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人力资源公司:
为做好海口市职业导师队伍服务工作,构建一支规模合理、结构优化、素质过硬的海口市职业导师队伍,为全市公共就业服务提供坚实的人才支撑。按照上级有关文件和指示精神,我局拟开展海口市职业导师续聘及扩编工作,特邀贵司对此次职业导师征集工作进行报价。
一、征集工作相关内容
(一)征集对象和数量
征集对象包括公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企事业单位、科研机构、社会团体等单位中从事职业指导咨询或研究工作的人员,应具备丰富的职业指导实践经验或较高的就业相关研究水平,熟悉地方就业工作情况和人力资源管理工作
征集数量:对海口市职业导师库40名导师,统一组织续聘评估及面向全社会公开招募职业导师,将海口市职业导师队伍从原40人扩编至70人。
(二)职业导师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坚持原则,办事公正;
2、从事职业指导咨询或研究工作5年以上的人员,应具备丰富的职业指导实践经验或较高的就业相关研究水平,熟悉地方就业工作情况和人力资源管理工作(取得职业指导师或人力资源管理师等相关职业资格者优先入库);
自主开办或管理企业5年以上,且企业经营状况良好的创业人士或企业管理者;
在旅游业、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热带特色高效农业等产业工作5年以上,具备一定职业资格(专业技术类中级及以上,职业技能类技师及以上)人员;
人力资源管理、教育培训、财政金融、工商税务、法律咨询等领域中具有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的专业人员;
符合《海口市职业导师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政策文件要求,适合从事职业指导的其他人员;
3、身心健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奉献精神,志愿从事职业指导服务工作,参与公益事业;
4、熟悉国家及海南有关就业创业政策法规,有较好的政策理论素养和较强的专业能力;
5、能够服从安排,积极参加我市职业指导服务活动,并承诺认真履行工作职责。
(三)职业导师工作职责
1、为各类求职者提供职业咨询、职业测评、职业规划、
心理咨询等服务;
2、为各类用人主体提供入职、合同、社保、工资、考勤、培训等用工指导服务;
3、接受相关单位委托,对人力资源市场供求、薪酬、人员结构、就业状况等方面进行调查及可行性研究,并提意见及建议;
4、接受海口市人力资源开发局安排的其他相关公益性工作任务,并按要求认真完成任务。
二、报价文件内容和格式
在此次征集工作中,需由相关资质的专家对征集对象进行评审,符合条件的纳入我市职业导师队伍。请贵公司对开展本次职业导师征集工作进行报价,按照以下文件要求的格式、内容制作报价文件,于2026年9月11日17:00前,报到海口市人力资源开发局人才劳动力管理科。
邮箱:3371952568@qq.com
附件:1.报价函
2.《海口市人力资源开发局海口市职业导师管理办法(试行)》
海口市人力资源开发局
2026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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