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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818006-9/2023-00900 分类: 报告   
发布机构: 市人社局 发文日期: 2021年01月15日
名  称: 海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报送2020年度招商引资工作总结的函
文  号: 海人社函〔2021〕51号 主 题 词:


海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报送2020年度招商引资工作总结的函

海人社函〔2021〕51号

  海口市商务局:

  根据《关于配合做好2020年度招商引资工作考核的函》(海投促函〔2021〕1号)精神,现将海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0年度招商引资工作总结予以报送。

  此函。

  附件:海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0年度招商引资工

  作总结

  海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月15日

  (此件主动公开)附件

  海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度招商引资工作总结

  2020年,在局党组的领导下,在海口市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指导下,我局根据《关于在加快建设海南自贸港进程中加强招商引资工作的意见》(海委〔2020〕44号)的要求,人社职能职责主要是以加大人才支持力度为重点,精心部署,合理安排,大力开展技能培训、社保政策宣传等辅助企业落地,为海口市招商引资工作提供优质保障。

  一、主要做法

  (一)大力推进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着力打造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新引擎”

  以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为抓手,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成立工作专班,深入海南省家协、海南省美容美发行业协会、海口市家政协会、海航控股集团、格力集团、中免集团、齐鲁制药、索菲特酒店等重点企业开展政策主题宣讲,发挥企业培训主体作用,切实调动企业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的积极性。切实发挥职业技能培训普惠性效果,鼓励职业院校、公共实训机构、企业培训中心、民办培训机构等各类培训载体面向社会各类人员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全面推进新时代产业工人队伍建设,着力打造一支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劳动者大军。进一步优化技能培训经办规程,从培训申报、审批开班、鉴定考试到最后的补贴资金拨付,由原来的125个工作日压缩到30个工作日。2020年,完成补贴性技能培训34313人次,超额完成省人社厅下达的2020年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培训18000人的目标的191%,其中企业适岗培训3821人次,以工代训13309人次,新型学徒制培训917人次,线上培训225人次,技能培训6250人次、创业培训9791人次。组织职业技能鉴定考试131场,15459人参加考试,考试合格获得职业技能证书13069人(其中,初级工1157人、中级工7391人、高级工452人、技师17人、高级技师20人、海南专项4032人)。

  (二)大力发展技工教育,加快培养新时代高质量技能人才

  以海口技师学院为依托,大力开展技工教育,坚持面向社会,面向市场办学,改革以学院和课堂为中心的传统技能人才培养模式,着力推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订单式”人才培养模式。2020年,与海南日立电梯有限公司、海南海航物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等多家企业签署了订单培养协议,“订单培养”的毕业生录用比例在95%以上。积极探索学徒制改革,开展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与海口市制药厂有限公司、海口威立雅水务公司、海口公交集团、齐鲁制药、椰树集团等企业签订了企业新型学徒制培养协议,为企业培养高技能人才520人。大力建设大师工作室,深化与海航控股集团合作,建设动力能源大师工作室,多渠道加大对高技能人才的培养。根据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和创新驱动发展需要,及时调整专业设置,新增无人机应用技术、新能源汽车维修等专业。2020年,海口技师学院招生规模不断扩大,招生规模达1637人,比2019年增长72.67%,已初步成为我市集技工教育、公共实训、竞赛集训、公共就业创业服务等功能于一体的技能人才培养综合基地。

  (三)大力开展职业技能竞赛,推进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

  以市本级赛事为载体,以世赛、国赛、省赛为目标,广泛弘扬工匠精神、劳模精神,充分发挥技能竞赛“以赛促学、以赛促评、以赛促建”的重要作用,加大对技能人才的激励力度,成功举办海口市美容、美发、茶业、酒店等4场技能大赛,103人通过技能竞赛获得技能等级晋升资格(其中,晋升高级工32人,中级工71人)。分别组团参加世赛、国赛、省赛,荣获省技能大赛3枚金牌、3枚银牌、5枚铜牌,荣获第46届世界技能大赛电气装置项目海南选拔赛一等奖和二等奖,营造“技能人才岗位大练兵”的浓厚氛围,让技能人才有更多获得感,形成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价值导向和社会风气。

  (四)持续实施社会保险减免缓降政策。2018年起,我市落实降低社保费率给企业减负9.56亿元,疫情期间减免企业社保费18.7亿元,4042家企业申请延缓缴纳社会保险费。一是我省2016年5月开始实行阶段性降低费率,企业养老保险单位部分费率由20%降为19%,失业保险单位部分费率由1%降为0.5%,工伤保险费率根据行业差别不同程度降低。2018年1月至2019年5月降低企业负担共计3.79亿元。其中企业养老保险2018年减负1.6亿元,2019年减负1.24亿元;工伤保险2018年减负5667万元,2019年减负3854万元。2019年5月起我省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包括企业和机关事业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统一降为16%,失业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由1%降为0.5%。2019年企业养老保险减负5.77亿元,失业保险减负0.84亿元。涉及缴费单位41509家单位382166人。二是2020年2月起我省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实行减半征收。减半征收单位(雇主)缴费部分基本养老保险17.8亿元、失业保险5580万元、工伤保险2929万元,涉及单位约48990家。三是2020年1月至我省疫情解除期间的参保登记、缴费基数申报和社保费缴纳等业务,因受疫情未能及时办理的,可以延长至我省疫情结束后3个月内办理。涉及单位数3965家,涉及金额1809.5万元。四是2020年1月至我省疫情解除期间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的企业,可申请缓缴各项社会保险费,由市社保局受理审核,报省社会(医疗)保险行政部门审查批准后执行。缓缴期自我省疫情结束次月起计算,原则上不超过6个月,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2020年申请缓缴企业共77家,涉及资金192万元。

  二、工作亮点及经验

  为企业向省人社厅争取优越的社保政策。如整建制迁入的总部企业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限,可以按迁出地与我省同期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限就高原则执行,按规定办理基本养老保险转移接续手续的随迁职工,社保经办机构应当为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一般账户,做好人员标识,其中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15年,且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仍在我省的,可以在我省申请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按规定办理基本医疗保险转移接续手续的随迁职工,退休时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累计未达到我省规定标准的,可以一次性补缴所需年限的基本医疗保险费,补足缴费年限后按照我省规定的标准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技能人才队伍和劳动力市场仍然存在一些深层次结构性矛盾亟待解决。例如:技术工人队伍特别是高技能劳动者的数量还存在短缺,与高技能人才占技能劳动者占比要达30%的要求,仍有一定差距;技术工人的能力和水平与海南自贸港建设的要求仍然有一定差距。二是技能成才的社会氛围还不够浓厚。受社会“唯学历论”的影响,技工教育社会地位较低,技工教育仍然是社会相较于学历教育的次优选择。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继续深入推进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紧紧围绕我省三大产业类型、十个重点领域、十二大重点产业发展需要,面向城乡各类劳动者大规模高质量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全面加强创新型、应用型、技能型人才培养。二是高水平推进海南省海口技师学院建设。加快海口技师学院新校区“二期”建设,进一步扩大海口技师学院招生规模,重点支持建设一批“高精尖缺”专业,提升技能人才培养层次和水平,充分发挥海口技师学院作为我市高技能人才培养“主阵地”的作用。三是畅通技能人才发展通道。根据国家人社部《关于大力推进技工学校改革发展的意见》精神,大力宣传技工学校毕业生待遇扶持政策,落实技工学校毕业生待遇政策,提高技工教育吸引力,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军队士官招收、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执业资格考试、企业人力资源招聘及工资薪酬等方面与学历教育享受同等待遇。进一步扩大技能人才在表彰奖励活动中的比例,激励更多劳动者特别是青年一代走技能成才、技能报国之路。四是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原则,落实和完善各项社会保险制度。推进“全民参保计划”,扩大各项社会保险覆盖面,落实社会保险费减免政策,逐步提高社会保险待遇标准。继续推进国有资本充实社会保险基金工作,做好资本划转的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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