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海南省就业见习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琼人社规[2019]1号文)文件规定,经考察评估,认为海口市美兰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等14家单位各方面均符合海口市就业见习基地的条件,拟认定为海口市就业见习基地。现予以公示。


序号

单位名称

1

海口市美兰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2

海口市龙华区财政国库支付局

3

海口市美兰区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事业管理处

4

海南锦颐酒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5

海南绿发投资有限公司

6

海航基础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7

海口椰林阁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8

海南皇马假日大酒店有限公司

9

海南鑫泳达体育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10

海南凯杨云科技有限公司

11

正德(海南)康复医疗中心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12

海口市龙华区金盘壹号幼儿园

13

海口杰师傅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14

海南华民科教有限公司


公示时间为从二〇二二年七月一日起到二〇二二年七月七日止。在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来人、来信、来电向海口市人力资源开发局反映[联系电话:0898-65378150;通讯地址:海口市人力资源开发局办公室(海口嘉华路2号);邮编:570203;双休日暂不受理来人、来电反映]。为便于调查核实,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真实准确,有明确的内容,来信请署名,来电请说明真实身份及联系电话,我们将做好保密工作。



海口市人力资源开发局

二〇二二年七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