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各企业、职业院校(技工院校)、职业培训机构、行业协会等:
为进一步推动“椰嫂”、“海南新能源汽修师”等两个“琼字号”劳务品牌的培树工作,逐步建立起优质劳务数据库,搭建劳务用工和技能提升平台。通过挖掘行业劳务资源、设立劳务品牌实训基地等方式,加快“琼字号”劳务品牌的培树,实现“培训+劳务品牌+就业”的统筹推进,现向社会征集一批“琼字号”劳务品牌共建单位作为试点,成立“琼字号”劳务品牌实训基地。
一、申报对象
海口辖区内业务涉及家政服务行业、新能源汽修行业的各企业、职业院校(技工院校)、职业培训机构、行业协会等市场主体均可申请“琼字号”劳务品牌实训基地(试点)。
二、申报条件
“琼字号”劳务品牌实训基地(试点)需具备以下条件:
(一)在海口市注册,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申报对象应具备本行业内的劳务吸纳、输出能力或所涉及专业(工种)的培训能力;
(二)具备承担培训专业(工种)所需的自有或租赁培训场所1000平方米以上(含行政办公、理论教学和实操教学场地),实训基地至少要有一间可同时容纳30人以上的理论教学场地;
(三)教学设备设施应当满足所承担培训专业(工种)的需要,校企合作的企业或行业协会,应提供校企合作协议或场地租赁协议,同时提供详细的理论教学设备清单和实操设备清单 ;
(四)聘用符合所承担培训专业且具备职业培训资质,有实训经验的教师至少4名以上;
(五)申报主体在培训后学员获得职业资格证(职业技能等级证、专项职业能力证、特种作业许可证等)取证人数占培训人数≥80%或培训后就业率≥30%。(以上两项指标申报主体满足一项即可)
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应设置与该行业相关的专业,且2022年至今培养学生人数≥300人;
(六)依法纳税、生产经营、劳动用工没有违法行为以及无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三、申报材料
1.《2023年“琼字号”劳务品牌实训基地申请表》(盖单位公章);
2.申报单位情况介绍:包括行业劳务吸纳、输出、培训等情况,带动就业规模、所获奖项、社会贡献等内容,场地证明或者校企合作相关协议、师资证明等;
3.职业培训机构:提供海南人社厅官网截图(发布在海南省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目录和培训工种(项目)最新版目录中的截图);
4.《“琼字号”劳务品牌实训基地2022年至今培训(就业)人员花名册》;
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2年至今任意1个月的纳税记录和社保缴纳记录凭证,零纳税须提供纳税申报表或银行账户)(复印件加盖公章);近年来无安全生产事故以及无其他违法违规行为证明或承诺函等材料;
6.申报主体的宣传图片或视频。
四、有关要求
(一)实训基地申请单位需配合省、市人力资源开发局开展劳务品牌品牌共建的相关工作;
(二)配合劳务品牌带头单位,做好劳务品牌标准制定;
(三)积极参与劳务品牌宣传、推广,加强品牌劳务协作。
五、材料报送地址及联系人
请符合条件且有意向的单位将上述材料,于9月18日前报送至海口市人力资源开发局(海口市美兰区嘉华路2号)职业技能开发科。
联系人:帅飞65323752
附件:1.2023年“琼字号”劳务品牌实训基地申请表
2.“琼字号”劳务品牌实训基地2022年至今培训(就业)人员花名册
海口市人力资源开发局
2023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