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15年及“十二五”时期人社工作简要回顾

2015年,全市人社系统迎难而上、积极作为,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认真践行“三严三实”,大力弘扬“四种精神”,人社改革取得积极进展,各项重点工作全面完成,就业局势持续稳定,社保改革全面推进,工资改革稳步实施,人事人才工作进一步加强,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公共服务能力明显提升。一年来,主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进一步强化城乡就业创业服务。全年全市城镇新增就业56659人,其中,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再就业10543人,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943人。组织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8730人。2015年年末城镇登记失业率为0.9%。年度就业指标任务均提前超额完成,就业形势总体稳定。一是落实就业扶持政策,促进重点群体就业。举办5场“走进校园”系列高校毕业生专场招聘会;新增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17家;高校毕业生初次就业率达87.7%。开展“就业困难人员暖冬援助月”、“就业助残日”等活动;城镇“零就业”家庭实现动态清零。深入乡镇举办农村富余劳动力专场招聘会4场。二是积极开展优质岗位推荐等特色活动,增强岗位对接实效。发挥市人力资源市场岗位供需配置作用,全年共举办“高端人才春季猎头大会”等各类招聘会108场,共提供就业岗位51404个(次),拟录用8870人,拟录率为17.3%。开发并培训一线“双创”人员、协管员1500余名。三是强化职业技能和创业培训,提升劳动者就业竞争力。强化“互联网+培训监管”模式,促进培训项目和培训对象广覆盖,共组织12356人参加职业技能培训或创业培训;开展高级月嫂、职业催乳师培训,举办以“助力‘双创’、服务万家”为主题的“2015年海口市家政服务知识与技能电视大奖赛”,推选出的代表队参加全省决赛获得第一名和第二名;组织8516人参加职业技能鉴定。海南省海口技师学院秀英新校区启动办学。四是加强创业引导服务,积极推动大众创业。开展创业“示范点”、“帮扶点”建设,设置驻点专家团,开展创业指导服务“进乡镇、进社区”活动;创新开展“海口市创业节”活动出版《海口创业就业》杂志,以“创业项目推介会”、“高校市场营销大赛”和“创新创业大赛”等活动推动大众创业。通过举办“海口市创新创业与投资发展论坛”、“创业村头脑风暴”、“琥珀汇创业服务”等活动,为创业群体提供多方位指导和服务。新增建立“海工商创业孵化基地”和“海口市青年创业孵化中心”;“江东电子商务产业园”和“新华信息产业孵化园”新增入驻企业项目57个,带动800多人就业。市创业小贷中心2015年共发放创业小额贷款5214万元,帮扶615人创业,带动1713人就业。五是加强区域就业创业合作交流。积极与文昌、定安等市县人社部门签订就业创业战略合作协议,在基层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就业创业培训、孵化基地建设、联合举办招聘会等方面加强合作,实现就业服务资源的优势互补和共享。

(二)加快完善城乡社保体系建设。一是完善城乡社会保险服务体系。实施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广大农民和城镇非从业人员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缴费档次、待遇标准及公共服务等方面实现了统一。启动海口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工作,在经办规程、信息管理系统使用等方面统一了标准。加快推进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工作,2015年已审核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缴费补贴项目35个,已启动参保工作的项目105个。启动城镇居民医保参保人和城镇从业人员社会保险参保人社会保障卡发放,以及社区网格员上门协助发放社保卡工作,全市已发卡47.3万张。二是做好城乡社会保险征缴扩面工作。启动海口市“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工作和“建筑业从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工作。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等五项社保参保人数(不含省本级)分别为53.2万人、40.6万人、27.2万人、26.7万人、44.7万人。2015年度,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32.7万人,参保率为97.6%;城镇居民医保参保56.5万人。三是逐步提高城乡社会保险待遇。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月人均提高151元,提高至1953元。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统一提高至每人每月145元。四是进一步加强社保基金管理。加强社会保险登记专项稽核,强化定点医疗机构医保服务质量考核,社保基金当期收支基本平衡。2015年,我市在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专项检查量化考核中全省排名第一,在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专项检查量化考核中排名前三,均获得全省通报表彰。

(三)积极推进人事人才和工资福利工作。一是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完成我市2015年度41个单位、61名公务员公开招录工作。认真做好市级有关部门人员编制调整工作,积极完成市级31个部门向区里调整52名公务员人员编制的任务。认真落实公务员培训相关规定,组织270名新任科级领导干部参加任职培训班,组织143名新录用公务员参加初任培训,初任培训率达100%。不断强化公务员网络在线学习培训,全年共有8386名公务员参训,参训率达99.1%。组建海口市公务员申诉公正委员会。做好海南省第三届“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的推荐工作,我市一名公务员获得“人民满意的公务员”称号,一名公务员记一等功。二是积极推进公车改革相关工作。按照市里的统一部署,我们研究制订并组织实施公车改革中的司勤人员分流安置工作。三是认真组织开展我市1199家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问题集中治理自查自纠工作,治理工作实现市、区、镇(街道)全覆盖。四是稳步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规程,全年共有19家事业单位、290个岗位的公开招聘方案获准实施。五是强化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全市共有2.19万人参加专业技术人员在线学习。新增建设工程、医疗卫生系列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2家。六是扎实做好工资福利工作。向社会发布823个企业工种(岗位)工资指导价位。完成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调整工作。贯彻执行县以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启动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工作。开展企业在岗职工薪酬数据调查和工资集体协商“百日要约行动”。联合市委组织部发文,进一步规范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办理退休手续工作,避免出现超龄不办理退休,仍按在职人员领取待遇的情况。七是做好军转干部和随军家属安置工作。完成省下达我市的85名营以下军转干部安置任务,并安置78名随军家属就业。八是加强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建设,协调推进人才劳动力的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完成26家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年检工作,新增授予4家机构人力资源服务许可,全市现已达30家。

(四)努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加快推进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建设,积极开展全市性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依法打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违法犯罪行为等专项执法活动,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全年全市共主动巡查用人单位2393家,劳动保障举报投诉案件结案率达98.7%;积极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大检查,为1.95万名劳动者追回被拖欠工资2.71亿元;办理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存入手续90笔共计5535.1万元;积极督促建筑施工企业落实农民工工资按月发放制度。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95%,集体合同签订率达85%。人事劳动争议案件共结案415宗,期限内结案率达98.8%,无本级或上级纠错案件,当事人投诉为零。启动农民工劳动争议处理“绿色通道”,快立快审快结农民工劳动争议案件。

(五)认真开展“双创”工作。采取积极有效措施,落实市委“双创”工作重大决策部署。一是抓好机关规范化建设。通过开展系列整治工作,我局办公环境、秩序和质量明显提升。二是积极做好“创文”职能工作。比如,多举措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将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纳入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定点机构,加强社保扩面征缴工作,做好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工作等。三是抓好“双创”包点工作。局系统累计投入56.7万元,用于支持桂林洋经济开发区落实“双创”公益宣传品制作、户外宣传设施、大戏台、篮球场及健身场地建设、道路绿化、污水处理等项目。充分利用工作简报、宣传栏、横幅、LED屏、门户网站、短信、微信等宣传媒介,全方位、多角度、多层次地加强“双创”宣传教育。四是积极开展“双创”志愿服务。建立局领导班子成员每天带队到包点单位巡查的工作制度,定期开展实地调研、巡查督导,以真抓实干的作风带领局系统干部职工1千多人次深入桂林洋经济开发区、苍东村、新埠社区开展“爱我海口.美化家园”志愿服务和文明交通劝导等活动,并到西沙路办公区、宿舍区开展“门前三包”卫生整治活动。局系统“双创”工作得到了市领导、包点单位和群众的肯定。

(六)不断加强自身建设。一是扎实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局主要领导和班子成员上专题党课,建立处级干部整改问题台账,强化党员干部理论学习。全年组织召开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扩大)会16次,编印学习材料21期,举办局系统队伍建设培训班。二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完成局系统副处级以上在职干部个人事项报告工作,落实党风政风行风建设社会评价工作;积极开展“守纪律、讲规矩”专题教育活动,组织开展党风政风行风建设社会评价明察暗访活动,着力加强和改进党员干部、服务窗口作风建设。三是抓好机关党建工作,配齐配强基层党组织班子,加强党务培训,积极做好发展党员和“七一”表彰推荐工作,提升党建工作水平。四是推进行政审批制度和机关职能机构改革。坚持依法行政,做好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职能转变工作,对全局51项行政审批服务事项按照“五砍”要求进行重新梳理,确定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2项、调整为公共服务事项2项、调整为内部审批事项1项;对我局行政职权进行全面清理,开展权力清单、责任清单编制和工作流程再造工作;本着依法、创新、务实、高效的要求,完成市人社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的修订调整工作,依规选拔任用干部,及时调配人员。五是强化社会综合管理能力建设。落实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责任制,局系统全年无安全生产事故发生;抓好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健全局系统计划生育管理制度,对新招录及调动人员的计生问题进行严格审查,做好计生家庭待遇发放和计生家庭就业帮扶工作;狠抓制度建设和防控体系建设,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较好地落实了我市下达的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六是回应群众关切,自觉接受监督。认真受理和回应群众来信来访,妥善做好信访维稳工作;及时办理网络问政、12345热线办件,做到件件有答复,受到群众好评;认真做好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办结率、答复率均为100%。

2015年各项目标任务的全面完成,标志着“十二五”人社规划目标的圆满收官。回顾“十二五”,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市人社系统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坚持民生为本、人才优先的工作主线,深化改革、开拓创新,稳中求进、奋力而为,人社事业发展又上一个新台阶。

过去的五年,就业创业工作取得新突破十二五期间,我市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劳动者自主就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和鼓励创业”的就业方针,统一规范各级人力资源市场和城乡就业信息发布平台建设,建立覆盖城乡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和职业培训体系,健全城乡一体的就业管理制度和劳动用工管理制度,形成保障城乡劳动者公平竞争、平等就业的制度环境。我市被国务院评为首批“全国创业先进城市”;市人社局被国务院评为“全国就业先进工作单位”,被国家人社部评为“全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先进集体”;市随军家属劳保服务中心被评为“全国军民共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先进单位”。“十二五”期间,全市城镇新增就业25.7万人,其中: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再就业6.7万人,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1.2万人;每年的城镇登记失业率均控制在3%的年度目标内;城镇“零就业家庭”均实现动态清零;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5.9万人。总体看,新增岗位和新增就业人数均呈现较好的增长态势,全市就业形势持续稳定。同时,不断完善人力资源市场体系建设,建成8200的海口市人力资源市场;建成市级统一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数据中心机房和人力资源市场信息管理系统。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从2011年的26家扩增至112家,目前可接纳11848人参加见习。完善创业服务体系,成立创业指导中心、创业培训讲师团、创业指导专家志愿团;建立各类创业(孵化)示范基地24个、创业见习(实训)基地45个;创业村·江东电子商务产业园建成并开园,将带动3000余人就业。市创业小额贷款担保中心自2010年开始放贷以来,共向创业者发放创业小额担保贷款18935万元,并按政策给予财政贴息2070万元,扶持创业2543人,带动就业8675人,到期贷款还款率为98%。

过去的五年,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取得新跨越。以城乡社会保险为主体,全力推进社保服务体系建设开创性地从制度上实现了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制度对所有从业人员和城乡居民的全覆盖社保范围从单一到多样,保障水平从低到高并从城乡单列的社保体系转变为城乡之间相互融合、配套与衔接的社保网络社保制度和服务体系开始由形式普惠逐步进入实质公平的建设阶段。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实现了并轨。社保扩面、征缴和待遇支付等经办服务不断精细化,较好地实现了“应收尽收、应保尽保”。我市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从2011年的1410元提高至1953元;我市离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率达100%;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工作连续五年获得全省第一名。城乡居民月人均基础养老金标准从2011年的“新农保55元、城镇居民养老保险135元”统一提高至145元。2015年,城镇从业人员住院年报销限额达26万元,重大疾病报销年限额为50万元。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的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380元。城镇居民医保参保人员住院费用政策范围内实际报销比例达57.8%,城镇居民医保个人年最高支付限额从2011年的10万元提高至37万元,三级医院的城镇居民医保报销起付线从600元/年降低至350元/年。全国首创将服刑人员、少管所人员和福利院抚养人员纳入城镇居民医保范围。做好延续办理未参保超龄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工作。落实基层医疗机构日间病床付费管理、新生儿“落地参保”、新生儿医保费补缴等新政策。开发使用社会保险单位网上申报系统、专家远程考评病历系统、企事业离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系统等信息化管理平台开展社会保险费专项稽核工作,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协助开展社保缴费稽查,完善对医疗机构的动态检查评估机制在全省率先为我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发放社会保障卡。

过去的五年,人事人才工作取得新进步。一是强化公务员队伍建设。认真落实公务员法和市委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要求,全面加强公务员制度和队伍建设。坚持凡进必考,依法、公平、科学考录,进一步健全公务员考试录用和公开选调制度,坚持基层导向政策,不断优化公务员来源和经历结构。“十二五”期间,共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公务员762人,选调公务员227人。加大公务员培训力度,抓好公务员“四类”培训,加强乡镇、街道等基层公务员培训,公务员初任培训率达100%;积极开展公务员网络在线学习培训,“十二五”期间累计参训41226人次。二是积极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推行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管理工作动态管理,全市620家事业单位、24975名人员履行了聘用合同的签订手续,分别占应推行聘用制单位总数的99.3%和人员总数的97.2%,实现设岗聘用和聘用合同备案的动态管理,基本实现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的转变。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程序,强化公开招聘计划报备制度,开展整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突出问题专项行动,未发现违规违纪进人和公开招聘突出问题三是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大力推行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络在线学习,挂牌设立海口市工业工程、建设工程、医疗卫生等3个系列共4家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建立并完善专业技术人才信息数据库。完成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四是加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十二五”期间,共组织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7.2万人次,职业技能鉴定4.5万人次。

过去的五年,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取得新成果。稳步推进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按聘用岗位确定工资待遇的薪酬制度在事业单位各类人员的现行工资核定中得到有效执行落实义务教育学校、公共卫生及其他事业单位的绩效工资制度,逐步建立起规范有序的绩效工资管理运行体系进一步完善工资福利待遇正常调整机制,规范机关工勤人员津贴补贴,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带薪年休假制度。积极推行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建立健全人工成本预警预测制度、人力资源市场工资抽样调查和工资指导价位制度建立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机制,我市最低工资标准提高至1270元/月。城镇人员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标准提高至780元/月,农村人员补助标准提高至760元/月。

过去的五年,和谐劳动关系建设取得新成效。在普遍开展常规劳动保障监察巡视检查的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多部门联动,积极开展一系列全市性规模较大的劳动保障监察专项行动,市人社系统相关部门多次被评为全国人力资源市场秩序清理整顿先进单位,打击非法用工综合治理工作全省排名前列。积极推进实施集体合同制度攻坚计划工作,不断扩大工资集体协商覆盖面。成立了由市人社局牵头,市公安局、住建局、交通局、水务局、国资委、工商局、总工会共同参与的海口市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领导协调小组,并落实“分级负责、属地管理、行业主管、部门联动”的工作机制。落实建筑领域、水利行业和交通行业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力推建筑领域农民工工资月发放制度,并定期进行专项检查和年度考核。加强人事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服务基础建设,按人民法庭标准建成并启用2个仲裁庭,启用市人事劳动仲裁院庭审监控系统,完成调解仲裁办案系统建设,推进调解仲裁业务标准化和规范化,不断提升仲裁办案质量和效率,期限内结案率每年均达95%以上;完成各区仲裁机构实体化建设。

二、“十三五”时期人社事业发展总体要求和工作任务

 “十三五”时期,我市人社事业发展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密围绕海南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战略目标,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坚持民生为本、人才优先工作主线,促进就业创业,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加快人才队伍建设,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完善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推进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促改革、补短板、兜底线、防风险,全力推进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跨越式发展。完成“十三五”时期各项目标任务,要紧密结合市委、市政府和省人社厅的重大工作部署,重点做好以下七个方面工作:

(一)以推动全民创业为着力点,实现就业形势总体稳定。坚持就业优先战略,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努力扩大就业容量。积极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优化创业创新环境,完善创业服务体系,为各类创业者提供全方位的创业服务,以创业带动就业。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职业技能和创业培训,提升劳动者的就业竞争力和创业成功率。强化就业服务和政策扶持,促进重点人群就业。加强人力资源市场建设,完善城乡就业服务信息化平台建设,建立健全就业统计监测体系,构建完整的就业服务体系

(二)以实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为重点,构建更健全、更公平的社会保障体系着眼于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和可持续发展,全力落实“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全面推行社会保障卡应用,加快推进政策创新和管理创新,不断完善制度体系,强化托底作用。建立与经济发展水平、社会发展程度相适应的社会保障水平调整机制,不断提高社会保障待遇水平。完善社会保障基金预算制度,规范社保基金收支,加大社会保障基金稽查力度,尤其是要加大对医保基金和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管力度,确保基金安全。提高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均等化程度,完善“四级”社会保障管理服务网络。

(三)以党政、专业技术、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为载体提升人才工作管理水平。要聚焦突出问题和补齐短板,在落实好现有人才政策的基础上,创新人才培养、使用、引进、评价等机制,不断深化改革,努力形成优秀人才能够脱颖而出的体制机制。在人才结构调整上,要完善党政人才培养体系,提升整体素质;要以高层次人才和紧缺人才为重点,加快建设高素质专业技术人才队伍;要加快形成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与特色产业机构相协调、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技能人才队伍。在人才结构性改革中,要注重激发和保护各类创新创业人才,特别是重点产业发展急需人才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创造良好的人才制度环境。

(四)以推动机关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规范化为抓手,深化人事制度改革。积极探索公务员分类管理工作,拓宽基层公务员来源渠道。完善公务员考核评价体系,不断强化对公务员的激励保障和监督约束。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在事业单位实行分类管理的基础上,完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人员聘用管理等政策,推进事业单位人事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深化职称制度改革,不断完善以品德、能力和业绩为导向,社会和业内认可的专业技术人才评价体系。完善公开、公平、公正的军转干部安置机制,积极扶持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就业创业。

(五)以推进工资收入稳步增长为目标,稳妥推进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公务员工资制度,不断提高公务员工资水平。不断完善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制度,逐步完善符合事业单位特点、体现岗位绩效和分级分类管理的工资收入分配制度。完善企业工资收入分配的指导与调控机制,贯彻落实最低工资制度,指导企业不断完善内部工资分配制度。

(六)以抓好劳动关系矛盾的依法治理、综合治理和源头治理为手段,积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工作,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劳动权益。全面实施劳动合同制度和集体合同制度,提高中小企业和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进一步完善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充分发挥政府、工会和企业作用,形成企业和职工利益共享机制。加强劳动关系政策法规宣传咨询,引导企业改善用工环境,提升管理水平。全面推进仲裁机构建设,积极推动劳动争议基层调解组织和行业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建设,努力构建多渠道、多层次、多样化的调解工作组织网络。

(七)以加快基层平台建设和信息化人社建设为牵引,着力夯实基层基础。不断完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和信息化建设,整合人社系统信息资源,逐步实现互联互通。完善人社公共服务工作机制,简化服务程序,规范服务流程,提升服务水平,形成统一、规范、高效的公共服务工作机制。积极探索通过政府授权委托、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外包等方式,联合社会组织等群体共同提升人社工作服务效率和水平。

2016年人社工作任务和几点要求

2016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的开局之年,全市各级人社部门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按照“从严治局、深化改革、提升能力、完善服务、争先创优”的工作方针,切实把涉及人社领域的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好,实现“十三五”人社事业发展“开门红”。

(一)扎实做好就业创业工作,保持就业局势的持续稳定。全年实现城镇新增就业4.5万人以上,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以内,城镇“零就业”家庭至少有一名适龄劳动力就业,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8000人以上,发放创业小额担保贷款扶持600人创业。推进就业服务信息化平台建设,强化人力资源市场岗位供需对接服务,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建设,增强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实效,积极促进家庭服务业“规范化、职业化”建设,为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和农村富余劳动力等重点群体提供个性化、精确化的就业服务。注重创业政策宣传引导,完善创业孵化体系,积极开展创业服务系列活动,积极促进大众创业。开展省会经济圈市县区域就业创业合作和经验交流,推动人才劳动力有序流动。

(二)深化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织密扎牢社会保障安全网。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工作。实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着力解决重复参保、漏保问题。有序推进被征地农民参加社会养老保险工作。落实城镇居民大病保险工作。切实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加大社保稽核力度,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管,有效防范和打击医疗骗保行为。完善异地就医结算工作,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做好建筑业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工作。落实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政策措施。加大城镇从业人员和城乡居民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力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达95%以上,城镇居民医保征缴任务完成率达100%。积极开展社保稽核工作,强化社保基金管理和审计工作。加快推进社会保障卡发放与应用工作

(三)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做好公务员公开招录工作,进一步规范公务员公开选调工作。不断完善公务员管理措施,加强乡镇公务员教育培训,公务员初任培训率达100%,进一步提升基层公务员队伍素质。进一步优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流程,探索建立不同行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模式,全面推进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制度深入实施。积极探索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内部等级规范化工作,重点细化教育、卫生行业专业技术内部等级任职条件,实现岗位设置管理制度动态化、规范化管理。加强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工作监督,实施聘用合同动态调整机制,促进事业单位聘用制规范实施。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完善专业技术人才评价机制,加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妥善做好军转干部和随军家属安置工作,加强企业军转干部解困维稳和自主择业军转干部服务工作。加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规范化管理,进一步促进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体系建设。

(四)积极落实国家和省有关政策,稳妥推进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按照全省部署,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落实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工资标准调整工作,组织实施乡镇工作补贴和公务员工资试调查工作。结合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完善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和绩效工资制度。做好企业工资分配工作,科学发布企业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贯彻最低工资标准,继续推进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

(五)着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加强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平台建设。积极开展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专项检查,强化多部门联动查处“非法用工”案件工作机制,确保劳动保障举报投诉案件结案率达95%以上。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16〕1号)文件要求,切实加大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力度。积极落实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深入推进集体合同制度攻坚计划。完善劳动保障监察守信激励与失信惩戒制度。积极开展“标准仲裁院建设年”活动,建立仲裁员管理新机制,指导、督促大中型企业和工业园区建立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完善仲裁信息化建设,确保期限内结案率达92%以上加强劳动保障监察员和仲裁员队伍建设,提高劳动保障举报投诉案件和人事劳动争议仲裁案件的办案质量和效率。

(六)深入开展“双创”工作,展现人社队伍良好风貌。坚持“立足长远、统筹规划”,将“双创”工作落细落小落实,积极开展“双创”志愿服务系列活动。深入持续地开展“双创”宣传教育,营造良好的“双创”氛围。科学安排,合理调度,发挥人社系统全员能动作用,加强桂林洋经济开发区“双创”巡查,确保“双创”工作扎实推进。积极协助桂林洋经济开发区落实“双创”项目,帮助完善相关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对“双创”工作目标、任务、责任落实情况的督查力度,定期通报并及时抓好整改,对工作不力的进行责任追究。

与此同时,要抓紧抓好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编制工作,加强人社公共服务平台基础设施建设、规范化建设、信息化建设,切实提高基层经办机构的管理和服务能力,扎实做好依法行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安全生产、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信访维稳、政务公开等各项基础性工作,为我市人社事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夯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