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府办〔202211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海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纲要》已经十七届市政府 第 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海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310

(此件主动公开)



海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

发展“十四五”规划纲要



海口市人民政府办公

20223



目录

一 、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一)发展基础4   

(二)指导思想9

(三)主要目标11

二、主要任务

(一)大力推进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15

(二)进一步健全社会保障制度20

(三)加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21

(四)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23

(五)构建和谐劳动关系24

(六)全面提升公共服务能力26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统筹领导28

(二)推进法治人社建设 28

(三)积极做好财政保障29

(四)注重舆论宣传引导29

(五)加强规划实施评估29

(六)加强干部队伍建设30

(七)加强党风廉政建设30


“十四五”时期(2021-2025年)是我国由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向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迈进的关键时期,是海南省全面深化改革和高质量高标准建设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的关键五年,海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以下简称“人社”)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围绕海南自由贸易港(以下简称“自贸港”)建设发展需求高质量推进各项工作,努力为建设中国特色自贸港作出积极贡献。

一 、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一)发展基础

“十三五”期间,全市各级人社部门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决策部署,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凝心聚力、改革创新、稳中求进、攻坚克难、开拓进取,基本完成“十三五”时期的各项任务,为“十四五”时期人社事业的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1.就业创业稳步推进

深入贯彻落实就业优先战略,稳定和扩大就业取得重大进展,城乡就业规模不断扩大,就业结构持续优化,创业带动就业能力显著增强,劳动者素质明显提高,就业质量进一步提升,全市就业形势总体保持稳定。累计投入就业补助资金25059万元,扎实推进就业困难群体的就业;发放创业担保贷款23500万元,扶持2102人自主创业,其中小微企业1个,实现我市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零的突破,共带动6720人实现就业,财政贴息2793万元,到期还款率保持在97%-99%之间浮动,创业工作不断开创新局面;实施贫困劳动力就业创业精准服务,基本实现全市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家庭至少有一名劳动力实现务工的预期目标。截至2020年12月底,我市贫困劳动力外出务工8154人;落实各项就业帮扶惠农措施,投入促就业奖补资金14841.2万元,惠及贫困劳动力208217人次;全市新增就业人员18.92万人;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3.74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以下,低于国家所确定的5%的标准;城镇“零就业”家庭实现动态清零。

2.社会保障事业持续推进

基本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制度扎实实施,努力构建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全面贯彻全民参保计划,基本实现法定人员全覆盖。落实失业保险稳岗和社会保险减免缓降政策。社保窗口行风建设持续加强,服务便民高效。强化社保基金风险防控,助力企业纾困复苏。社会保险基金总体运行平稳。“十三五”末,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参保88.17万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6.38万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33.96万人;工伤保险参保60.01万人;失业保险参保58.33万人。社会保险待遇水平不断提高,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从2123元提高至2549元;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从4999元提高至5845元;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从145元提高至188元。

3.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基础逐步夯实

扎实推进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技能人才培养和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成效显著。围绕就业创业重点群体,广泛开展就业技能培训。职业技能鉴定工作逐步走向规范,鉴定事故零发生,队伍建设不断强化,考务管理更加规范。专项职业能力考核工作社会认知度逐年上升,促进农村劳动力资源开发和利用,推动农村富余劳动力转岗就业。技工教育规模不断扩大,校企合作逐步加强,教学质量逐步提升。“十三五”期间,全市共组织职业技能鉴定的人数累计67031人,获取证书人数共41022人,其中初级工17207人、中级工17490人、高级工5679人、技师536人、高级技师110人,高技能人才(高级工及以上)6325人,新获证高技能人才占新获证技能劳动者的比例为15.41%。考核农民工14727人,获得证书的有13768人。海南省海口技师学院共招生4917人,组织355人参加海南省级各行业职业技能竞赛,其中获奖人员181人次,多次获得省级赛事金、银、铜奖,荣获海南省技能大赛优秀组织奖8次。

4.事业单位人事和工资制度改革稳步推进

稳步实施《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652 号)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 号),不断完善和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程序,明确监管任务,加强对公开招聘工作的指导和监督,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持续开展。“十三五”期间海口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4126人,共为1460家单位审核8606个岗位设置和备案43069个聘用合同。调入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38人;调出89人,完成事业单位6.1万多人次的年度考核备案。完善事业单位工资收入分配制度,“十三五”期间,分别于2016年和2018年调整了编制内工作人员工资标准,人均增资300元,均已实施并兑现工资待遇。

5.劳动关系更加和谐稳定

全面落实政策法规,劳动者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基本建立,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和谐劳动关系建设稳步推进。劳动人事争议处理效能建设得到加强,多元化矛盾纠纷处理机制逐步建立。强化劳动执法检查,和谐劳动关系建设迈上新台阶。“十三五”期间,劳动合同签订率达92%;办理1466家市属单位211842名职工劳动用工备案手续;检查劳动用工单位290家1533户,涉及劳动者39785人;责令支付拖欠工资及补偿赔偿73件,涉及金额530.93万元;责令办理社会保险登记98户,涉及金额434.4万元;受理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或投诉案件1724件,结1724件,期限内结案率100%;帮助24931名劳动者追回工资等待遇35800万元;向社会公布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案件23起,涉及企业19家,自然人4名;向社会公布拖欠工资“黑名单”企业6家;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共立案9227宗,结案8761宗,结案率 94.95%,调解率60.25%。

6.公共服务能力和水平有大提升

人力资源产业蓬勃发展,“十三五”末,全市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达到244家。社会保险经办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全面加强,经办服务向基层延伸取得良好成果,积极推进社保经办信息化建设,信息化水平大幅度提升,实现社保业务“不见面”经办服务,基本实现了全面依托信息系统办理各项社保经办业务。大力推进社保服务窗口标准化建设,业务经办流程不断优化,窗口服务行为逐步规范。不断加强社保卡发行服务力度,“十三五”期间,全市共建成覆盖城乡的81个社保卡服务网点,在海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和“海口人社”APP上开通社保卡网上申领渠道,实现社保卡线上线下通办。“十三五”期末海口市(含省本级)持卡人数达 217.77 万人,持卡人口覆盖率达到 93.55%,社保卡应用领域和管理水平实现新突破。


专栏1 “十三五”规划主要指标完成情况

序号

指标项目

单位

十三五”

规划目标

十三五”

落实情况

一、就业

1

城镇新增就业人数

万人

15

18.92

2

城镇登记失业率

%

4

<3

3

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人数

万人

3.5

3.74

4

职业技能鉴定人数

万人

5

6.70

二、社会保障

5

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

万人

60

88.17

7

城镇从业人员工伤保险参保人数

万人

40

60.01

8

城镇从业人员失业保险参保人数

万人

50

58.33

9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

万人

34

33.96

三、劳动关系

10

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案件结案率

%

95

100

11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案件结案率

%

95

94.95

12

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

%

95

92

四、公共服务

13

社会保障卡持卡人口覆盖率

%

90

93.55

(二)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海南建省办经济特区3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指导意见》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全面落实《海南自贸港建设总体方案》《海口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和《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纲要》的要求,扎实推动各项政策落地落实,加快建立更高水平的人社服务保障体系,为高质量高标准建设海南自贸港提供人社支撑。

推进我市“十四五”时期人社事业发展,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坚持民生为本。坚决贯彻落实上级工作部署,强化宗旨意识,坚守为民情怀,把增进人民福祉、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作为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在发展中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民生。

坚持服务大局。坚持在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谋划事业发展,坚持人社事业与经济社会发展同步推进,发挥好省会中心城市的带头引领示范作用,为落实好各项工作任务,完成好各项事业发展指标,积极提供人社支撑。

坚持改革创新。以改革促发展,积极适应新常态下的各种新问题、新要求、新任务,以制度集成创新和体系完善为着力点补齐政策和体制机制短板,全面深入推进人社改革。谋划好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举措,把深化改革与促进发展、调整结构和改善民生更好结合起来,力求取得更大成效。

坚持依法行政。贯彻落实全面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深入推进依法行政,推动人社工作全面纳入法制轨道。依法调节各方面利益关系,促进社会公正和谐。

坚持实事求是。聚焦我市人社领域的突出短板和薄弱环节,集中资源、精准投向,着力推进高质量发展。坚持实事求是,科学确定发展目标、建设规模和标准。

(三)主要目标

1.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的就业

坚持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支持劳动者通过新业态实现多元化就业,稳定和扩大就业规模,加强职业技能培训,提升劳动者的就业能力,缓解结构性就业矛盾,保持就业局势稳定。加大创业扶持力度,激发创新创业活力,推动以创业带动就业。进一步完善对困难群体的就业援助机制,大力促进大学生等重点群体就业。加强岛外务工人员公共就业服务,全面提升公共就业服务质量。加强市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统筹职能,提升区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服务能力。到2025年,我市城镇新增就业人数19.3万人,转移农村劳动力3.5万人,失业人员就业6.5万人。

2.社会保障体系更加完善

继续实施全民参保计划,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落实社会保险待遇调整机制。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监管,推动社会保险基金安全可持续运行。不断提升社保经办服务水平。按照省的统一部署,完善各项社会保险制度,继续推进社会保险省级统筹,提高社保基金抗风险能力。到“十四五”末期,我市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166万人,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达到 96%左右,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 65 万人左右。

3.技能人才培养体系更加完善

继续深入推进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以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大力发展技工教育、全力促进就业创业为重点,加快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全面提升劳动者技能水平和就业创业能力。稳步推进技能人才评价机制改革。大力做好技能大赛组织与宣传工作。高水平推进海南省海口技师学院建设。稳定和扩大海口技师学院招生规模,充分发挥海口技师学院作为海口高技能人才培养“主阵地”作用,不断提升教育管理水平,在新校区整体建设完成后,全日制在校生规模达 6000 人以上,每年培训学员达 2500-3000 人次。到2025年,我市新增技能人才数量3万人以上,新增高技能人才1.2万人,开展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6万人次以上,农民工参加职业培训2.6万人次。

4.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进一步深化

以规范人事管理、转换用人机制为重点,进一步提升聘用制度、岗位管理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水平,探索更高开放水平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机制。探索建立与自贸港建设相适应,符合行业特点的收入分配机制,促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合理有序增长。

5.构建更加和谐的劳动关系

逐步建立规范有序、公正合理、互利共赢、和谐稳定有海口特色的新型劳动关系。以自贸港建设出现的劳动用工新模式、劳动纠纷新情况为抓手,维护新业态劳动用工关系,创新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健全劳动关系矛盾调处机制,完善劳动人事争议多元处理机制。严格执行最低工资标准,健全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和保障机制。指导完善劳动监察管理机制,提升劳动监察执法效能。加强指导根治欠薪工作,实现农民工工资无拖欠。加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队伍建设,有效预防和化解劳动关系矛盾,实现劳动关系总体和谐稳定。到“十四五”期末,全市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4%以上,劳动人事争议调解成功率达到62%以上,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结案率不低于91%,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案件结案率达到97%以上,拖欠农民工工资举报投诉案件结案率达到98%以上。

6.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完善

持续实施“放管服”改革,持续推行告知承诺制,简化办事流程,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以健全就业创业、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体系为重点,加强信息化建设,创新公共服务方式,着力打造“海口智慧人社”,完善覆盖全民、均等可及、智能便捷、高效运行的人社公共服务体系。全面精细化梳理政务服务事项,制定统一标准申办规程,编制动态电子汇编。加强行风建设,推行线上线下人社政务服务“好差评”社会监管机制,实现人社政务服务好评率不低于95%。继续加强社会保障卡一卡通工作,到“十四五”期末,社会保障卡持卡人数240万人,申领电子社保卡人口覆盖率达67%。


专栏2 “十四五”时期主要指标

指标

2020年基数

十四五”规划目标

属性

一、促进就业

1.城镇新增就业人数(万人)

3.55

[19.3]

预期性

2.城镇调查失业率(%)

5.3

<5.5

预期性

3.城镇登记失业率(%)

2.46

<3

预期性

4.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万人)

0.7

[3.5]

预期性

5.城镇登记失业再就业人数(万人)

1.3

[6.5]

预期性

6.农民工参加职业培训人次(万人次)

[2.6]

预期性

二、社会保障

7.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

91

96

预期性

8.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万人)

128.51

166

约束性

9.失业保险参保人数(万人)

58.33

65

约束性

10.工伤保险参保人数(万人)

60.1

65

约束性

三、技能人才

11.新增技能人才数量(万人)


[3]

预期性

12.新增高技能人才数量(万人)

0.25

[1.2]

预期性

13.开展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人次(万人次)

4

[6]

预期性

四、劳动关系

14.劳动人事争议调解成功率(%

60

62

预期性

15.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结案率(%

90

91

预期性

16.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案件结案率(%

97

97

预期性

17.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

92

94

预期性

五、公共服务

18.社会保障卡持卡人数(万人)

217.7

240

预期性

19.申领电子社保卡人口覆盖率(%)

42.61

67

预期性

20.人社政务服务好评率(%

95

预期性

注:2020年基数中参保人数、参保率和社保卡持卡人数为历史累计数,其余为2020年当年完成数。[]内为五年累计数,其余为历史累计达到数。标记“—”为无相关统计数据。

二、主要任务

(一)大力推进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

坚持劳动者自主就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和鼓励创业多管齐下,深入贯彻落实省“十四五”促进就业规划各项工作安排,实施促进就业专项计划,持之以恒地统筹推进城乡居民充分就业,提高就业质量,确保我市就业局势总体稳定。

1.健全就业促进机制

压实政府促进就业主体责任,将促进就业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先目标。充分发挥就业工作领导小组的作用,完善跨层级、跨部门、跨区域的重大风险协同应对机制,夯实就业工作目标责任制、工作督查考核机制,把就业效应作为考核评价各级政府经济社会发展成果的重要指标。加强经济社会发展与就业发展的协调,在制定实施发展规划、产业政策、社会管理等重大政策和安排重大产业、重大工程项目时,优先考虑对就业吸纳能力、就业环境、就业质量等方面可能产生的影响。重视资本、技术、智力密集型产业提供的就业机会。扶持就业弹性高的中小微企业和创新型企业,积极挖掘新的就业增长点。

2.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

统筹城乡就业政策,积极引导农村劳动力就业,促进平等就业,增加高质量就业,着力提高政策的针对性、有效性、稳定性。实行更加有利于就业的财政保障政策,支持企业稳定岗位,鼓励市场主体更多地吸纳就业,激励劳动者自主创业。健全财政、金融和就业政策之间的协同机制,探索建立与企业稳岗扩岗相挂钩的财政补贴、贷款支持等政策。顺应新业态快速发展的趋势,培育壮大新经济新业态灵活就业。深化劳务合作长效机制,建立劳务对接渠道,畅通市外务工人员来我市就业通道,促进劳动力跨省、跨市就业。注重各类重点群体就业政策的协调,实现就业政策公平与公正。

3.强化就业统计监测

健全就业需求调查和失业监测预警机制,加强监测数据分析功能,形成就业数据全方位采集共享机制,推动本地居民充分就业、稳定就业。完善人力资源市场供求统计监测体系,定期做好全市人力资源市场供求状况分析预测,发挥供求信息的引导和预警作用。建立就业动态监测的反馈和应用机制,根据监测结果和分析预测,针对性地采取预防和调控措施,防范和化解地区性、行业性、规模性失业风险。坚持把提升就业质量作为工作重点,强化市场供需和就业信息数据精准对接,加强就业指导、服务,引导全社会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努力让更多劳动者实现更高质量的就业,提升就业获得感。

4.完善重点群体就业支持体系

健全完善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优惠政策体系,深入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计划,鼓励多渠道、多元化就业和自主创业。开发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岗位,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城乡社区基层就业。加大对离校未就业、困难毕业生帮扶力度,帮助高校毕业生更快更好就业。积极促进农民工就业,进一步加大就业服务、职业培训、权益维护等方面工作力度,每年培训农民工0.52万人次,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0.7万人次以上大力推动促进农民工到建筑行业务工计划和家政服务业促就业行动计划。以促进本市农民工高质量就业为目标导向,组织农民工到建筑工程项目务工,鼓励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企业吸纳本市农民工就业。努力打造本市“一区一品”劳务品牌,开展家政服务劳务对接助力乡村振兴行动,进一步激励农村劳动力劳动致富,助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健全就业困难群体就业援助制度,精准掌握人员状况和就业创业培训需求,提供精细化服务,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统筹做好退役军人、残疾人、社区戒毒康复人员等其他重点群体就业工作,进一步加强部门联动,畅通失业救助渠道,健全失业登记、职业介绍、职业培训、职业指导联动机制,促进重点群体失业人员尽快实现再就业。对通过市场渠道难以实现就业的重点群体人员,合理开发公益性岗位托底安置,保障基本生活。

5.支持以创业带动就业

实施创业带动就业计划,继续发挥创业担保贷款支持创业的杠杆作用,加大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政策宣传力度,积极推进创业孵化基地、创业超市建设。通过“创业贷款+信用村(社区)”模式,为返乡农民工、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提供创业支持。探索建立创业指导专家团队,以助力创业创新、吸引人才和项目为导向,开展政策巡讲、创业论坛、创业沙龙等各类创业活动,为创业人员提供专业化服务,提高创业成功率。推进创业项目库建设,将一批符合海南自贸港发展的投资小、见效快、易复制的优质项目入库,为创业人员提供政策咨询、项目推广、信息共享等支持。建立完善创业指导工作机制,开设创业指导课。深入开展创业精准服务,提高创业成功率。推动开展创业评选活动,通过典型评选激发创业内生动力。积极发挥创业创新大赛、技能大赛等活动引领作用,搭建创业者交流平台,营造鼓励创业、支持创业、尊重创业、宽容失败的良好社会氛围。

6.提升公共就业服务水平

借助省人社厅“智慧就业”信息系统,打造“线上”“线下”一体化就业综合服务平台,推动实现就业信息互联互通。完善本市就业创业服务平台体系,进一步完善覆盖市、区、镇(街)、村(居)四级公共就业服务网络,大力推进以社区和行政村为主体的基层公共就业服务网格化平台。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广泛、深入参与就业服务,推进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与社会民营机构合作,支持企业、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以及志愿服务组织、慈善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参与提供公共就业服务,逐步实现全市劳动者就地平等享受就业服务。探索建立就业指导专家、创业指导专家等志愿者团队,为就业创业人员提供专业化服务。探索外籍人员到我市就业创业服务工作。充分发挥就业专项资金引导、鼓励和支持更多劳动者就业的作用,建立就业专项资金使用督导检查和绩效评价机制,强化与财政、审计等部门的协调联动,切实保障资金使用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7.大力促进人力资源市场发展

推动中国海南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海口分园建设,为用人单位和各类人才提供个性化、多样化的优质服务。以自由贸易港建设为契机,培育壮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培育一批人力资源服务知名企业和著名品牌,推动人力资源服务产业集聚发展。实施诚信主题创建计划,持续推动人力资源服务行业诚信体系建设,围绕诚信服务树品牌、规范管理促发展,深入开展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诚信服务主题创建行动,发挥先进典型在市场管理和行业发展中的引领带动作用。

(二)进一步健全社会保障制度

1.持续完善社会保险制度

进一步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政策,探索建立企业年金自动加入机制,推动养老保险第三支柱发展,探索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失业保险新模式,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将城乡参保失业人员全部纳入保障范围,探索建立灵活就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制度,对新经济新业态下灵活就业人员因工作原因受到突发意外事故伤害给予保障,落实各项社会保险待遇调整政策,逐步提高社会保险待遇水平。

2.加强社会保险扩面工作

建立人社、财政、公安、民政、教育、医保等多部门的协作机制,部门间相互配合,数据共享,实施“全民参保计划”,以高危行业农民工为重点,持续扩大工伤保险覆盖范围。继续做好社会保险政策宣传,鼓励多缴多得,长缴多得。开展新就业形态群体参保行动,引导有意愿、有缴费能力的灵活就业人员和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等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促进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适龄参保人员应保尽保,实现法定人员基本全覆盖。

3.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监管

健全基金监督体系,加强基金要情报告制度、日常监督、基金风险预警、风险排查等工作,完善基金监管制度及基金监督部门与经办机构内控部门的协调配合机制,加强对社保基金账户权限的监管和经办人员权限的管理,加强社保经办内部控制。坚持行政监督与社保监督相结合,充分发挥财政和审计监督的作用,积极开展社保基金第三方审计。配合省级健全政策、经办、信息、监督“四位一体”的基金监督管理体系建设,创新监管方式,建设数据齐全、功能完备的基金智慧监督系统,强化数字化监管,建立常态化非现场监督机制。健全基金监督行政执法机制,落实基金监督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基金管理制度。加强社保基金违规资金追缴,严厉打击侵害基金安全行为,全面防控基金管理风险。

(三)加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

1.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

实施技能人才培养质量提升工程,落实国家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面向城乡劳动者开展有针对性、实效性和“订单式”职业技能培训,突出实际操作技能培训。加强职业培训监管,建立健全培训机构考核评价机制,加强对职业培训机构的事中事后监管,提升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的培训能力和培训水平。继续办好全市性的职业技能大赛,增强以培训促就业的效果。开展政策宣传。加大培训资金投入,落实培训补贴政策,结合市场需求开展职业培训,提高劳动者职业技能。

2.稳步推进技能人才评价机制改革

全面推行企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规范专项职业能力考核,坚持以市场认可、社会认可为导向,建立以国家职业技能鉴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专项职业能力考核规范为主,职业技能竞赛选拔为辅的技能人才评价体系。探索职业资格制度与职业技能等级制度的衔接,指导企业打通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的通道。实施技能人才评价扩面行动,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

3.大力支持技工院校教育

实施技工教育质量提升工程,推进海口技师学院高水平建设,指导海口技师学院围绕产业发展设置专业,建成一批省级示范性品牌专业和特色专业。继续深入开展一体化课程教学改革工作,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充分发挥技工院校作为高技能人才培养“主阵地”的作用,推动公共实训基地建设,提升基础能力。完善海口技师学院人才培养体系,优化技工院校师资结构,积极吸引优秀高技能人才和工程技术人员到技工院校任教。

(四)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

1.不断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

探索建立适应自由贸易港建设更加科学灵活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机制,充分落实事业用人自主权,不断创新不同行业、专业和岗位特点的公开招聘方式方法,进一步扩大事业单位自主招聘的范围。持续推行事业单位人员竞聘上岗机制,强化“竞争择优、能上能下”的用人机制。根据国家和省的统一部署,建立人事管理权责清单,逐步推行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制度。进一步支持和鼓励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创新创业,激发事业单位人才创新创业活力。推动全市事业单位人事管理信息系统一体化建设,不断提升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效能。按照国家和省的统一部署,推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一件事”服务模式。

2.不断深化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

根据国家和省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市实际,在部分行业中率先探索事业单位工资分类管理模式,加快推动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不断完善事业单位收入分配机制和绩效考核评价体系。按照国家和省的统一部署,落实关于事业单位基本工资标准调整政策,持续落实义务教育老师平均工资收入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的规定。按照国家和省的统一部署,实施与事业单位岗位职员等级晋升相匹配的职员等级工资制度。

3.加强表彰奖励工作

全面贯彻落实《海南省功勋荣誉表彰奖励实施办法》,做好功勋荣誉表彰奖励和评比达标表彰政策指导等工作。贯彻落实《海南省贯彻〈功勋荣誉表彰奖励获得者待遇规定(试行)〉实施细则》和《海南省贯彻〈生活困难表彰奖励获得者帮扶办法(试行)〉实施细则》,利用信息化手段不断提高表彰奖励获得者网上待遇申报等工作效率。

(五)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1.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

完善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组织体系,建立健全由人社部门会同工会、工商联和企业家联合会等部门组成的三方机制。分类实施企业集体协商,规范签订集体合同,推广电子劳动合同应用,加强对用人单位劳动用工和经济性裁员情况的动态管理。贯彻落实新就业形态劳动用工制度,加强劳动关系风险监测预防和形势分析研判,建立分级预警制度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实施劳动关系“和谐同行”能力提升行动计划,提高企业规范和优化用工法律意识,推动我市模范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和工业园区的建设,打造诚信、守法、具有行业特点、海口特色的优秀企业工业园区,促进劳动关系和谐同行。加强重点企业用工指导。以用工规模较大、生产经营存在较大困难的企业为重点,指导企业采取多种措施稳定工作岗位,发挥集体协商协调劳动关系重要作用,引导企业与职工共渡难关,尽量不裁员、少裁员、稳定劳动关系。

2.完善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体制

推进“互联网+调解仲裁”信息化建设,建立健全劳动争议预防预警机制和重大集体劳动争议应急调处机制,加强劳资纠纷和劳动关系领域隐患排查化解。探索涉外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和诉讼的有效衔接,建立适应自贸港发展的劳动人事争议多元化处理机制。加强劳动关系协调员和基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员队伍建设,扩大劳动争议基层调解组织的覆盖面,2022年前基本实现从政府向机关、企业、社区和社会团体组织最大化延伸。

3.深化企业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

完善企业薪酬调查和信息发布制度,严格执行年度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和企业工资增长指导线,优化企业工资收入分配指导服务。指导企业运用集体协商机制,建立健全符合企业实际的收入分配制度。深化国有企业工资分配制度改革,完善国有企业市场化薪酬分配机制,建立健全按业绩贡献决定薪酬的有效激励约束机制。

4.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

全面贯彻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开展“零欠薪”活动,持续推广使用“全国根治欠薪线索平台”畅通劳动者举报投诉渠道,建立长效机制,建立劳资纠纷案件协同处置工作机制,加大巡查检查力度,及时查处重特大违法案件、社会关注焦点案件、欠薪违法案件。持续推进根治欠薪工作,推动工程建设领域在建项目落实工程款支付担保、施工过程结算、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施工总承包单位代发工资、按月足额发放工资、工资保证金存储、维权信息公示“八项制度”全覆盖。执行企业守法诚信管理制度,完善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充分运用“海南智慧劳动监察平台”和“海南省工资支付监管平台”对全市所有建筑工地务工人数和工资支付实时动态监管,力争2021年底纳入实名制管理达到10万人,平均每年递增1万人,2025年底达到15万人。

5.强化农民工工作的服务保障工作

鼓励农民工多渠道就业,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多形式开展农民工培训,不断提高农民工综合素质。实施农民工服务质量提升计划,开展农民工参保扩面行动,逐步实现有稳定劳动关系的农民工全部参保。引导农民工依法签订劳动合同,落实农民工与城镇职工享受同工同酬的权利。做好农民工舆情监测、风险防控和应急处理,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六)全面提升公共服务能力

1.优化营商环境

紧紧围绕打造国内一流营商环境目标,优化劳动力市场监管,抓牢监管之“目”,实施“放管服”改革,优化流程,压缩办事环节,实现事项全流程“不见面”审批,扩大“秒批事项范围,让服务对象“少跑腿”或“零跑腿”,提升企业获得感。织密服务之“网”,优化提升就业,聚焦人才服务,打造人才创新创业新沃土。建设完善的人才政策体系和服务机制,建成人才线上线下一站式服务平台。

2.推进信息化建设

建立以社保卡为载体的一卡通服务管理模式,不断拓展社保卡跨业务、跨地区、跨部门的应用。实施基本公共服务信息化建设行动计划,全面提升人社信息化便民服务,实现人社服务“线上办”“移动办”“一网通办”。加强数据资源、服务资源的聚集整合利用,打造线上线下立体化公共服务平台,为企业群众带来更多便利。

3.加强公共服务及信用体系建设

实施社会保险经办管理服务能力提升行动计划,进一步优化市、区两级管理效能,提升市、区、街(镇)三级经办协作机制,推进社会保险五险协同经办管理,实施社会保险同城通办。建立社会保险经办服务绩效评价机制,提升经办机构服务质量管理的有效性和科学性。健全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机制,加强与其他地区合作实现数据共享互认。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建立与乡村振兴相衔接的人社扶贫机制,扎实做好社保、就业扶贫工作,对低保、特困人员等低收入人口实施政府代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政策。加快推进信用体系建设,做好人社领域信用信息与海南自贸港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归集共享工作。

4.加强行风建设

实施系统干部能力提升工程,分层分类开展法律法规、业务知识和服务规范培训,提升工作人员业务素质,提高窗口单位工作人员业务服务能力。加强工作作风建设,创建优质服务窗口,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加强对窗口单位工作人员管理,接受社会监督,全面开展线上线下人社政务服务“好差评”工作。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统筹领导

全市人社部门加强对规划落实的组织领导,健全完善人社事业发展的领导机制、责任机制和考核机制。要制定实施计划,落实职责分工,分解工作任务。要加强部门之间的横向纵向协调联动,健全责任明确、有序高效的安全稳定协调联动机制,稳步推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

(二)推进法治人社建设

加快健全人社政策法规体系,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促进全系统依法、科学、民主决策。依法推进全面履责,进一步理顺工作职责,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继续推进简政放权,规范行政审批。建立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制度,把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情况纳入考核评价干部的重要内容。

(三)积极做好财政保障

健全工作经费保障措施,创新财政保障机制,完善财权事权划分。发挥好政府资金的撬动作用,积极争取市财政等部门加大对人社重大改革、重点项目、重大活动的资金支持力度,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科学统筹、合理分配财政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四)注重舆论宣传引导

做好规划宣传解读工作,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讲清讲透规划中的惠民政策、目标任务。紧跟规划实施进程,大力宣传规划实施的好做法,以及取得的经验和成效。加强基层宣传工作,整合基层宣传力量,加强舆论引导,注重网络宣传,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消除误解误读,积极营造有利于人社事业发展的良好舆论氛围。

(五)加强规划实施评估

完善监测评估机制,进一步加强对规划实施情况的监测评估。根据本规划提出的目标任务,编制目标任务分解落实方案、重大项目实施方案等。建立规划实施监测评估机制,按年度通报计划指标、重点项目、重点任务推进完成情况,及时发现问题不足,总结好的经验做法。扎实做好规划实施中期评估和总结评估工作,做好评估结果运用工作。将重大规划指标的完成情况纳入政府工作考核体系,作为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确保规划目标任务落地。

(六)加强干部队伍建设

对标自贸港建设要求,大力开展人社系统干部理论学习和教育培训,不断提高干部队伍能力素质,引导党员干部保持高涨工作热情推动规划贯彻落实。加强年轻干部的多岗锻炼,通过双向交流等方式提升干部的综合素质。将规划执行情况纳入岗位考核内容,健全完善干部选拔任用、管理、监督的工作机制,积极调动干部工作积极性,努力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结合党风廉政工作,加强干部监督管理,确保干部队伍“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

(七)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加强廉政教育,筑牢党员干部的思想防线,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统筹好抓党风廉政建设和抓业务工作的关系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同考核。做好风险防范,强化监督执纪,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深入开展内部审计、督查,精准“靶向治疗”,及时发现和阻止违法违纪苗头,坚决查处违法违纪问题,全力营造风清气正政治生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