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大胜(社会保障号码:460100********0634):
我单位于2026年3月11日向你送达了《责令退回多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决定书》,要求你限期退回多享受的失业保险待遇,你在法定期限内既未申请行政复议,也未提起行政诉讼,又未履行我单位作出的行政决定。因采用电话联系和邮寄等方式均无法有效送达《责令退回多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催告书》,现依法公告送达。你应当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天内到我单位领取《责令退回多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催告书》,逾期未领取的,视为送达。你应当自收到《责令退回多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催告书》之日起10天内主动履行上述决定书,将违规领取的失业保险待遇人民币38344元退至我中心指定账户:
收款账户名称:海口市人力资源开发局
银行账号:46001002536053008535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海口美兰支行
附言:康大胜退回多享受失业保险金待遇
如对履行该义务有异议的,请自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3日内向我单位提出陈述和申辩。如无正当理由,逾期仍不履行义务的,我单位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海口市人力资源开发局
二〇二六年十月八日
经办机构联系人:李艺薇、帅飞,联系电话:0898-65231585、0898-65231582,机构地址:海口市美兰区嘉华路2号海口市人力资源市场二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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