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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818006-9/2023-00890 分类: 报告    劳动、人事、监察
发布机构: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文日期: 2011年09月30日
名  称: 海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11年前三季度经济工作运行情况报告
文  号: 无编号 主 题 词:


海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11年前三季度经济工作运行情况报告

无编号

市发改委:

  今年前三季度,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省人社厅的具体指导下,各项工作稳步推进,经济社会发展指标按期达标,实现了“时间过半,任务完成超半”的目标。

  一、2011年前三季度工作情况

  (一)积极推进公共就业和创业服务工作,努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扎实推进城乡统筹就业工作。一是认真落实就业工作目标责任制,各项就业指标稳步增长。1-8月,全市城镇新增就业26786人,完成年任务的77%(9月预计新增3500人,达到30286人,完成年任务的86.5%);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9744人,完成年任务的81%9月预计增加1000人,(达到10744人,完成年任务的89.5%);就业困难对象实现就业2768人,完成年任务的87%。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8776人,完成年任务的87.66%。组织各类职业技能培训9130人,完成年任务的83%。二是企业用工需求回暖,招聘活动兴旺。充分发挥人力资源市场配置作用,1-8月共举办春季人才劳动力现场招聘会、科技人才招聘会、高校毕业生供需洽谈会、民营企业招聘周等各类招聘会95场,同比增长15.8%;提供岗位数17.8万个,同比增长25.3%;人力资源市场入场招聘单位5514家,求职人数25.8万人次,人力资源供需两旺。三是就业优惠政策落实到位,扶持效用明显。1-8月,全市共投入就业专项资金约3699万元,用于落实灵活就业“4050”人员社保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企业社保补贴等优惠政策,开发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725人,认定帮扶65户城镇零就业家庭就业,基本实现“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的目标。截至目前,全市共确立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45家,征集见习岗位1200多个,已有420名毕业生成功对接;健全和完善就业服务工作机制,启动就业失业登记和《就业失业证》发放工作。总体看,全市就业形势保持稳定,城乡就业人员总量不断扩大,各项就业政策的受益人群不断增加,城乡一体化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渐趋完善。

  积极开展创建创业型城市活动。自开展“创城”工作以来,我市制定并落实创业小额担保贷款、创业孵化基地认定和管理暂行办法、中小企业信用担保等促进创业带动就业的政策性文件30多份,成立创业指导服务中心和创业指导专家志愿团,建立创业项目库,举办创业项目推介、创业咨询等后续服务活动,截至目前,全市共建立各类创业孵化(示范)基地21个、创业见习(实训)基地60个、自主创业经营疏导点155个、种(养)殖示范基地70个、各类专业合作社760个、为返乡农民工创办的各类种(养)殖基地项目解决创业用地1.1万多亩。同时,在四个区设立八个“创业城、创业街、创业园”,有3251人实现自主创业,带动1.6万人就业,起到了良好的示范作用。我市创业工作在全国创城会议上进行了经验交流。今年1―8月,全市共发放创业小额担保贷款2708万元(累计发放7900万元),带动1083人就业(累计带动就业3159人);将有创业愿望和培训要求的城乡劳动者全部纳入创业培训对象范围,实现创业培训全覆盖,1-8月共组织创业培训5100人(累计组织创业培训1.3万人,已有4344人成功创业,创造就业岗位1.9万个)。

  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和人事劳动争议仲裁。通过组织开展全市性专项执法大检查、常规检查及接受举报投诉立案查处等方式,不断整顿规范人力资源市场秩序和用人单位的用工行为,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1―8月,全市共执法检查各类用人单位4624家,涉及用工人数2.5万人(次);劳动保障举报投诉结案数527件,结案率达95%;责令补签劳动合同4927份,全市现已签订劳动合同人数25.8万人,小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80%以上,规模以上企业签订率达95%以上;为290名劳动者追讨工资129万元;积极开展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春暖行动”,办理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存入6993万元,其中因工程竣工未发生拖欠工资已办理退还3430万元。初步建立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体制,基本完成试点工作,全市共划分一级管理网格(街道、乡镇)41个,二级管理网格(社区、村)153个;举办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推介会,开展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推荐工作,截至目前,全市已有187家企业为2万多名职工签订集体合同。在人事劳动争议案件仲裁方面,共结案429宗,无本级或上级纠错案件,期限内结案率达95%以上,结案率为100%,调解裁决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拖欠(克扣)工资、经济补偿金(赔偿金)、社保费等共计710万元,较好地维护了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

  (二)统筹城乡社会保障制度,加快构建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

  目前,我市统筹城乡社保工作成效显著,城乡居民的养老、医疗保险从制度上已全部覆盖,工作实施中群众得到了较多实惠。

  加强五项基本社保的扩面征缴和待遇支付。加快扩大社会保险覆盖范围,提高统筹层次和待遇支付水平,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险服务体系不断完善,全市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五项基本保险参保率分别达96%、92%、83%、80%、78%,全面完成五项基本保险的收支计划任务,各项社保待遇均按时足额支付。今年以来,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收入90693万元,支出78447万元,累计结余51465万元;基本医疗保险收入31216万元,支出28539万元,累计结余13612万元;工伤保险收入1765万元,支出635万元,累计结余9575万元;生育保险收入1301万元,支出888万元,累计结余3877万元;失业保险收入7406万元,支出2698万元,累计结余26816万元。连续六年调增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月人均增加652元,2011年人均养老金达1410元。

  新农保和城镇居民医保制度实现全市覆盖。出色完成美兰区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任务,得到了国务院工作督导组和省政府的充分肯定,相关经验做法在全省推广。全市目前已全面铺开新农保工作,今年的新农保征缴发放任务已提前超额完成,全市现有27.5万人参加新农保,参保率达95%,发放基础养老金7.6万人,发放率达100%,发放金额2397万元。城镇居民医保制度提前两年实现全市覆盖,全市现有46.6万人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达99%;居民医保待遇不断提高,制定出台《海口市城镇居民医保重大疾病待遇支付方案》,最高报销限额提高到20万元,开始试行城镇居民医保总额预付制;完善普通门诊统筹支付办法,普通门诊报销比例从20%提高到50%,年最高支付限额从100元提高到300元;全面启用居民医保电子磁卡,共发放49万张,使群众参保缴费和享受待遇更加便捷。1―8月,累计为14.6万人次支付居民医保待遇5594万元。

  城镇居民养老保险试点工作稳步推进。制定出台《海口市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实施方案》,召开全市城镇居民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动员大会暨新农保工作总结大会,深入开展城镇居民基础信息的调查摸底,做好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资金测算安排,充实农保机构和人员队伍,加强政策业务培训,确保试点工作层层有人抓、有人管、有人办,全市已于2011年8月进入参保缴费及发放基础养老金阶段。仅半个月时间,全市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缴费人数已有9261人。

  (三)稳步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和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积极促进人才工作科学发展

  稳妥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推行工作基本与岗位设置工作同步到位,全市已完成岗位设置备案核准的事业单位751家,核准各类岗位25906个,“三年设岗”计划任务完成率为100%;共有732家事业单位24504名干部职工履行了聘用合同签订手续,分别占应推行聘用制单位总数的97.2%和人员总数的94.6%。事业单位基本实现了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的转变,充分调动了事业单位各类人员的积极性,增强了事业单位的生机与活力。制定出台《海口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意见》,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全部进入公开招聘工作,也进一步规范和细化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全市已有80家事业单位实行公开招聘进人制度,公开招聘岗位约1400个,开拓和激活了选人用人的视野和机制。

  积极推动人才工作科学发展。完善人才服务政策体系,落实《中共海口市委关于加快推进人才发展的实施意见》,人才配置、分配方式和激励机制进一步优化,积极打造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百日行动”、人才服务协作、人才培训和就业指导等项目,充分发挥人才服务的品牌效应。编制和完善人才需求目录并向社会发布,海口市域内各类人才总量达20万人,人才队伍梯形结构更趋合理。一是推进“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积极开展职称评聘,全市国有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达2.4万人;逐步深化职称改革,逐步放宽职称申报评审范围,人才评价的所有制界限、身份界限、系列界限和户籍界限已逐步打破;推行专业技术资格评价制度和考试制度,实现“评聘分开”和“考聘分开”;试行专业技术职务竞争上岗,初步建立起“按需设岗、按岗聘任、竞争择优、优胜劣汰”的用人制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培训已步入正规化,截至目前,全市历年累计有10.7万人次接受继续教育。认真做好专家选拔推荐工作,全市现有“突贡专家”3人,“特贴专家”23人,“省优专家”47人,“海口市专业技术拔尖人才”91人。二是推进“技能和实用型人才”队伍建设。截至目前,全市历年累计组织农民工、就业困难人员、驻市部队“两用人才”等约1.1万人参加职业技能鉴定考试,已有8299人获得职业资格证书。三是推进“党政人才”队伍建设,规范公务员队伍“进、管、出”三个管理环节,推行公务员公开招录工作,公务员考录工作连年实现“零差错”,今年以来,共组织65个公务员职位向社会公开招考;完成全市公务员职位设置和职位说明书的编订,进一步规范公务员职位管理;制定《海口市公务员考核实施细则(试行),促进考核工作的规范化;加强公务员初任培训》和任职培训,1―8月共组织公务员培训4761人次,对67名新招录公务员进行初任培训,组织192名正科级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参加任职培训;启动公务员网络在线培训,已有83家单位5823名公务员在线注册培训。

  稳步推进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目前,我市按聘用岗位确定工资待遇的薪酬制度已在事业单位各类人员的现行工资核定中得到有效执行;落实义务教育学校、公共卫生及其他事业单位的绩效工资制度,逐步建立起规范有序的绩效工资管理运行体系;进一步完善工资福利待遇正常调整机制,规范机关工勤人员津贴补贴,积极推行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建立健全人工成本预警预测制度、人力资源市场工资抽样调查和工资指导价位制度,今年1―8月,完成机关和事业单位年度考核正常晋升工资审批工作;为145人办理“事企差”审核并进行政策从业指导;审批65家单位信访岗位补贴36.8万元;向社会新增公布67个企业工资指导价位,全市现已达610个。目前,企业职工每月最低工资标准为830元。

  二、面临的形势和问题

  目前,我市正处于国际旅游岛建设的关键期、经济蓄势突破的上升期、创新和转型的孕育期,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既面临严峻挑战,也面临难得发展机遇。主要表现:一是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对促进就业提出新的更高要求,劳动力供大于求的总量压力依然很大,就业结构性矛盾没有发生根本性转变,就业形势依然复杂;二是城乡社会保障制度不统一、不衔接的问题仍然存在,社会保障体系建设面临着人口结构老龄化、人口流动规模化和就业方式多样化的挑战;三是人才队伍建设仍面临着高层次创新型人才匮乏、人才创新创业能力不够强、人才结构和布局不尽合理、人才资源开发投入不足等问题;四是处于体制转轨和社会转型的“十二五”时期,决定了“努力扭转城乡、区域、行业和社会成员之间的收入差距扩大趋势,逐步理顺收入分配关系”已经到了必须破题的关键时期;五是劳动关系的多元化将进一步凸显劳动关系矛盾,特别是非公有制企业劳资矛盾、劳动人事争议将更加复杂化;六是城乡发展不平衡和服务能力不足的问题,特别是基层公共服务能力薄弱、机构和队伍建设与新形势、新任务不相适应等问题,决定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仍需加快推进。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把就业创业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全方位促进就业增长。一是要确保年底前全市城镇新增就业3.5万人,其中: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1.2万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1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以内。二是要按照全省职业培训工作会议的部署要求,通过职业培训培育更多的创业者和合格的劳动者,实现培训带动创业,创业带动就业。三是要继续跟踪落实、加快推进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工作。四是要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好就业和失业登记管理工作。五是要继续做好“创业促就业”工作,重点要完善相关政策,加快各类创业基地建设。六是要启用新的市人力资源市场,加强人力资源市场信息系统建设,强化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的采集、分析、预测和发布。

  (二)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险服务体系,加快实现社会保障全覆盖。一是要确保年底前完成五项社保的年度收支计划任务;二是要继续做实新农保工作,组织力量加强新农保业务结算,抓好个人账户做实、建立参保档案、待遇发放和提高服务水平等方面工作,规范新农保业务的开展;三是要继续推进城镇居民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四是要继续搞好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调研,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作,推动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工作;五是要做好城镇居民医保的保费征缴和待遇支付工作;六是要创新社会化管理,打造服务亮点;七是要做好社保(含新农保)各项经办制度的配套工作,特别是要加强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结算、定点管理、社保关系跨省转移及接收社保核查等工作。

  (三)加强人事人才和工资福利管理,进一步规范公务员队伍建设。一是贯彻落实《海口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意见》,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二是落实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积极组织开展各类人才管理工作调研,抓好职业技能鉴定站和技工学校建设,积极介入经济开发区、科技工业园区、人才科研工作站和重点企业研发中心等人才载体建设,推动各类技工院校与企业紧密合作,加快培养急需的高技能人才。三是继续做好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与国家高培中心联合组织各专业系列主管部门人事骨干参加系统操作培训,力争年底前启动专技人员网络继续教育。四是认真做好审计人员、纪检监察人员、人民检察院办案人员、艰苦广播电视台站人员、人民法院办案人员的津(补)贴调整和审批发放工作;积极推进企业工资集体协商。五是加强对新招录公务员的初任培训和调任、新任职公务员的培训,以基层公务员为重点,重点抓好职位管理和全市公务员网络在线培训的监督检查工作。

  (四)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努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一是推进小企业劳动合同制度实施专项行动计划,力争小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国家和省提出的80%以上目标。二是稳步推进集体合同制度实施的“彩虹计划”,进一步扩大集体合同覆盖面,确保全市规模以上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95%以上。三是完善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员招聘工作。四是开展整治非法用工、打击非法使用童工和清欠农民工工资等劳动保障监察专项整治行动。五是加强人事劳动仲裁办案工作,争取增加劳动争议仲裁人员编制、办案经费,搞好案件分级管辖工作,加快建设新的仲裁庭。

  (五)加强服务平台和信息化建设,不断提升公共服务水平。以各区为重点积极整合资源,加大投入,充实基层劳动保障平台,提升基层劳动保障平台的服务能力。深化金保工程建设,做好人力资源市场信息网络系统及管理信息系统的试运行、推广和人员培训工作,实现就业服务的信息联网共享和对人力资源的动态管理。

  二0一一年九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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