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20年工作总结

(一)努力稳定就业形势。今年以来,全市新增就业人员35542人,超额完成3.5万人的年任务数,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7212人,城镇登记失业率为2.46%。一是不断提高稳定和扩大就业资金使用效率。2020年我市累计收到就业补助资金11281.59万元,资金总量为历年最高,截至2020年12月底,我市就业补助资金实际支出1.09元,支付进度96.5%。二是开发公益性岗位兜底安置贫困劳动力就业。全市共开发413个扶贫公益岗位,仅人社部门开发的公益岗位达146个,比2019年增加49个岗位。三是积极搭建就业服务平台,全年共举办公益性招聘会104场,提供就业岗位87380个。四是进一步加大创业扶持力度。充分利用“创业一张图”电子创业服务平台,为重点群体提供各类创业项目、创业政策等帮扶信息,加大创业服务实效性。疫情期间,借助抖音直播平台开展了创业典型线上事迹报告会,直播活动得到了21.3万人次的关注量,并同步在交通954广播与市民进行在线互动。2020年,审批个人创业贷款448笔,金额6583万元,带动就业1583人;开展创业政策指导宣讲31场,其中高校创业政策主题巡讲10场;受理审批27人创业补贴申请,其中高校毕业生23人,发放一次性创业补贴19万元。

(二)积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一是开展专项检查治理,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开展劳务派遣督导考核工作,依法规范劳务派遣用工。二是全力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加强监管和调解力度。今年以来,全市受理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或投诉案件共29件,结案29件,期限内结案率100%,共为我市138名农民工追回工资362.51万元。督促企业为24名劳动者补缴社保费用140.54万元。全市劳动人事仲裁共立案3146宗,结案2833宗,结案率91.2%,其中仲裁调解率61.02%,调解裁决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和赔偿金、工资、补缴社保费、两倍工资、加班费等共计3483.26万元。三是运用12345海口市民服务智慧联动平台、智慧调解与12345联动人民调解综合平台,构建劳动关系风险监测预警协同处置工作体系。今年以来,快速处置使案发率大幅度下降,通过12345海口市民服务智慧联动平台办理劳动保障维权类办件21376,同比上升45.68%,办结率99.98%,满意率95.22%,为实现快速处置案件、降低发案率目标打下坚实的基础。智慧联动调解取得实效,通过智慧调解与12345联动人民调解综合平台成功调解人民调解案件8329件,涉及金额14893.5万元,极大消除社会矛盾纠纷隐患。

(三)强力推进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多次召开党组会、工作推进会,明确目标任务,精简工作流程,将原来需125个工作日的申报--开班--组织考试--资金拨付流程压缩到30个工作日,对资金支出情况实行周通报、月报制度。对中央、省、市相关政策进行全面系统的梳理,汇编成册印发至各行业协会,通过社保信息平台向参保企业发送政策信息,建立海口市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群,多措并举推动开展技能提升行动。今年以来,完成补贴性培训39583人次(其中,共支持584家企业18393人开展以工代训)。

(四)积极做好事业单位人事工作。一是结合年度职称评审、人员流动、机构改革等情况,做好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动态调整。截至目前,共为410家次事业单位办理岗位设置和聘用合同备案,其中共备案各类岗位2344个,合同8552个。根据建设自贸港的要求,废止了《海口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内部等级任职条件指导意见》,各行政主管单位可根据单位职能和行业特点制定符合自身管理和发展要求的内部等级任职条件,促进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更加科学化、合理化。二是扎实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认真贯彻执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主动指导和监督各事业单位开展公开招聘工作。共核准批复9家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方案;完成607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核准录用和人事手续办理。截至目前,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未发生重大舆情和违规事件。

(五)扎实做好人社扶贫工作。一是扎实开展贫困劳动力就业摸底调查工作。充分借助帮扶责任人、驻村干部、人力资源公司等工作力量于每季度末开展入户调查,以国扶办扶贫信息系统数据为基准,通过与省就业扶贫信息系统等大数据平台信息比对核实,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线上线下相符。二是常态化开展“四级联动”就业信息动态更新工作。全市行政村已建立定期更新辖区内贫困劳动力就业培训、转移就业等基础信息;各镇定期做好贫困劳动力就业扶贫信息系统实名制数据信息更新;市、区定期收集汇总数据,形成全市就业扶贫工作动态台账,并实行动态化管理。按月对已外出务工的贫困家庭劳动力开展后续就业跟踪服务,及时更新掌握其外出务工状况,实现精准化管理。基本实现全市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家庭至少有一名劳动力实现务工的预期目标,实现零就业贫困家庭动态清零。三是抓好社保扶贫兜底保障,落实参保率、代缴率、发放率三个100%目标,确保贫困人员应保尽保。2020年,我市贫困人员符合参加城乡居保条件的有25097人,已参保25097人,参保率100%;应代缴17464人,已代缴17464人,代缴率100%;应领取待遇7634人,已领取待遇7634人,发放率100%。

(六)积极落实稳岗措施助力企业复工复产。一是稳岗返还推行“掌上申报”,大力支持企业快速复工复产渡过难关。通过人社局官网、微信公众号、微信交流群、海口日报、南海网等平台对全市4万多家企业宣传政策,点对点向24744家企业法人代表和社保经办员发送两轮短信16.4万条,及时解答企业申报过程的疑点难点问题,指导企业积极申报。简化稳岗返还申办程序,缩短审批时限,企业登录海南政务网或椰城市民云APP,仅需填写申请表即可实现一键申报,助力企业复工复产。人社部在其微信公众号上以《审批“瘦身” 发放“提速”》为题报道了海口稳岗返还的经验做法。截至2020年12月31日已为12313户企业发放稳岗返还资金7843.89万元,惠及职工222517人。二是加大对特殊时期企业劳动关系处理的指导服务,促进企业有序复工复产。三是全力保障疫情过后企业复工复产工作。指导各区人社局等单位落实省市复工复产各项补贴政策,做好27个省重点项目重点企业和58个医用物资生产企业等服务对象补贴的发放兑现工作。今年以来,共计发放疫情期间隔离补助、招工补贴等各项补贴2909.44万元,惠及企业219家24964人。

(七)不断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一是认真落实国家阶段性减免社保费政策。2020年,共为企业减负31亿元左右的社保费,助力企业渡过难关。二是社保扩面征缴工作成效显著。2020年,全市累计登记参保单位13.8万家,养老保险参保人数94.52万人、工伤保险参保人数60.01万人,各险种分别比去年同期增长15%、14%。2020年,全市新登记参保单位37170家,新增参保人员89716人。三是确保养老医疗保险待遇应享尽享。2020年,100%的离退休人员实现通过社保卡领取养老金待遇,为12.81万名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发放养老金待遇54.31亿元;享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报销28.98万人次,支付基金8.73亿元;享受工伤保险待遇2848人次,支付基金5066.93万元。

(八)着力推动我市建立社会保障卡“一卡通”服务管理模式。一是大力发行社会保障卡。印发实施《2020年海口市社会保障卡一卡通发行任务和工作要点》,指导各区政府编制2020年社会保障卡发行工作方案,启动跨部门发卡工作,开展全市财政惠民补贴对象和在校学生社会保障卡申领工作;开通我市社区网格社会保障卡办理渠道,依托社区网格员使用“社服通”APP加载社会保障卡办理功能提供上门办卡服务;持续扩展社会保障卡即时制卡服务网点,方便市民就近快捷办理社会保障卡;开通“椰城市民云”APP的电子社会保障卡签发渠道。海口市2020年新增制发社会保障卡25.84万张,累计制发社会保障卡167.57万张,激活社会保障卡133.72万张,整体激活率79.8%,累计签发电子社会保障卡59.06万张,电子社会保障卡签发率为35.24%,超额完成年度各项任务目标。二是推动社会保障卡一卡通应用。强化社会保障卡在人社领域的全面应用,各项社保待遇统一通过社会保障卡发放,指导全市各定点医疗机构开展第三代社会保障卡读卡器应用环境改造,持卡就医结算率逐步提升;组织全市各相关单位全面梳理和编制社会保障卡一卡通服务管理事项目录清单373条;联合海口市财政局做好社会保障卡和财政惠民补贴一卡通的整合,自2020年6月起海口市财政惠民补贴资金统一通过社会保障卡发放,发放比率达到90%以上;推进社会保障卡加载公共交通功能应用,实现海南省第三代社会保障卡在我市公交乘车和特群优待应用;开展社会保障卡在海口公安旅业系统的用卡环境改造工作,加快推进社会保障卡在我市酒店住宿登记的应用;配合省人社厅发行海南社会保障卡一卡通旅游年卡,实现旅游消费优惠应用。

二、2021年工作计划

(一)优化就业创业环境,实现更充分就业。千方百计稳定和扩大就业,扩大就业容量,提升就业质量,促进充分就业。健全就业创业服务功能,加快推进公共就业服务标准化、智慧化、便民化建设。优化就业结构,统筹完善城乡就业体系,进一步加大就业重点群体工作力度,合理开发公益性岗位托底安置。

(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提高群众幸福指数。积极推进经办风险防控措施“进规程、进系统”,做到事前、事中、事后监控,保障社保基金、经办人员的安全。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制度,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建立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社会保障水平逐步提高。到2021年末,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98万人、62万人以上。严格内控制度,优化业务流程,促进社保经办工作精细化、规范化和系统化。大力推行社保服务“综合柜员制”,加强基金风险防控。

(三)健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度,保障劳动者待遇和权益,2021年末,企业劳动合同率达到93%;创新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健全劳动关系矛盾调处机制,2021年末,现有劳动纠纷处置效率提升20%。完善劳动人事争议多元处理机制,推进劳动人事争议规范化、标准化、专业化、信息化建设,提高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效能,及时有效化解劳动人事争议,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落实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制度,促进根治欠薪工作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