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安委办: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和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根据《海口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汛期台风期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海安委办〔2016〕88号),我局切实做好当前做好汛期台风期安全生产工作,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安全责任
我局成立由局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局属各单位和机关各处室主要负责人为组员的汛期台风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汛期台风期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实施汛期台风期安全生产大检查的各项工作。我局还制定了《关于印发开展汛期台风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排查到位。
二、做好应急预案,强化应对能力
制定并完善灾害性天气条件下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加强对干部职工的培训,提高干部职工的安全意识,增强识别和应对相关事故的能力,增强自保、互保的能力。积极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储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装备和物资,落实各项应对措施,切实做到责任到位、措施到位,确保各类事故能够得到及时、有效处置。
三、开展汛期台风期安全生产工作自查自纠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要求局属各单位要切实抓好汛期台风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做好基础设施、消防设施、饮食卫生及建立健全事故隐患的排查整改制度和危险源监管体系,全面实施安全隐患和危险源登记、备案制度。针对检查情况,对各类安全隐患进行整改,实施跟踪监督,认真落实整改和治理,并将自查自纠及整改情况及时报送我局,由汛期台风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做好跟踪落实。
四、开展汛期台风期安全生产抽查行动
我局由分管领导带队,对局属单位重点区域重点单位进行安全生产大检查抽查活动。重点检查:一是海口技师学院食堂卫生情况、安全保卫情况、消防设施情况和安全管理情况。二是检查市社保局和市人力资源开发局的消防设施情况、消防疏散通道和档案室等安全情况。三是对机关办公室的用电安全检查。四是检查信息中心机房的安全管理情况。检查小组对此次检查中发现的隐患,要求被检单位要做到四个明确,即明确治理方案、明确治理单位、明确治理时间,明确责任人。并形成检查报告报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要求各被检单位于9月30日前提交整改报告,办公室将继续跟进被检单位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情况,确保事故隐患及时消除。
五、落实整改措施,全面保障安全
通过汛期台风期安全生产大检查小组对重点区域的检查以及结合各办公室、局属单位的自检自查,落实整改措施:一是制作消防器材检查登记卡,划分责任区域,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定时对灭火器、报警设施、应急照明灯、安全通道指示牌等方面进行检查,并做好登记。二是粘贴消防提示牌,严禁消防通道乱停放电动车、机动车、摆放杂物,并组织工作人员不定时巡逻检查,保持消防通道畅通。三是对社保、就业服务大厅及各办公室电源电闸,重点将易燃易爆物品与电线、开关、插座隔离,做到人走电关,避免电脑、电热水器等因漏电引发火灾事故。四是定时巡逻检查档案室环境卫生、门窗牢固性及防水性、档案密封性等安全情况,定时投放防潮、防虫剂,切实做好档案管理安全工作。
目前,我局安全生产总体情况良好,我局将以此次“汛期台
风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为契机,继续大力开展安全的宣传教育,营造和谐安全的氛围,使全体干部职工全面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努力做到人人讲安全,事事讲安全。把安全工作真正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确保我局保持安全无事故。
海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9月12日
(此件主动公开;联系人:岑彩梅,电话:68724186)
海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16年9月12日印发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和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根据《海口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汛期台风期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海安委办〔2016〕88号),我局切实做好当前做好汛期台风期安全生产工作,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安全责任
我局成立由局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局属各单位和机关各处室主要负责人为组员的汛期台风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汛期台风期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实施汛期台风期安全生产大检查的各项工作。我局还制定了《关于印发开展汛期台风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排查到位。
二、做好应急预案,强化应对能力
制定并完善灾害性天气条件下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加强对干部职工的培训,提高干部职工的安全意识,增强识别和应对相关事故的能力,增强自保、互保的能力。积极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储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装备和物资,落实各项应对措施,切实做到责任到位、措施到位,确保各类事故能够得到及时、有效处置。
三、开展汛期台风期安全生产工作自查自纠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要求局属各单位要切实抓好汛期台风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做好基础设施、消防设施、饮食卫生及建立健全事故隐患的排查整改制度和危险源监管体系,全面实施安全隐患和危险源登记、备案制度。针对检查情况,对各类安全隐患进行整改,实施跟踪监督,认真落实整改和治理,并将自查自纠及整改情况及时报送我局,由汛期台风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做好跟踪落实。
四、开展汛期台风期安全生产抽查行动
我局由分管领导带队,对局属单位重点区域重点单位进行安全生产大检查抽查活动。重点检查:一是海口技师学院食堂卫生情况、安全保卫情况、消防设施情况和安全管理情况。二是检查市社保局和市人力资源开发局的消防设施情况、消防疏散通道和档案室等安全情况。三是对机关办公室的用电安全检查。四是检查信息中心机房的安全管理情况。检查小组对此次检查中发现的隐患,要求被检单位要做到四个明确,即明确治理方案、明确治理单位、明确治理时间,明确责任人。并形成检查报告报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要求各被检单位于9月30日前提交整改报告,办公室将继续跟进被检单位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情况,确保事故隐患及时消除。
五、落实整改措施,全面保障安全
通过汛期台风期安全生产大检查小组对重点区域的检查以及结合各办公室、局属单位的自检自查,落实整改措施:一是制作消防器材检查登记卡,划分责任区域,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定时对灭火器、报警设施、应急照明灯、安全通道指示牌等方面进行检查,并做好登记。二是粘贴消防提示牌,严禁消防通道乱停放电动车、机动车、摆放杂物,并组织工作人员不定时巡逻检查,保持消防通道畅通。三是对社保、就业服务大厅及各办公室电源电闸,重点将易燃易爆物品与电线、开关、插座隔离,做到人走电关,避免电脑、电热水器等因漏电引发火灾事故。四是定时巡逻检查档案室环境卫生、门窗牢固性及防水性、档案密封性等安全情况,定时投放防潮、防虫剂,切实做好档案管理安全工作。
目前,我局安全生产总体情况良好,我局将以此次“汛期台
风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为契机,继续大力开展安全的宣传教育,营造和谐安全的氛围,使全体干部职工全面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努力做到人人讲安全,事事讲安全。把安全工作真正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确保我局保持安全无事故。
海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9月12日
(此件主动公开;联系人:岑彩梅,电话:68724186)
海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16年9月1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