金151.65元,退职人员月人均增加116.56元,我市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月人均达1790.33元。二是做好城镇从业人员社保扩面征缴工作,1—5月,新登记参保单位1030家,新增21745人参保。截至5月底,我市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等五项社会保险参保人数(不含省本级)分别为47万人、46.2万人、23.7万人、23.1万人、40.5万人;1—5月,城镇从业人员五项社会保险基金总收入122623万元,总支出145266万元,累计结余15.32亿元。三是全力开展社会保险登记专项稽核工作,分4个稽核小组对未登记社会保险的用人单位进行专项稽核,截止5月底,共受理举报投诉案件7件,补缴社保费22147元;联合工商部门排查潜在参保单位,委托会计师事务所稽核企业40家,补缴930人的社保费共计666万元。四是加强城镇从业人员医疗支付制度改革,完善医保付费总额控制,对总额预付进行合理性调整;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检查和考核的科学性、规范性,建立随机抽查医疗机构的信息系统库,搭建省内联合考核、远程医疗审核平台,增强医疗机构的主动控费意识和实效;完善中公网医保基金智能审核平台上线前的各项准备、运行工作;做好“金保工程”社会保险核心平台三版上线工作。五是做好2012年以来的我市公务员医疗补助的待遇发放工作,共计补发16338人、13386万元。六是完善和优化工伤预防(体检)业务流程,制订工伤预防(体检)业务工作方案及工伤保险调查业务规程;完成对分布在6个外省份的工伤供养亲属生存调查工作;做好《工伤保险条例》实施10周年的集中宣传活动,采取悬挂宣传标语、播放宣传片、现场咨询解答、印发宣传手册等形式,大力普及工伤保险政策法规,依法维护职工工伤保险权益,共发放宣传资料1.2万份,解答业务咨询1260人次;1—5月,共进行工伤认定187例,劳动能力鉴定65例。七是做好琼山热带作物开发公司等7家改制关闭破产企业社保核销的审核工作,涉及职工242人,可核销的社保费共计1565.5万元;完成三江农场移交社保方面情况的调查摸底工作。八是做好社会保险关系转移工作,1—5月,共办理城镇从业人员社会保险关系转移2710人次。

2、做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一是通过早谋划、早部署、早启动,加大宣传力度,简化经办流程,稳步推进2014年度新农保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的参保缴费工作。自4月份启动征缴工作以来,截至6月23日, 全市新农保参保19.23万人,参保率为70.4%;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参保3.1万人,参保率为67.2%,预计9月底可基本完成参保率达95%以上的年度目标任务。二是按时足额发放新农保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的养老金,1-5月共计发放45.22万人次、4857.1万元。三是积极协调相关部门推进我市被征地农民参加社会养老保险工作,联合市财政局、市国土局印发《关于海口市被征地农民参加社会养老保险业务操作规程(试行)的通知》;联合国土部门举办我市被征地农民参加社会养老保险业务的操作规程培训班;市人社、国土、农保等部门联合成立被征地农民参加社会养老保险协调小组,并组成检查组深入各区进行督导检查。目前,市国土局已向全市4个区分发了105个已完成征地项目的有关材料,已有37个项目进入补贴登记阶段,并开始名单收集确认工作;有24个项目进入参保对象公示阶段,涉及参保人数6166人。目前,全市各级经办机构正全力以赴,按照经办规程做好各项经办工作,争取早日完成被征地农民的参保登记和养老待遇发放工作。四是协调相关部门开展解决原人民公社电影放映员历史遗留问题工作,为没有参加任何社会保险的老放映员办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登记,建立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并将补助资金划入其个人账户。五是做好城乡参保居民的社保卡信息采集和发放工作,目前已完成制卡9.8万张,在美兰区发卡2.1万余张。

3、做好城镇居民医保工作。一是做好参保缴费工作,我市2014年度城镇居民医保参保57.5万人,同比增加2.2万人,参保率达99.9%,达到我市医改任务要求,我市已基本实现“全民医保”。二是提高2014年度二次待遇支付水平,为重病患者提供切实有力的二次医疗保障。1—5月,享受二次待遇支付的参保患者有44人,二次待遇支付406.81万元,其中8名患者首次基金支付与二次待遇基金支付合计达26万元以上,报销金额最高达50.96万元。三是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管力度,规范居民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管理措施,对定点医疗机构居保病人实行“三查七对”;完善定点医疗机构考核标准及办法,对22家居民医保定点一级医疗机构和118家居民医保普通门诊定点医疗机构进行考核。特别是针对普通住院考核,首次建立远程医疗审核平台,并引入第三方(聘请省内外专家)考核机制,有效防止过度医疗。截至5月底,已审核出不合规的医疗费用3.33万元,对5家年终考核不合格的定点医疗机构分别给予扣除定额总额15%质量保证金、暂停医疗定点服务协议1年或3个月的处罚。四是积极推行医保付费制度改革,逐步形成医院自我规范管理的模式。自2014年起,我市城镇居民医保普通住院采取总额预付和定额结算方式,按照医疗机构的床位数和承担的医疗任务进行定额合理分配,并在博德医院试行精神分裂症的单病种付费,确保普通门诊统筹基金安全运行。五是出台关于高校毕业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有关问题的新规,参加海口市城镇居民医保且按学年享受待遇的高校学生,可在毕业当年的居民医保缴费期内(8至12月)缴纳当年9至12月的参保费并享受城镇居民医保待遇,参保费金额约为当年成年人个人缴费标准的三分之一。六是完善居民医保征缴信息管理系统建设,通过增加补录系统模块、完善居保参保统计汇总报表、增加免缴人员参保统计汇总报表、优化征缴综合系统建设、增加大学生学年制标识等改进措施,确保参保居民正常享受医保待遇。

4、着力加强社保基金科学管理。完善社保基金管理内控制度,严格执行社保基金支付流程,优化各项社会保险基金支付的审核环节,严格按各定点医疗机构的合作协议,审核支付各项社保基金待遇,杜绝支付不符合手续、不符合规定和标准的项目支出,确保社保基金安全运行。科学编制社保基金预算,严格预算执行,定期分析社保基金运行基本情况,确保基金当期收支基本平衡,各项社保基金收入和支出的出错率为零。

5、深化离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目前,全市已有12万多人通过“人脸识别”系统异地建模,4000多名异地居住的退休人员通过该系统完成了养老金领取的资格认证。完成社保服务终端一体机的建造工作,为本地居住的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的资格认证及社保信息查询等提供便利条件。积极组织一系列丰富离退休人员生活的活动,比如,开展“四送”(即送温暖、送爱心、送服务、送政策)及居家养老活动;组织离退休人员参加首届“社保杯”门球比赛。此外,积极与医疗服务机构合作,为75岁以上的离退休人员免费提供健康体检。

(三)稳步推进人事人才工作

1、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一方面是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和公开招聘工作实现常态化。推行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管理工作动态管理,全市624家事业单位、25451名人员基本履行了聘用合同的签订手续,及时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调整实施聘用合同备案;继续推进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强化公开招聘计划报备制度,研究拟定我市公开招聘工作各环节操作指南,进一步规范公招程序,共有51家事业单位上报本年度公开招聘计划,拟招聘岗位904个,其中:有5家市属事业单位的公开招聘工作方案获准实施,招聘岗位共计94个。另一方面是做好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上半年共受理84家事业单位岗位调整业务,调整各类岗位998个;开展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系统软件试用工作;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岗位设置规范化工作,对琼山区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工作进行督导。

2、强化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一是完成2013年度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参评人数141人,139人通过职称评审。二是抓好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在线学习工作,共有2万多人完成2012至2013年度第一周期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在线学习并获发继续教育证书,现已启动2014至2015年度第二周期继续教育工作。三是开展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建设调研,争取年内出台相应的配套管理办法,并建立1—2家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四是完善专业技术人员信息库建设,做好专业技术人员数据搜集、整理工作。五是继续抓好非公经济组织专业技术人员网上咨询服务工作,上半年共对85名专业技术人员的咨询问题进行答复。六是配合省厅开展“省优”、“特贴”专家以及“2014年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的申报工作。

3、进一步规范公务员管理。一方面是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和职位管理工作。完成我市今年招录公务员和“参公”人员的计划编制申报工作,共计61家单位、94个招录职位;完成我市2014年公开招考公务员的网上报名资格审查工作,报考人数约1万多人,5336人通过资格审查,并完成280多人参加公务员公开招考的面试资格复审工作。完成2家单位面向全省公开选调4名公务员(“参公”人员)工作方案的审批工作。做好全市行政机关、“参公”单位的领导职数和非领导职数配备情况的调查统计工作。做好市公安局从武警部队反恐分队退役士兵中录用人民警察材料的审查录用工作。另一方面是做好公务员考核奖惩和培训工作。做好2013年度公务员考核备案工作,已有108家单位完成考核备案;审核嘉奖98人、记三等功24人、记二等功3人、集体二等功1家,审核推荐省先进集体5家、先进工作者6人。完成年度公务员统计和公务员管理信息系统更新维护工作。以“需要什么增加什么、缺什么补什么”为原则,全面优化2014年公务员网络在线学习培训课程并于4月份启动培训工作。抓好2013年度新录用公务员的初任培训工作,共计104人参训,培训内容涉及公务员职业道德、法律素养、职业技能、军事化拓展训练等。

4、扎实做好工资福利工作。做好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的调查摸底和制定工作,初步形成778个通用性、可比性较强的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拟于7月份向社会公布。

5、做好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和军转干部解困维稳工作。制订《海口市2014年驻市部队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工作方案》,正在上报市政府审批。同时,落实企业军转干部维稳解困工作,积极开展走访慰问活动,组织企业军转干部代表座谈,“春节”期间共为347名企业军转干部发放慰问金20.82万元;为274名困难企业军转干部发放困难生活补助252.5万元;为50名符合条件的困难企业军转干部申请缴纳五项社保费39.6万元;我市企业军转干部未发现聚集上访活动,困难企业军转干部群体整体稳定。此外,将海口地区安置、享受公务员医疗补助待遇的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纳入享受海口市公务员医疗补助待遇的范围。

(四)着力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一是精心组织开展全市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大检查。在普遍开展常规劳动保障监察巡视检查的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多部门联动,先后开展了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打击非法用工行动等全市性规模较大的劳动保障监察专项行动,重点检查单位用工不规范、非法用工、恶意拖欠农民工资、人力资源市场及劳动派遣的秩序不不规范等违法行为。1—5月,全市共执法检查各类用人单位525家,涉及用工人数1.45万人;劳动保障举报投诉案件立案150件,已责令37家用人单位进行整改;督促用人单位与1046名劳动者补签劳动合同;为1494名劳动者追发工资待遇1976万元;处理突发案件127件,涉及6549人。二是抓好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工作,抓好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的贯彻实施,1—5月共存入保证金74笔、4386万元;因工程竣工未发生工资拖欠的已退还3324万元;对2宗拖欠工资案件,已从保证金中划支128万元垫付62名农民工工资,有效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同时,落实农民工工资月发放制度,全市已有81家工地落实该项制度。三是深入企业进行劳动用工检查,指导用人单位建立职工名册和劳动用工管理台账,1—5月共有272家市属用人单位办理劳动用工备案手续,涉及职工30536人。四是稳妥推进市属国有企业改制职工分流安置工作,妥善处理国有企业改革遗留问题,指导海口市农业机械供应公司做好改制工作。五是加强人事劳动争议仲裁案件办理工作,1—5月新增立案250宗,结案245宗,期限内结案率达100%,调解裁决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和赔偿金、工资、补缴社保费、二倍工资、加班费等共计404万元,较好地维护了争议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五)加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面清理51项审批服务管理事项,实现以下目标:一是压缩行政审批环节,切实改变环节过多、手续复杂、多头审批、效率低下等状况,局行政审批办审批决定权比率由原来的26%提高到27%;二是大幅压缩事项办理的承诺期限,压缩后的承诺期限为法定期限的26%,提速了56%;三是大幅精简申报材料,最大程度方便群众办事,共精简申报材料85份,精简比例达30%;四是规范行政服务标准,建立全局权力清单,对审批目录、审批程序、审批行为、审批时限、审批责任、审批流程、审批监督等实行标准化,让审批权力在规定的轨道、时限内运行,并向社会公布,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二、下步工作打算

(一)强化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全年确保实现“城镇新增就业5.5万人以上、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再就业1.2万人以上、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以内、城镇“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1万人以上、职业技能和创业培训1.2万人次”的目标。下半年工作重点:最大限度地增强就业政策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可操作性,统筹城乡就业工作一体化。进一步加强对基层就业服务机构的指导力度,规范和简化服务程序,推进公共就业服务标准化建设。抓好重点群体就业服务工作,继续把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放在就业工作的首位;摸清就业困难群体和失地农民的底数,健全城镇零就业家庭、农村完全失地农民、低保家庭等就业困难群体就业援助长效机制,加快推进就业援助精细化,着力帮扶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指导4个区加快推进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并将工作重心向贫困村和失地农民倾斜。加强中心城市家庭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推动家庭服务业发展。

(二)统筹城乡社保体系建设。全年确保实现“新农保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率达95%以上;城镇居民医保参保率达98%以上”的目标。下半年重点工作:进一步完善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计发方式和渠道。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完善医保执业医师库,规范定点医疗机构执业医师医疗行为。加大医疗支付制度改革步伐,减少医疗资源浪费,加强定点医疗机构考核的规范性。推进“金保工程”社会保险核心平台三版的上线、医保基金智能监管平台的建设;开展省内跨市县就医的直接结算;完善医疗支付制度改革,部分疾病施行单病种付费。做好2015年度城镇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工作,进一步增加大病报销病种;加大社保稽核力度,并做好改制关闭破产企业社保核销审核工作。抓紧完成2014年度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保费征缴工作;积极协调相关部门推进我市被征地农民参加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力争6月底开始发放被征地农民参加社会养老保险养老待遇,年底前完成2009年6月18日后的被征地农民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的参保登记工作。加快推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电子银行网点(EPOS机)服务。探索研究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一体化工作。

(三)稳步推进人事人才工作。规范事业单位人事管理,针对事业单位的不同类型,适时开展事业单位人员聘用检查工作,指导督促各事业单位进一步理顺内部管理关系,完善全员聘用动态管理制度,科学合理做好事业单位设岗聘用工作和聘用合同备案工作。建立事业单位人事信息管理系统,启用事业单位岗位设置软件系统,做好基础性数据录入工作。完善人才选聘竞争机制,继续加强对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实施工作的指导监督。争取11月底前完成2014年度建设工程、工业工程及教师系列职称评审工作。抓好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在线学习工作,年内出台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相关管理规定,成立2-3家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完善全市专业技术人员信息数据库。按时间节点要求完成2014年计划安置营以下军转干部(含技术干部)接收安置任务。继续完善我市公务员管理相关制度建设,完善公务员信息管理系统,加强对全市公务员管理的监督检查,开展基层公务员管理调研工作。做好2014年公开招考公务员录用工作。组织开展公务员任职培训和优秀科级干部能力提升培训。召开公务员在线学习推进会,加快推进我市公务员在线学习进度。做好公务员学历教育的跟踪服务工作。计划于7月份向社会公布我市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

(四)着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尽快完善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平台,切实抓好劳动保障监察目标管理考核工作的落实。加强对建筑工地的检查,将出现农民工工资拖欠苗头的开发商列入重点监控范围,进一步畅通农民工投诉举报渠道。做好劳动关系三方协调工作,做好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和工业园区的推荐评比工作。按时完成2014年990家样本企业试调查工作。通过多形式的学习培训和考核,加强劳动保障监察队伍建设。继续加强人事劳动仲裁办案制度建设,提高仲裁办案质量和效率。

 

                        2014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