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信息来源:海口市人社局 发文字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2017-03-07
为 认 真 贯彻 落 实 《 国务院 办公厅 关 于全 面 治理 拖 欠 农 民 工 工 资问题 的 意 见 》 ( 国办 发〔2016 1 号 〉 精 神 ,全 面 治 理 拖 欠 农 民 工 工 资问题 ,结合 我 省 实 际 ,提 出 以下 实 施 意 见 。
一 、总体要求
( 一) 指导思 想 。全 面 落 实 党 的十 八大 和十 八届 三 中 、四 中 、 五 中全 会 精 神 ,坚 持 系 统 治 理 、依 法 治 理 、综 合 治 理 、源 头 治 理 ,坚持 标 本兼 治 、重 在 治本 ,健 全预 防和解决 拖 欠 农 民 工工 资 问题 的长 效机制 ,最 大 限度 预 防拖 欠 农 民 工 工资行 为 发 生 ,切 实 维 护 农 民 工 劳 动 报酬 权 益 ,促 进社会和 谐 稳 定。
(二) 目标任务 围绕 建 筑 、交 通 、水 利 等 工 程 建设 领 域 和 加 工 制 造 、餐饮 服 务 等 劳 动 密 集 型行 业 ,重 点建 立 实 名 制 用 工 管 理 、农 民 工 工 资单 独 列 支 、银行 定期 代 发农 民工 工 资等 制度 ,切 实 规 范企业 工 资支付 行 为 。到 2020 年 ,建 立 源 头 预 防 、动 态 监 管 、失 信 惩 戒 、高 效处 置 的 工 作 体 系 ,形 成 制 度 完 备 、责 任 落 实 、监 管 有 力 的 治理 格 局 ,基本 实 现 我 省 农 民工 工 资无 拖 欠 ,确 保 不 发 生 因拖 欠 农 民 工 工 资引发的 重 大 群体性 事 件 。
二、依法规范企 业劳动用工行 为
( 三) 严格规 范 劳动 用 工 管理 。各 类 企 业 应 与 农 民 工 依 法 订 立 、履行 劳 动 合 同 ,建 立 职 工 名 册 ,及 时 办 理 劳 动 用 工备 案 ,依 法 缴 纳 社会保 险费 ,按 月 足额 支付 农 民工 工 资 ,做到 月 结 月 清 。
(四) 建设领域 实 行 实 名 制 用 工 管理 施 工 企 业 必须 实 行 实名 制 管理 ,在 各项 目部 配 备 劳 资专 管 员 ,核 实 农 民 工 身 份 信 息 , 编制 现场所有 劳 务人 员用 工花 名 册 ,建 立进 出场 登记 台账 ,按 月 编制 劳 动 考 勤和 工 资支付 书 面 记 录 ,逐 月 向职 工个人 提供 工资清 单 ,由农 民 工查 收签 字 并保存 两年备查 ,农 民 工 身 份信 息发 生 变化 的 ,应 及 时办理 变 更 手 续 。施 工 总 承包 企业 必须 在 工程 项 目开 工 前 到 住房 城 乡 建设 、交 通运 输 、水利 等 主 管部 门办理 实 名 制 管 理 登记 手 续 。人力 资源 社会保 障部 门应 协助 住 房 城 乡 建设 、交 通 运 输 、水利 等 主 管部 门逐 步 建 立 劳 动 实名 制 监 管 信 息 系 统 ,实 现 与 有 关 信 息 系 统 的数据 共 享 互 认 ,规 范行业 管理 ,督 促行 业 工 程 建设 项 目落 实 劳 动 用 工 实 名 制 管 理 。对 不 落 实 实 名 制 管 理 的 企 业 ,行 业 监 管部 门视 情 节 采 取通报 、限期 整 改 、限制 招 投标 、记 载 不 良行为 、降低资质 、清 出 市场 等 方 式 予 以处理 。
三 、全面规范企 业工资支付行 为
( 五) 明确 工 资支付 和 清偿 主体 责任 。各 类 企 业 须 依 法 向农 民 工本人按 月 足 额 支付 工 资 ,严 格执行 最低 工资制 度 ,依 法支付 加 班 工 资 ,招 用 农 民 工 的企业 承担直 接 清偿 拖 欠 农 民 工 工 资的 主 体 责 任 。在 工程 建设 领 域 ,建 设单位和 施 工 总 承包 企业 所 签订 的 工 程 合同 ,要 有 优 先保障 农 民 工工 资支付 的特 别 条款 。施 工 总 承 包 企业 对 所承包 工程 项 目的农 民工 工资支付 负 总 责 ,直 接 与 农 民 工 建 立 劳 动 关 系 的 劳 务和 分包 企 业 对 农 民 工 工 资支 付 负 直 接 责 任 ,不 得 以工程 款未到 位或 工 程 款未结 清 等 理 由克扣 或 拖 欠 农民工 工 资 ,不 得将合同 应 收工程 款等 经 营风 险转嫁 给农 民 工 。因建 设 单 位或 施 工 总 承包 企业 将 工程 违 法发包 、转 包 挂 靠 、违 法分包 导致 发 生 拖 欠 农 民工 工 资问题 的 ,由建 设单 位或 施 工 总 承包 企业 依法 承担清偿 责任 。因建 设单 位或 施 工 总 承包 企业 未按 施 工进度 和合 同约定支付 工程 款 ,致使 分 包 企 业 拖 欠 农 民 工 工 资的 ,由建 设 单 位或 施 工 总 承包 企业 以应 支付 而未支付 的工 程 款 为 限先行 垫 付 农 民工 工 资。
( 六) 实行农民 工 工 资与 工程款分账 管理 工 程 建 设 项 目人 工 费用 与 其他 工 程 款分账 管 理 ,施 工 总 承包 企业 应 分解 工 程 款 中 的人工 费用 ,在 工 程 项 目所 在 地 银行 开 设 农 民 工 工 资 ( 劳 务费 ) 专 用 账 户 ,专门 用 于 支付农 民 工工 资 。建设 单位 应 按 照 工 程 承包 合 同 的约定拨付 工程 款 ,并 将 工程 款 中的人工费 单 独 拨付到 施 工 总 承包 企业 开 设 的农 民 工 工 资 ( 劳 务费) 专 用 账 户 。专用 账 户 应 向人力 资源 社 会保障 部 门及 各行业 主管 部 门备案 ,并 委 托 开 户 银 行 负 责 日常 监 管 ,确 保专 款专 用 。
(七 ) 实行银行代发 工 资制 度 。在 工 程 建设 领 域 ,鼓 励 实 行 分包 企业 农 民 工 工 资委 托 施 工 总 承包 企业 直 接 代 发的 办法 。分包 企业 负 责 为 招 用 的农 民 工 申办银行个人 工 资账 户 并 办理 实 名 制 工 资支付银行卡 ,按 月 考 核农 民 工工 作 量 ,编 制 工 资支付表 ,交 施 工 总 承包 企业 委 托 银行 通过 其设 立 的农 民 工 工 资 ( 劳 务费) 专 用 账 户 直 接 将 工 资划 入农 民工个人工 资账 户 。农 民工 工 资支付情 况 要 经 农 民 工本人 签 字 确 认 。开 户 银行发 现账 户 资金 不 足 、被 挪 用等 情 况 ,应 及 时 向人 力 资源 社 会保 障 部 门和 各 行 业 主 管 部 门 报生口。
四、健全工资支付监控和保障 制度
(八) 建立健全企业 工 资支付预 警监控机制 完 善 并 落 实 劳动 保 障 监 察 网 格 化 、网 络 化 管 理 制 度 ,实 现 市 县 ( 区 人 乡 镇(街 道) 全 覆 盖 ,通 过 政 府 购 买 服 务 等 方 式 ,充 实 乡 镇 ( 街 道) 劳 动 保障 监察 网格 专 职 协 管 员 岗位 ,加 强对 企业 工 资支付 的 实 时 监 控 以及 企业 劳 动 就 业 用 工信 息 的采 集 、数 据 录入和 审核 。建 立 网格 企业 情 报信 息 收集 制 度 和预 警机制 ,通 过 网格 专 职 协管 员 收 集 企业 相 关信 J 皂 ,发 现 问题及 时预 警 。
( 九) 建立和 完善企业 工 资保证金制 度 。在 建 筑 市政 、交 通 、 水利 、铁路 、电力 及 通信基础 设施 建设 等 工程 建设领 域 全 面 实行 工 资保证 金制 度 ,逐 步 将 实 施 范 围扩 大 到 其 他 易发 生 拖 欠 工 资的 行 业 。建 立 工 资保证 金 差 异 化 缴存 办 法 ,对 一定 时 期 内未发 生 工 资拖 欠 的企业 实行减 免措 施 ,对 发 生 工 资拖 欠 的企业 适 当 提 高 缴 存 比例 。严 格规 范 工 资保证 金 动 用 和 退 还 办 法 。推 行 业 主 担保 、 银行保 函 等 第 三 方 担保制 度 ,积 极引 入 商 业 保险机制 ,保 障农 民 工 工 资支付 。
( 十 ) 建立和 完 善欠 薪应 急周 转金制 度。全 省 各 级政 府 财 政 部 门要 单 列 资金 作 为 应 急周 转 金 ,用 于 解决 被 拖 欠 工 资 、生 活 困 难 的农 民 工最低 生 活 保障 等 问题 。各 市 县 ( 区) 政府 要严 格按 照 地 级 市 不 少 于 500 万 、县 级 不 少 于 200 万 的 标 准 储 备 应 急 周 转金 ,重 大 欠 薪案 件 高 发地 区要 适 当 提 高 储备标 准 ,动 用 应 急周 转 金 垫付农 民工 工 资后要 及 时 补 足 ,确 保 应 急周 转 金足额 储备 。各 市 县 ( 区) 财 政 部 门要 进 一 步 完 善政 府 应 急 周 转 金 管 理 使 用 办 法 ,明确 使 用 条件 ,规 范 动 用 程 序 ,落 实追偿 责任 。
王 、改进工 程建 设领域工 程款支付管理和用工方式
( 十 一) 规范 工程款 支付和结 算 行为 。推 行 工 程 款支付 担保 制 度 ;探 索 建 立 建设 项 目抵 押偿付 制 度 ,有 效解决拖 欠 工 程 款 问 题 。对 长 期 拖延 工程 款结算 或 拖 欠 工程 款的 建设 单位 ,按 有 关 规 定处 理 。加 强对 政府 投 资工程 项 目的 管理 ,对 建设 资金来 源 不 落 实 的政府 投资 工 程 项 目不 予 批 准 ;政 府 投资项 目一律不 得 以施 工 总 承包 企业 带 资承包 的 方 式 进行 建设 ,并 严 禁 将 带 资承包 有 关 内 容 写 入工程 承包 合同 及 补充 条款 。政 府 投资 工程 项 目应 将 按月 足 额 支付农 民工 工 资写 入招 标 文件 ,并 将 该条款列 为 评 标 标 准 ,同 时 ,将 劳 务用 工 管理 、工 资支付有 关 要 求 纳 入委 托 监理 合同 ,要 求 工 程 监 理 单 位 实 施 监 督 。
( 十 二) 改革 工程建设领 域 用 工 方 式 。加 快 培 育建 筑 产 业 工 人 队伍 ,推 进农 民工 组 织 化 进 程 ,发 挥 项 目农 民 工 工会作 用 。鼓 励 施 工企业 将 一部分技 能水平 高 的农 民 工 招 用 为 自有 工人 ,不 断 扩 大 自有 工人 队伍 。引 导具备 条件 的 劳 务作 业 班 组 向专 业 企业 发 展 。
六 、加 强对欠薪违 法行为 的打击力度
( 十 三) 依法 查 处拖 欠农民 工 工 资案件 对 农 民 工 投 诉 的 拖欠 工 资案 件 ,劳 动 保障 监 察机构要 快速查处 ;对 涉及 农 民 工 的 劳 动 报 酬 争议案 件 ,事 实 清 楚 、证 据充 分的 ,劳 动 人事 争议仲裁 机 构 依 照 有 关规定 ,缩 短 办 案 时 限 ,快速 作 出裁 决 ;行 业 主 管部 门 对 涉 及 职 权 范 围 内的拖 欠 工 资案件 ,要 高效处 置 。公安部 门对 发 现 的或 相 关行政 执 法 部 门移 交 的 恶 意拖 欠 工 资’情 节 严 重 、黑 恶 势力 干 预 、在 人民 群 众 中造 成 恶 劣 影 响 的案 件 ,要 依法 提 前 介入 , 确 保案 件 快侦 快 办 ;对 暴力 抗 法 或 阻碍 执 法 等违 法 犯 罪 活 动 进行严 厉打击 ;对采 取非 法 手 段 恶 意讨薪 或 以拖 欠 工 资为 名 讨要 工 程 款 ,构 成 违反治 安 管 理 行为 的 ,要 依法 予 以治安处 罚 ;涉 嫌犯 罪 的 ,要 及 时 立案 查处 。健 全地 区执 法 协作 制 度 ,加 强 跨 区域 案 件 执 法 协作 。完 善 劳 动 保障 监 察行政 执 法 与 刑 事 司 法衔 接 机制 ,严 厉打 击 拒 不 支付 劳 动 报酬 犯 罪 行为 。
( 十四) 健全 欠 薪 突发事件应 急 处置 机制 。加 强 因拖 欠 农 民 工 工 资引起 的 突发群体 性 事 件 应 急处 置 ,建 立健全 应 急 联合处 置 机制 ,完 善应 急 预 案 ,明 确 指挥 权 限和部 门分工 ,规 范分 级响 应 和处 置 措 施 ,细 化 预 案 启 动 和响 应 联 动 等 程 序 ,形成 快速 反应 和 处 置 合力 ,妥 善处 置 欠 薪 引发 的突发 事 件 。在 元 旦 、春 节 等 重 要 时 点 ,各部 门实行值 班备 勤和信息 报送 制 度 ,及 时 掌 握 和处 置 重 要 问题 。加 强 舆 情 分 析 和 舆 论 引 导 ,建 立 相 关 信 息 公开 发 布 制 度 ,科 学把 握 主 动 权 。
( 十 五) 加强 劳 动保障 监 察执 法 维权能 力 建设 。畅 通 投 诉 举 报渠道 ,建 立 省 级劳 动 保障 监 察举 报 投诉 案 件 、案 件 监 督 指挥 信息平 台 。加 强 劳 动 保 障 监 察 队伍建设 ,完 善 劳动 保障 监 察 执法 窗 口 、案 件 接 待 室 、调 查 室 、调 解 室 、档 案 室 、会 议 室 等 办 案 场 所建设 ,按 照 规定和标 准 配备 劳 动 保障 监 察 执 法 装 备 和 执 法 用 车 , 统 一 执 法 标 识 和 工作 服装 ,加 强 劳 动 保障 监 察 员 职 业 保 障 ,改 善执 法 工作条件 和 工作待遇 ,为 有 效保 护广 大 农 民 工 的合 法 权 益 和 开展 执 法 维权服 务提 供 必要 支撑 。
七 、推进企 业工资支付诚信体 系建设
( 十 六) 完善企业 劳动保障 守法诚信管理制 度 各 市县 ( 区) 政 府 、各 有 关部 门要 加 快建 设全省 劳 动 用 工领 域 信用 体 系 ,将 劳 动 用 工 、工 资支付情 况作 为 企 业 诚 信评 价 的重 要 依据 ,实 行分 类 分级动 态 监 管 。人力 资源 社会保障 部 门要 建 立企业 拖 欠 工 资等 违 法 信 息 的 归档 、交 换和更新机制 ,将 查处 的企业 拖 欠 工 资情 况 纳 入 海 南 省征信 系 统 ( 省政 府 金 融 办 征信 系 统 ) 和 国家企 业 信用 信 息公示 平 台 ,推 进 相关 信用 信 息 系 统 互 联 互 通 ,实 现对企 业 信 用 信 息 互 认 共 享 ,逐 步 建 立 统 一 的公共信用 信 息 系 统 。
( 十 七 ) 对欠 薪 失信行为 实 行联合 惩戒。建 立 企 业 拖 欠 工 资 “黑名 单” 制度 ,对 严 重 失 信 企 业 由行 业 主 管 部 门依法 依规 向社 会公布 ,在 政府 资金 支持 、政 府 采 购 、招 投标 、生 产 许 可 、履 约 担保 、资质审核 、融 资贷 款 、市 场 准入 、评 优 评 先 等 方 面 予 以 限 制 ,形 成 “ 一处 违法 、处 处 受 限” 的联合惩 戒格 局 ,提 高 企业 失 信违 法成 本 。
八 、加 强组织领导
( 十八) 落 实属地监 管 责任 。按 照 属 地 管 理 、分 级 负 责 、谁 主 管 谁 负 责 的原 则 ,解决 拖 欠 农 民 工 工 资问题 ,各 市 县 ( 区〉 政 府 负 总 贵 ,乡 镇 政府 具体 负 责 。完 善 目标 责任 制 度 ,制 定 实施 办 法 ,将保障 农 民 工 工 资支付 纳 入政 府 考核 评 价 指标体 系 。建 立定 期 督查制 度 ,对 拖 欠 农 民工 工 资问题 高 发 频 发 、举 报 投诉 量大 的 市 县 ( 区) 及 重 大违 法 案 件 进行重 点督查 。健 全问 责制 度 ,对 监 管 责任 不 落 实 、组 织 工作 不 到 位的 ,要 严 格 责任 追究 。对 政府 投 资工 程 项 目拖 欠 工程 款 并 引发拖 欠 农 民 工 工 资问题 的 ,要 追究 项 目负 责人责任 。
( 十 九) 完善部 门协调机制 完 善 省 农 民 工 工 作领 导 小 组 解 决企业 工 资拖欠 问题 工作制 度 。领 导 小 组 要 定期 研 判 形势 ,制 定 解 决 突 出 问题 的具体措 施 ,部 署 并 指 导开 展 农 民 工 工 资支付情 况 专 项检查 ,协调 解决 重 大 疑难 问题 ,督 办拖 欠 工 资案 件 。省 农 民 工 工 作领 导小 组 联 席 会议由 分管 副 省长 任 总 召集 人 ,省人力 资源 社会保障 厅 主要 负 责人任 召集 人 ,省 委 政 法 委 、省 高 级法 院 、省 检察 院 、省 人力 资源 社 会保障 厅 、省 信 访 局 、省 发展 改革 委 、省 财 政 厅 、省 公安 厅 、省 司 法 厅 、省 监 察厅 、省 住 房 城 乡 建 设 厅 、 省 交 通运 输厅 、省 水务厅 、省 国资委 、人行 海 口 中心 支行 ,省 工 商 局 、省 总 工会 等 单 位 为 联 席 会议成 员 单位 ;联 席 会议 办 公室 设 在 省 人力 资源 社会保 障厅 ,负 责 日 常 相关 工 作 。各 市 县 ( 区〉 应 建 立 相应 的工作 制 度 和 工作机构迅速开 展 工作 。
(二十 ) 落 实 各部 门职 责 。全 省 各级农 民 工 工 作领 导 小 组 成员 单 位在 本 级党 委 和 政 府 的 统 一 领 导 下 ,要 协 调 配 合 ,各 司 其 职 ,充 分发 挥各 相关 部 门和单 位的 职 能 优 势 ,形成 治理 欠 薪工 作 合力 ,确 保全面 治理 拖 欠 农 民 工工 资问题 顺 利 开 展 ,实 现 我 省 劳 动 关 系 和谐 稳 定的 目标 。
附件 :1. 附件1.海南省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人员实名制监督管理办法doc.doc
2. 附件2.海南省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制度实施办法doc.doc
3. 附件3.海南省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实施办法doc.doc
5.附件5.海南省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查处衔接工作规定.doc
7. 附件7.海南省用人单位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暂行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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