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经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杨小丽同志任海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保险科(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副科长(试用期一年);

符哲川同志任海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人事科副科长(试用期一年);

陈虹宇同志任海口市人力资源开发局(海口市就业局)失业保险管理科副科长(试用期一年);

谭高昆同志任海口市人才劳动力交流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符福政同志任海口市人事劳动仲裁院副院长兼人事争议仲裁庭庭长(试用期一年);

王俊同志任海口市人事劳动仲裁院劳动争议仲裁庭副庭长(试用期一年);

吴冰同志任海口市人事劳动仲裁院人事争议仲裁庭副庭长(试用期一年);

李成谟同志任海口市职业培训和技能鉴定管理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符玫同志任海南省海口技师学院(海口市高级技工学校)副院长(副校长),免去其海南省海口技师学院(海口市高级技工学校)党委办公室主任职务;

李双燕同志任海南省海口技师学院(海口市高级技工学校)教育教学研究室主任(试用期一年),免去其海南省海口技师学院(海口市高级技工学校)教育教学研究室副主任职务;

张爱梅同志任海南省海口技师学院(海口市高级技工学校)学生科(招生就业指导中心)科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海南省海口技师学院(海口市高级技工学校)学生科(招生就业指导中心)副科长职务;

张逢春同志任海南省海口技师学院(海口市高级技工学校)财务科科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海南省海口技师学院(海口市高级技工学校)培训科副科长职务;

冯积山同志任海南省海口技师学院(海口市高级技工学校)总务科副科长(试用期一年);

陈倩同志任海南省海口技师学院(海口市高级技工学校)教务科副科长(试用期一年);

谭传土同志任海南省海口技师学院(海口市高级技工学校)学生科(招生就业指导中心)副科长(试用期一年)。




中共海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

2023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