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参保人收到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到账短信后,发现为什么每个月少了几块钱?

政策调整前,在职人员划入个人账户资金包含了个人缴纳的医保费和统筹基金按年龄的不同定额划入的医保费。新办法实施后,在职人员医保个人账户划入金额做出调整,在职人员个人缴费部分,按参保缴费基数2%的医保费仍然划入个人账户,统筹基金按年龄的不同定额划入的医保费不再划入个人账户。

医保个人账户不能自由支取和使用,只能用于就医购药等与医疗有关的费用支付。

2.退休人员的个账金额也变化了吗?

退休人员月划入标准还没有变化,依旧是本人退休次月起至70周岁(不含70周岁)60元、70周岁(含70周岁)以上72元。同时,退休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累计缴费年限未达到《海南省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条例》规定的,每减少一年,个人账户划入标准降低3%。

3.以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的,可以领取个账吗?

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的,退休前不享受个人账户待遇,退休后按规定享受个人账户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