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及其从业人员的月缴费工资额按照从业人员上年度月平均实际工资总额确定。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均按从业人员上年度月平均实际工资总额核定,高于全省上年度全口径人员月平均工资300%的,按全省上年度全口径人员月平均工资300%核定;低于全省上年度全口径人员月平均工资60%的,按全省上年度全口径人员月平均工资60%核定。2018年全省上年度全口径人员月平均工资为5704元。

用人单位从业人员月缴纳社保费情况表

险种

缴费费率(%)

              月缴纳各项社保费金额(以下情况为例)                    单位:元

总费率

单位缴纳

费率

个人缴纳费率

五险:以3422.40元为基数

(全省上年度全口径工资60%)

五险:以17112元为基数

(全省上年度全口径工资300%)

总金额

单位缴纳

个人缴纳

总金额

单位缴纳

个人缴纳

基本养老保险

24

16

8

821.37

547.58

273.79

4106.88

2737.92

1368.96

失业保险

1

0.5

0.5

34.22

17.11

17.11

171.12

85.56

85.56

基本医疗保险

10.5

8.5

2

359.35

290.90

68.45

1796.76

1454.52

342.24

工伤保险

0.1~0.75

0.1~0.75

0

3.42

3.42

0

17.11

17.11

0

合计

35.6~36.25

25.1~25.75

10.5

1218.36

859.01

359.35

6091.87

4295.11

1796.76

注:1、自2019年5月1日起,我省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包括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统一降为16%。

    2、工伤保险基准费率根据行业差别费率和行业内费率档次主要分为0.2%、0.4%、0.7%、0.8%、0.9%、1.0%、1.2%、1.5%等费率,自2019年5月1日至2020年4月30日,工伤保险费率继续以用人单位现行费率为基础下调50%。以上表格工伤保险数据以0.1%费率计算。

灵活就业人员月缴纳社保费情况表

险种

缴费基数

费率(%)

月缴纳社保费金额(元)

最低基数:3422.40

最高基数:17112

备注

基本养老保险

5704的60%至300%

20

684.48

3422.40

参保人员可以在3422.4至17112之间自愿选择缴费基数

基本医疗保险

5704

6

342.24

342.24

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为全省上年度全口径人员月平均工资100%

合计

1026.72

3764.64

2019年10月1日印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