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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818006-9/2023-00892 分类: 报告    劳动、人事、监察
发布机构: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文日期: 2011年10月27日
名  称: 海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呈报海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的报告
文  号: 无编号 主 题 词:


海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呈报海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的报告

无编号

市政府:

  现将《海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呈上,请审阅。如无不妥,请印发各区人民政府和市政府直属有关单位。

  附件:《海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

  二○一一年十月二十五日

海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

  根据《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2011年-2015年)规划纲要》和《海口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2011年-2015年)规划纲要》,制订海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2011年-2015年)规划纲要。

  一、“十一五”期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主要成绩

  “十一五”期间,海口市紧紧围绕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认真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以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决策部署,按照市委、市政府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工作要求及“十一五”规划确定的工作目标,科学筹划、精心组织、扎实推进、开拓创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取得明显成绩。

  (一)人才开发工作成效显著

  人才队伍规模迅速扩大,人才结构日趋合理。“十一五”末期,海口市域内人才总量达20万人,全市国有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达2.4万人。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6684人,其中,突贡专家4名,特贴专家25名,省优专家45名,拔尖人才120名,“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3名,“515人才工程”第三层次人选7名。“十一五”期间共完成计划安置535名营职以下(含技术级)军转干部的安置工作,为391名困难企业军转干部累计发放困难补助1620万元,为符合条件的企业军转干部办理养老、医疗、生育、失业、工伤保险,累计支出305万元。全市共有各类人才中介服务机构18家,“十一五“期间共举办人才交流会约300场,参加招聘的用人单位逾6万家次,进场择业人才逾200万人次,实现流动的人才约5.3万人。公开选拔、竞争上岗、公开推荐力度加大,任用期、试用期制和辞职、降职、免职等制度逐步试行。形成了公开招录公务员、干部公开竞争上岗和干部公开选拔制度,公务员管理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全员聘任制和岗位管理制度全面推行,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成效明显。

  (二)人事制度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稳步推进

  一是实施设岗聘用工作。全市已完成岗位设置备案核准的事业单位751家,核准各类岗位25906个,“三年设岗”计划任务完成率为100%。同时,积极推行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工作,全市已有732家事业单位2.5万名职工签订聘用合同,占应推行聘用制单位总数的98%。二是实施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其中落实义务教育学校、公共卫生及其他事业单位的绩效工资制度,共核定审批206家义务教育学校15781名教师的绩效工资;核定审批462家公共卫生及其他事业单位2.4万人的绩效工资;为2.3万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整特区津贴和生活补贴。三是完善工资福利待遇正常调整机制。向社会公布了543个工资指导价位,最低工资标准从2006年的500元提高到2010年的830元,增长率为66%。

  (三)就业再就业工作取得新的突破

  市委、市政府把就业再就业工作当作为民办实事的重要事项,作为事关改革发展稳定的大事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把就业工作作为民生的“一号工程”摆到首要位置来抓,建立了各级政府负总责、相关部门各司其职的就业再就业工作目标责任制,明确了各级政府和市、区主管部门的工作责任,积极落实中央和省政府有关促进就业再就业的优惠政策,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加大对就业再就业的资金投入,落实小额担保贷款、工商收费减免、税费减免、社会保险补贴等政策措施,促进就业再就业工作。通过发展经济、依托充分就业社区建设和开展创建创业型城市活动,鼓励自谋职业、自主创业等途径,千方百计拓宽就业渠道,增加就业岗位。“十一五”期间,全市共投入就业专项资金约2.4亿元,全市实现城镇新增就业16.6万人,组织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6.3万人,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2.1万人,开发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2800人,认定帮扶811户“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就业,基本实现“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的目标;组织开展各类职业技能培训5.5万人,为扩大就业,促进社会稳定和谐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城镇登记失业率连年稳定在3%以内(低于国家的控制比例)。高校毕业生初次就业率年均达到88%。

  (四)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取得新成效

  完善了社会保险体系。在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的基础上,建立了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和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2006年以来,我局坚持“体系完整、制度健全、水平适当、统放有度”的原则,确保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险制度,实现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逐步提高社会统筹层次和统筹调剂能力。“十一五”末期,全市基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15.69万人、17.91万人、15.52万人、15.51万人、15.8万人,动态覆盖率分别达到96%、92%、82%、80%、78%;各项社会保障待遇按时足额拨付,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标准调整逐年提高,月人均养老金达1170元。全部解决了全市1.7万名关闭破产、改制、困难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的基本医疗保险问题。在全市4个区、41个街道(镇)、150个居委会都建立了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机构,配备了专职人员,形成了比较完善的劳动保障服务体系,就业服务和社保管理延伸到了社区,对全市省属、市属10.6万余名离退休人员实行了社会化管理服务。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制度基本规范,失业保险保障生活、预防失业和促进就业三位一体机制基本形成,医疗异地就医结算程序基本理顺。

  (五)劳动关系调整和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得到加强

  “十一五”期间,在普遍开展常规劳动保障巡视检查的基础上,先后组织了32次规模较大的全市性劳动保障监察专项执法大检查,共检查各类用人单位11614家,涉及职工30.29万人(次);举报投诉结案数3651件;责令补签劳动合同13.89万人;为11985名劳动者追讨工资1724万元;建立建设、水利和交通运输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共存入农民工工资保证金5.1亿元,其中因工程竣工未发生拖欠工资已退还2亿元。积极推进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工作,初步建立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体制,基本完成试点工作。人事劳动仲裁部门加大仲裁工作力度,“十一五”期间共受理人事劳动争议案件2730件,期限内结案率达95%以上。

  (六)信息化建设基础进一步夯实

  “十一五”期间,我市十分重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信息化建设,一方面,加大了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全体工作人员计算机应用知识的培训力度,努力提高全体人员的信息化素质和计算机应用水平;另一方面,全面启动实施“金保”工程,推动信息化建设,加强制度建设、硬件投入和软件应用,积极探索、实践信息化环境下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的发展路子,提高为民服务质量。目前,我市已建成了市级统一的金保工程数据中心,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业务网络实现了与省人社厅的联通,业务网络向下延伸到市社会保险事业局、市人力资源开发局、四个区(龙华区、美兰区、琼山区、秀英区)、200多个街道和社区服务中心、100多家社区卫生机构、20多家定点医院。2007年11月通过了劳动保障部金保工程一期建设的评估验收,并被授予全国“金保工程建设示范单位”。

  二、“十二五”期间面临的机遇与挑战

  (一)有利条件

  首先,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主要内容,人才强国战略、就业与再就业、社会保障等是解决民生问题的重要组成部分,并制定了一系列的方针和政策规定,这是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前提。

  其次,我市2009

  年被列为全国首批84个创建创业型城市、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上升为国家战略、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与省人民政府签署了《共同推进国际旅游岛建设加快海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科学发展备忘录》,海口经济发展处于快速发展时期,为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创造了非常有利的条件。

  第三,海口市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的发展,把人才资源开发、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等作为构建海口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把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作为民生的“一号工程”摆到突出位置来抓,形成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牵头,相关部门联动的工作格局,为做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提供了有力保证。

  (二)困难与问题

  一是人才队伍发展总量不足。国际旅游岛建设所需的旅游业和现代服务业急需的人才缺少,高新技术和支柱产业等领域的领军人才缺乏,现有人才结构不平衡,不能适应国际旅游岛建设和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需要。

  二是劳动力供求总量和结构矛盾突出,结构性失业依然严重。受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十二五”时期全市劳动力供求缺口较大。每年新成长的劳动力、农村富余劳动力和下岗失业人员三方叠加使就业再就业问题依然严峻,就业供求总量矛盾突出。就业专项资金支出结构不合理,用于“输血”性支出所占比重过大,用于“造血”性支出所占比重过小。

  三是养老保险费收支不平衡,缺口逐年扩大,给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带来隐患。我市近几年来,社会养老保险基金支付随着人口老龄化加速,每年新增3000多名退休人员,加上近年多次调整离退休人员养老金,社会保险扩面征缴进度缓慢等原因,养老保险基金收不抵支的缺口逐年加大。

  四是改革一些领域历史遗留问题较多,劳动争议案件剧增,劳动争议司法解决执行困难。农民工等弱势群体劳动权益受侵害问题仍然突出,用人单位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时有发生,人事劳动争议信访案件数量增加,信访压力过大。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与社会和谐稳定的任务更加艰巨。

  三、“十二五”规划的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

  “十二五”期间,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抓住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上升为国家战略的历史机遇,按照国际旅游岛建设和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总体规划的要求,围绕构建和谐社会和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目标,以完善收入分配制度、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实施人才战略、促进劳动就业、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建立和谐劳动关系为重点,以坚持民生为本为主线,服从和服务于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大局,着力稳定和扩大就业,加快推进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不断深化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积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加强基础基层能力建设,推进劳动和社会保障服务均等化,努力实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为我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作出新的贡献。

  (二)主要目标

  1、人才队伍发展目标

  (1)人才总量目标:人才总量平稳增长。到2015年,海口市域内人才总量达到30万人,年均增长10%左右,占常住人口的15.7%。

  (2)人才素质目标:人才队伍整体素质显著提高。到2015年,海口市人才效能值低于4.5人/百万元GDP,人才总体竞争力在全国省会城市中达到中上水平。

  (3)人才结构目标:提升人才队伍结构层次。到2015年,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取得重大进展,培养和引进一定的领军人才和学科带头人;重点产业创新人才团队建设有重大突破;建立起具有高超技艺和精湛技能的高技能人才队伍,高级工以上高技能人才占全市初级工以上技能劳动者的比例达到30%以上,其中技师、高级技师所占比例达到15%以上。进一步调整专业技术人才行业分布结构,高新技术产业、科学研究、现代服务业、现代农业等方面专业技术人才在市属专业技术人才中的比重臻于合理。

  (4)体制机制建设目标。人才工作体制机制创新取得重大进展,建立和完善全社会覆盖的人才管理体制。建立健全人才服务体制机制,实现人才公共服务对各类人才队伍的全覆盖,充分发挥市场在人才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完善党政人才评价和选人用人体制机制,创新其他各类人才的人才评价和使用机制;创新人才激励和流动机制,建立人才基础性工作机制。通过人才体制机制建设和创新,营造出有利于人才成长、创业、流动的环境。

  2、就业与再就业工作目标

  进一步完善市场导向的就业机制,改善就业结构,建立相应的就业服务体系,拓宽就业渠道,促进城乡劳动力充分就业。“十二五”期间,城镇新增就业岗位15万人,引导和组织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4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加强职业培训,全面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提高高技能人才的比例,改善企业人才结构,形成梯阶合理的技能人才队伍。组织劳动者参加各类职业技能培训5万人,组织职业技能鉴定2万人,全市实现高技能人才占技工总数的15%。全面提升劳动者整体素质,增强劳动者的就业能力。

  3、社会保障工作目标

  进一步加强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工作,加强各项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管理工作,按时足额支付各项社会保险待遇,进一步扩大参保覆盖面,加大非公有企业、个体工商户等从业人员参保力度,完成省市下达的扩面征缴任务。城镇从业人员参加社会保险逐年增长,2015年参加基本养老人数198352人,参加基本医疗保险215944人,参加工伤保险人数199830人,参加失业保险人数184423人,参加生育保险人数190635人,各项社会保险基金参保率在80%以上。进一步完善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加强基金征缴和待遇支付工作,2015年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到45万人,确保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率95%以上;进一步完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制度,2015年,农民参保率80%以上,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率达到80%以上。

  4、工资收入分配调整工作目标

  建立科学的机关事业单位职工正常的工资动态增长机制,逐步提高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工资福利水平,力争与省直机关和部分市县工资福利水平相平衡协调;实行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充分调动事业单位职工工作积极性;贯彻落实企业工资增长指导线制度和最低工资标准制度,每年发布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积极稳妥地开展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指导企业合理增长职工工资。

  5、法律宣传教育、劳动关系调整与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目标

  加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规政策的宣传教育工作,增强广大干部职工依法行政的意识和用人单位依法用工、劳动者依法维权的自觉性。积极调整劳动关系,人事劳动争议仲裁案件期限内结案率95%以上,当事人书面投诉率在3%以下。加强人事劳动争议仲裁基础建设,扩大仲裁机构规模,增加工作场地面积,增加人员编制。全面实施集体合同制度,完善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规范企业劳动用工行为。力争全市规模以上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5%以上。继续加大劳动监察执法力度,切实维护劳动者劳动保障合法权益。建立健全解决企业拖欠劳动者工资的长效机制,继续抓好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的贯彻实施,从源头上遏制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的发生。积极推进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网络化”管理工作,发挥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平台功能作用,全面提升劳动保障监察行政效能。

  6、信息化建设目标

  以提高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业务服务为核心,以提升信息化应用水平为主线,以落实新农保、社会保险转移接续、新医改以及异地就医、异地养老等政策为重点,进一步完善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拓展信息化应用领域。进一步加快金保工程建设,保证重点业务工作的落实,力争在整合、应用、安全上取得新突破。一方面,积极开展金保工程建设工作,全面推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业务网络建设,并与财政、税务、银行、公安等重要部门联网,实现各部门资源共享;另一方面,不断加大业务人员信息化应用的培训力度,着力培养一支能适应新形势需要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化人才队伍。

  7、基层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平台建设目标

  按照机构、人员、经费、场地、制度、工作“六到位”的基层劳动保障工作平台建设要求,从市、街道区、(乡镇)社区(行、政村)实际出发,加大资金投入,着力推进基层劳动保障工作平台建设,完善市级人才劳动力市场建设,建立区级人才劳动力市场,改善区级劳动和社会保障管理中心及街道(乡镇)劳动和社会保障管理所的办公条件,建立覆盖所有社区(行政村)的劳动保障工作站。逐步完善“三级管理、四级网络”体系,从而实现公共就业及劳动保障服务体系向农村覆盖,推进劳动保障工作城乡一体化。到2015年底,全市基层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平台建成率达到100%,形成布局合理,覆盖全面的市、区、街道(乡镇)、社区(行政村)四级劳动保障服务体系。

  四、主要政策措施

  (一)人事人才工作

  1、加快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紧紧围绕我市经济发展战略和“人才强市”战略,适应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的新要求,制定实施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努力培养和造就在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引领和带动作用、创新型和国际化程度较高的高层次人才队伍。

  2、着重加强重点产业人才队伍建设。依据我市未来5年产业发展趋势,在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推动下,我市将形成以旅游业为龙头的现代服务业、光电信息、医药、先进机械制造和旅游装备制造、食品饮料等五大重点产业。加强五大重点产业人才队伍建设,打造在全省具有优势的五大重点产业人才集聚高地。

  3、加强党政人才队伍建设。以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执政能力为核心,建设一支自觉践行科学发展观、善于领导科学发展、科学履行公共管理职能的党政人才队伍。认真贯彻落实《公务员法》,扎实做好公务员考录工作,完善职位管理制度,做好公务员的初任、任职和业务培训工作,大力加强公务员境外培训工作,与境外培训机构合作,建立海口市公务员境外培训基地。每年组织50名优秀科级干部赴境外培训。

  4、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围绕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战略,以提高创新能力、业务能力和弘扬科学精神为核心,建设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专业技术人才队伍。

  5、加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以职业能力建设为核心,以高技能人才建设为重点,紧紧抓住技能培养、岗位使用、竞争选拔、技术交流、表彰激励、合理流动、社会保障等环节,建设一支规模宏大、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技能人才队伍。

  6、加强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紧紧抓住培养、服务、评价、激励等环节,以提高科技素质、职业技能和经营能力为重点,着力建设一支规模宏大的适应新农村建设需要的实用人才队伍。

  7、建立和完善人才评价机制。以能力和业绩为导向,建立和完善科学化、社会化的人才评价机制。进一步完善党政人才、企业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技能人才评价标准和人才评价指标体系,建立和逐步完善农村实用人才和社会工作人才认定制度,实现人才评价的科学化、社会化。

  8、创新人才流动机制。进一步消除我市人才流动中的城乡、区域、部门、行业、身份、所有制等限制,促进城乡之间、公有制与非公有制之间、不同地区之间以及各类人才内部的人才合理流动。

  (二)就业再就业工作

  1、继续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扎实抓好就业再就业工作。按照“劳动者自主创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的就业方针,建立各级政府分工负责,各部门各司其职的工作机制,把就业再就业工作任务层层分解到各级政府、部门,并列入考核目标,实行跟踪监督,切实做好就业再就业工作。认真落实各项就业优惠政策。继续落实“五缓四减三补贴”等中央和省各项就业扶持政策,做好社会保险、公益性岗位、职业介绍、技能培训、鼓励吸纳就业、扶持创业等各项补贴和优惠政策的落实工作。切实把政府扩内需、调结构、促就业的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充分发挥失业保险优惠政策的作用,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帮助企业克服困难,稳定就业岗位;积极落实职业培训补贴,大力实施特别职业培训计划,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实用性,提高劳动者就业再就业能力。

  2、以创业带动就业,积极推进创建创业型城市活动的开展。抓住我市被列入国家级创建创业型城市的有利契机,创建国家创业型城市,开展全民创业行动,以创业理念和创业文化宣传为先导,以技能培训和创业能力提升为重点,把推动以创业带动就业放在突出位置,完善组织领导、政策扶持、创业服务、创业培训、创业考评“五位一体”工作机制,不断优化创业环境,打造“宜业城市”。以改善创业环境,完善政策扶持为核心,以项目推介为抓手,以创业指导服务为手段,按照市政府批准的创建创业型城市工作方案组织开展创建活动,扩大小额贷款担保覆盖范围,提高贷款额度,鼓励支持自主创业,做强创业小额担保贷款业务,为具备创业条件的人员提供资金和政策支持,提高创业的成功率和稳定率,力争年内通过国家的评估验收,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工作。

  3、统筹城乡就业,重点做好大中专毕业生、返乡农民工和就业困难人员的就业创业工作。一是要将大学生就业服务摆在就业工作的首位,拓宽城乡基层、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科研项目、自主创业的四条渠道,强化就业服务、就业见习、就业援助三项举措。积极实施“三支一扶”计划,加快建立“大学生就业见习基地”和“创业孵化基地”,进一步落实资金政策支持,促进高校毕业生创业并带动更多人就业。会同教育、财政等部门健全和完善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和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就业援助的相关政策,组织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按一定的期限在基层社会管理、公共服务岗位就业,并按规定给予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会同科技部门健全和完善科研项目吸纳毕业生就业的相关政策;会同公安、教育部门健全和完善高校毕业生到中小企业、非公有制企业就业的相关政策,对高校毕业生落户申办、档案转接、职称评定、权益保障、政策扶持、就业服务等作出明确规定;会同财政部门健全和完善高校毕业生参加农村基层服务项目的社会保险政策,对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参加“三支一扶”计划期间社会保险缴费、待遇和服务期满工作年限、缴费年限连续计算等作出具体规定。二是健全城镇零就业家庭、农村低保家庭等就业困难群体就业援助长效机制,确保每个零就业家庭至少有一名适龄劳动力就业。加快发展社区服务业和家庭现代服务业,促进非全日制就业等灵活就业。三是积极做好城乡统筹就业。建立外出就业和返乡创业双向流动机制。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就地就近转移,积极引导农村劳动力向城市和发达地区合理有序流动。

  4、加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网络平台建设,提高就业服务水平。协调有关部门,调整财政支出结构,争取市、区财政按可支配财力的一定比例加大对就业工作的资金投入,为人力资源市场建设、社区劳动保障平台建设、信息网络建设、就业岗位开发以及公共就业服务活动的开展提供资金保障。以创建充分就业社区为切入点,不断完善就业服务体系建设。积极开发“海口市人力资源管理系统”,使全市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纳入信息网络化管理,逐步实现市、区、街道(乡镇)、社区信息资源共享,确保充分就业社区工作顺利发展。争取2011年完成市级人力资源市场和四级劳动保障信息网络建设,完善服务功能,形成以市级为主导,基层平台为补充的多层次全方位就业服务体系,进一步推进公共就业服务规范化和长效化。

  5、加强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劳动者职业技能和创业能力。充分利用社会各种教育资源,加大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的力度,发挥职业培训补贴的资金效应,首先为技能人才队伍培养大量初、中级别的技能人才,夯实基础,从而进一步推动高技能人才队伍培养的发展。探索建立“椰城首席技师”和设立“海口市技术能手”奖项的方法和制度;利用市高级技工学校搬迁后的旧校址,建设海口市第一个技能人才公益性公共实训基地;依托职业院校,如海口旅游职业学校、第一职业中学等,扩大公共实训基地的数量和规模;实行校企结合,开展企业在岗职工技能提升培训,逐步提升技能等级,不断培养和选拔高技能人才。

  (三)社会保障工作

  1、加大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力度。坚决执行市政府制定的扩面工作目标责任制。在全面推进用人单位参保的同时,重点推进非公经济单位参保,尤其要扩大非公企业从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及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的参保面。着力抓好工作机制与激励约束机制建设,加大摸底排查工作力度,抓好工资基数核定,完善依法申报、据实核定、稽核监察、强化征缴的整体联动机制。全面完成市政府下达各项社会保险基金征缴工作目标任务。

  2、进一步做好养老保险工作。贯彻落实好《海南省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条例》,完善缴费与待遇更为紧密挂钩的激励机制,确保养老等基金按时足额发放。按照省、市政府的部署和要求,切实做好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工作。继续推进养老保险和完善企事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不断提高离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水平。进一步完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制度,积极推进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和城乡一体化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

  3、继续推进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健康发展。完善医疗保险政策和服务管理。继续贯彻落实琼府办[2007]40号规定,妥善解决从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退休人员医疗补助问题。会同财政、地税做好困难企业确无能力缴费的认定工作。建立失业保险与促进就业联动机制,增加失业保险促进就业支出项目,适当提高失业保险金标准,加强失业调控,建立预警机制。认真组织开展《工伤保险条例》咨询宣传活动,不断增强用人单位和职工工伤防范意识。实施农民工“平安计划”,以高风险的建筑等为重点行业、以农民工等为重点人群扩大工伤保险覆盖面,争取高风险企业工伤保险参保率达到90%以上。建立健全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规范化管理体系和运行机制。继续推进生育保险工作。

  4、加大社会保险基金监管力度。加强对社会保险基金的监督管理,进一步规范和完善社会保险基金的支付方式和程序,提高基金运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度,确保各项社会保险基金的安全运营,管好老百姓的“养命钱”。

  (四)加强人事劳动保障法规政策宣传力度

  重点抓好《公务员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就业促进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社会、、、保险法》及“十二五”期间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等为主要内容的法律宣传教育,提高干部职工的依法行政意识和广大劳动者的法律素质。

  (五)劳动关系调整和劳动保障监察工作

  1、加强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建设。依法指导企业开展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工作,积极探索区域性、行业性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作为调整劳动关系的重要方式。健全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不断完善劳动三方会议制度。继续加大对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的查处力度。加大劳动保障监察力度,坚决查处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违法行为,建立和完善建筑行业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制度,确保今后不发生新的拖欠。

  2、继续加强劳动保障监察队伍建设。要按照《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和省市的有关规定,积极争取各区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支持,解决好人员、经费、装备等问题。根据“劳动保障监察员应当经过相应的考核或者考试录用”的要求,将熟悉劳动保障业务,掌握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坚持原则,秉公办事,能胜任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人员充实到劳动保障监察队伍中,努力提高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水平。

  3、加强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建设。抓住我市确定为全国60个实施“两网化”管理试点城市的契机,要按部里提出的“网格、信息平台建设、人员、经费”四到位的要求,精心组织实施,高标准搞好各项建设,实现信息资源共享,推进劳动保障工作全面发展。

  (六)建立健全合理的工资收入分配机制

  1、建立合理的机关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贯彻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建立科学的机关事业单位职工正常的工资动态增长机制,完善机关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制度,逐步提高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工资福利水平;贯彻落实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政策,进一步扩大事业单位收入分配自主权,逐步建立起重绩效、重贡献,向优秀人才和关键岗位倾斜,自主灵活的有利于留住人才、吸引人才的收入分配机制和激励机制,充分调动事业单位职工工作积极性。

  2、加大对企业收入分配的宏观指导力度,充分发挥对企业工资分配的调控作用。认真执行企业工资增长指导线制度和最低工资标准制度,建立健全劳动力市场工资抽样调查制度,科学合理调节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并每年向社会发布,积极稳妥地开展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指导企业合理增长职工工资。扩大实行工资保证金的领域,建立预防拖欠企业职工工资的长效机制,规范企业的工资支付行为,维护企业和职工的合法权益。

  (七)加快劳动保障的基础建设

  1、进一步完善我市金保工程数据中心机房和业务专网等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确保各业务系统稳定运行,网络安全、高效可靠。加强金保工程业务专网建设,全面升级金保工程VPN接入网络,实现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数据向上集中,服务向下延伸。

  2、建设“五险合一”的社会保障业务系统。开发以社保核心平台软件第三版为基础的“五险合一”的海口市社会保障业务系统。做好财政、税务、银行、公安等重要部门的数据接口和业务协调工作,实现资源共享。

  3、加大力度做好人力资源市场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全国示范城市的工作。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要求,扩充和完善“劳动99”软件平台的数据项指标体系,为全国人力资源市场信息管理系统建设积累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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