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加载工作许可信息实体社会保障卡办理指南

构成要素

内容表述要求

事项名称

来华工作外国人实体社会保障卡新申领、补换卡、跨行换卡

事项简述

办理内容:将外国人工作许可证与社会保障卡(以下简称社保卡)融合集成,将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信息加载到社保卡。
适用对象:

持有本省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人员;

参加本省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的人员;

经本省人才部门认定的各类人才;

其他享有本省公共服务权益的人员。

办理材料

申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标准照片1张。
(1)本人办理: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标准1寸近期正面白底深色衣服免冠彩色证件照片1张;

他人代办:提供双方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标准1寸近期正面白底深色衣服免冠彩色证件照片1张、申领人的委托书或代理双方的关系证明。
(2)办理来华工作外国人社会保障卡的有效身份证件:《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或《护照》。
(3)社会保障卡照片标准等同于《居民身份证》制证用数字相片技术标准(GA461-2004),要求:一寸公民本人正面免冠彩色头像,头部占照片尺寸的2/3,不着制式服装或白色上衣,常戴眼镜的居民应配戴眼镜且无反光,白色背景无边框,人像清晰,层次丰富,神态自然,无明显畸变,照片尺寸为32mm×26mm。

办理方式

来华工作外国人实体社保卡受理和制卡服务网点(详见附件)

办理时限

自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

结果送达

自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后,到服务网点办理社会保障卡领取手续。

收费依据及标准

以社会保障卡合作银行收费标准为准

办事时间

工作日正常上班时间

办理机构及地点

来华工作外国人实体社保卡受理和制卡服务网点(详见附件)

咨询查询途径

12333咨询服务电话、合作银行服务网点咨询服务电话(详见附件)

监督投诉渠道

12345、12333

附件1:加载工作许可信息的实体社保卡受理和制卡服务网点清单(请到文末下载)


二、来华工作外国人电子社保卡使用指南

附件2:来华工作外国人电子社保卡使用指南(请到文末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