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第17周,海口12345热线平台受理我局办件1394件,4月累计处理工单6616件。通过对本周工单的统计分析,综合各渠道人社业务咨询情况,提炼本周热线问题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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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  点  目  录



热点问题1: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属于工伤吗?



热点问题2:个人养老金试行期间哪些人群可以参加?



热点问题3:如何申领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招用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奖励补贴?




02

热  点  回  应


热点问题1: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属于工伤吗?

答: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认定为工伤。“非本人主要责任”的认定,以有关机关出具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法院的生效裁决为依据。


热点问题2:个人养老金试行期间哪些人群可以参加?

答:试行期从2022年11月25日起执行。试行阶段,凡在海口市和省本级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劳动者或者在海口市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劳动者,均可参加个人养老金。

试行期满后,根据国家部署逐步推行。将来,在中国境内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劳动者或者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劳动者,均可参加个人养老金。


热点问题3:如何申领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招用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奖励补贴?


答:一、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申领:

1.补贴对象:
(1)当年新招用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小微企业(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小微企业名录”核查)或社会组织(通过中国社会组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hinanpo.gov.cn核查);
(2)灵活就业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2.申报材料:
(1)小微企业或社会组织应在缴纳社会保险费之日起12个月内提交初次申请材料:
①单位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
②单位社会保险补贴人员花名册;
③劳动合同复印件;
(2)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现灵活就业,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保并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后提交初次申请并提交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办理。
备注:社会保险补贴资金后续受理审核材料不需要提供。
二、招用高校毕业生奖励补贴:
1.补贴对象:招用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的小微企业或社会组织。
2.申报材料:
用人单位在招用人员履行劳动合同满6个月之日起12个月内提交申请:
(1)一次性吸纳就业奖励补贴申请表;
(2)一次性吸纳就业奖励补贴人员花名册;
(3)劳动合同复印件(已申请社会保险补贴单位不提供);

3.业务办理咨询电话:

0898-65373100(海口市就业局);

 0898-68666725(秀英区就业中心),

 0898-68623105(秀英区政务服务中心);

 0898-66890923(龙华区就业中心),

 0898-66568970(龙华区政务服务中心);

 0898-65875270(琼山区就业中心),

 0898-65813500(琼山区政务服务中心);

 0898-65303335(美兰区就业中心),

 0898-65391695(美兰区政务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