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大我市教育引才力度,结合我市教育发展和2026年秋季学校用人需求情况,海口市教育局决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在编教职工。根据《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规〔2025〕2号)文件精神,并结合我市教育工作实际,制定此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此次公开招聘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择优聘用的办法,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附件1)和员额人员(附件2)。

二、招聘人数及薪酬待遇

    本次招聘市直属学校工作人员199名,其中事业编制人员196人,员额人员3人,可按有关规定享受海口市人才优惠政策和薪酬待遇。专业技术岗位聘任视学校岗位空缺情况而定。

    三、招聘范围

    面向全国。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

(7)应聘时已与我省党政机关(含派出机构)、事业单位建立人事关系的人员应征得原所在单位同意方可报考,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必要时应征得单位主管部门同意;省外在编教师需征得所在单位同意方可报考。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4)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5)失信被执行人;

    (6)拒绝、逃避征集服现役且拒不改正的应征公民;以逃避服兵役为目的,拒绝履行职责或者逃离部队且被军队除名、开除军籍或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军人;

    (7)在读的全日制非应届毕业生;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二)岗位条件

    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年龄、专业、学历、学位、教师资格、职业资格、专技证书等其他条件,具体参见《海口市教育局2026年面向全国公开招聘直属学校工作人员岗位表》(详见附件1、2)。

    1.应届毕业生须在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教师资格等证书。

    2.本次报考年龄38周岁(含)以下,即1987年6月5日(含)以后出生。

    3.在公(民)办学校从事教学工作三学年及以上人员需提供相关合同、社保清单(具体到月份)、任职公(民)办学校证明,2025年9月1日入职至今可算1学年。

    4.报考定向退役军人岗位的人员,须提供退役军人相关证件。

    5.本次招聘专业参照研究生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及职业教育专业目录(以下简称《专业参考目录》,详见附件8)。《专业参考目录》仅供本次招聘过程中进行专业条件设置和报名、资格审核时参考使用。由于各类院校专业名称设置繁杂,且每年均有新设专业、自主设置专业出现,《专业参考目录》尚无法涵盖所有专业。报名阶段,报考人员专业与《专业参考目录》专业相近或者属目录中没有的专业,应当在报名系统中如实输入具体专业名称,并上传所在学校或学院开具的课程设置证明等材料,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具体职位需求及专业一致性原则予以认定。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专业审核结果进行解释。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本公告通过海口市教育局网站(http://jyj.haikou.gov.cn/)、海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开发布。后续招聘工作中的补充公告和拟聘用人员公示等信息在与招聘公告相同范围内发布。其他公告在海口市教育局官网发布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凡符合岗位条件的应聘人员均可在报名时间内登录海口市教育局门户网站,进入“海口市教育局2026年面向全国公开招聘直属学校工作人员”栏目,查看报名公告,并按照公告规定要求在指定的“报名入口”报名并提交有关材料。

    2.报名时间

    2026年6月5日9:00起至2026年6月15日17:00。

    参考往年情况,报名初始阶段人数较少,资格审查速度较快,报名最后阶段尤其是最后两天报名集中,届时会影响资格审查速度。建议报考人员合理安排报名时间,根据本人的专业、意愿和职业规划等尽早报名。

    3.报名要求

    (1)每位考生限报考1个岗位;

    (2)网上报名须上传以下原件的电子扫描材料:

    ①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含正反面)或社保卡;

    ②教师资格证;

    ③学历证书、学位证书;

    ④《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打印);取得国外或境外学历、学位的,还需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的,按国内院校毕业生报考,资格审查时须提供国内院校出具的相应证明。属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外学位的,办理聘用手续时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

    ⑤报考时已与我省党政机关(含派出机构)、事业单位建立人事关系的人员,须按照人事管理权限,上传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省外在编教师上传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⑥考生承诺书(见附件3);

⑦相关合同、社保清单(具体到月份)、任职公(民)办学校证明(报考有工作经历要求人员提供)。

⑧报考退役军人定向岗位的,上传退役军人证件。

⑨往届毕业生无工作单位,须提供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明细单,如考生从未参保则提交社保部门出具的未参保证明。

⑩招聘岗位要求提供的相关材料;

    4.注意事项

应聘人员在报名登记表所填内容及提交的材料必须齐全、真实、准确,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对不符合事实事项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或不予录用;已办完入编手续的,则办理相关解聘手续。上述所有证件的原件在资格复审时提供。

    为让考生更好了解报考情况,2026年6月5日9:00至6月9日17:00期间,网上报名系统将显示各招考职位报考人数等情况,6月9日17:00之后,不再显示各招考职位报考人数。

(三)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提交报名材料后,须及时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网上报名系统将于2026年6月15日17:00准时关闭。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不能改报或再报其他职位,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可于6月17日9:00至17:00重新开放的报名系统内补充材料或改报岗位。逾期未提交或资格审查最终未通过的,不能参加本次笔试。

    公开招聘的招聘岗位数与经初审符合报考条件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应聘人员未达到1:3比例的,则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名单在我局网站公布,并由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自行上网下载打印准考证。

(四)组织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先笔试,后面试。考试总成绩为百分制。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按照4:6的比例确定。按“四舍五入”法,综合成绩折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1.笔试

(1)笔试方式:采取闭卷的形式。

(2)笔试内容:

教师岗位:主要测试所报考岗位的专业知识及教师教育教学基本素养等。

 (3)笔试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4)笔试要求:应聘人员凭准考证和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或社保卡进入考场考试。

(5)其他要求:考试为闭卷考试,各招聘岗位的笔试合格分数线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试的科目、招聘岗位需求合理划定,一般不低于试卷卷面总分的50%;如笔试合格分数线低于试卷卷面总分50%的,经海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划定。笔试成绩低于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不得入围下一环节。笔试成绩、笔试合格分数线及入围下一环节人选在海口市教育局网站公布。

2.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按招聘岗位人数1:3比例,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复审人选,末位出现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确定。因应聘人员放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空缺,在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并在面试前3天在海口市教育局网站公布名单。

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在规定时间内不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复审须提交报名表(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及报名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3.面试

    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参加面试,面试实行百分制,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当场打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应聘人员,取消其录用资格。面试人员名单在海口市教育局网站公布。

(1)面试方式:采取微格教学方式。

(2)面试内容:

教师岗位:主要考核教师的教学实践能力。考评方式为微格教学(模拟课堂教学)和现场问答。根据应聘者应聘岗位所涉学段、学科的微格教学课题和答辩题目,教师准备30分钟后,先进行15分钟的微格教学,再进行5分钟的现场问答。

   (3)面试时间及地点:以网站通知为准。

(4)注意事项:面试人员凭准考证和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或社保卡进入考场考试,缺一不可。

(5)成绩公布:面试成绩通过市教育局网站公布。

4.综合成绩计算

面试结束后,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按4:6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满分100分。依据“四舍五入”法,综合成绩折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综合成绩在海口市教育局网站公布。

如报考同一岗位的有2名以上考生出现考试综合成绩相同时,其名次排列按以下办法确定: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以笔试成绩高者入围;如笔试成绩再出现相同的,须进行加试,按加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

(五)体检、考察

1.体检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拟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由招聘单位统一组织。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开展,体检项目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

    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应聘处理。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申请复检,复检另外选择同级别医疗机构复检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2.心理测试

    入围体检考察人员须在网上完成海口市中小学教师应聘心理测试,该环节主要以在线答题形式测试应聘人员心理健康和素质能力,本项为考察项。

3.考察

根据考试、体检结果等额确定考察人选。由各招聘学校组织,主要对考察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业绩、拟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及是否需要实行回避原则等情况进行调查了解。本次公开招聘入围体检及后续环节人员,在本次公开招聘全过程结束前,不得再报考我局其他直属单位开展的招聘活动,对重复报考扰乱招聘秩序的,纳入我局招聘诚信档案。

(六)公示

根据考试、考察和体检结果,按有关程序确定拟聘用人员,并按程序在海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海口市教育局官网,接受社会监督,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存在争议的,由海口市教育局调查处置,并将处理结果报送海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经海口市教育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可从应聘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递补名单在海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海口市教育局官网。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1)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人选在公示期间放弃聘用的;

(3)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七)聘用

根据《海南省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实施方案》、《海口市中小学教师“市(区)管校聘”管理改革实施方案》,新聘用人员统一实行“市管校聘”的管理模式,须自觉服从市教育局的调配和交流安排。

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无影响聘用问题的按有关程序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试用期6个月(毕业生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由所在学校负责考核,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聘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5年(含试用期),5年内不得从市直属学校调出或参加各类招聘(录)考试。

    六、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执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25〕2号)的各项纪律规定执行;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取消考试资格。已经受聘的,一经查实,立即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给予组织或纪律处分。

公开招聘工作接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市纪委监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监督指导,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七、联系方式

地址:海口市秀英区长滨路市政府第二办公区18栋南楼5043室。

邮编:570135

联系电话:0898-68724595

技术支持电话:4006366989

咨询时间(08:30—12:00,14:00—17:30,节假日休息)

附件:1.海口市教育局2026年面向全国公开招聘直属学校工作人员岗位表

      2.海口市教育局2026年面向全国公开招聘直属学校工作人员岗位表

      3.考生承诺书

      4.海口市教育局2026年面向全国公开招聘直属学校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5.海口市教育局2026年面向全国公开招聘直属学校工作人员报名材料目录表

      6.同意报考证明模板

      7.公(民)办学校任职证明

      8-1普通高校本科专业目录(2024)

      8-2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