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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818006-9/2023-01646 分类: 规划计划   
发布机构: 市人社局 发文日期: 2015年08月07日
名  称: 务实创新 稳中求进努力推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科学发展----2015年海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会议报告(摘要)
文  号: 主 题 词:


务实创新 稳中求进努力推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科学发展----2015年海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会议报告(摘要)

  2014年,全市人社系统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工作,从容应对严峻的经济形势,攻坚克难、主动作为、全面履职,圆满完成年度工作目标任务,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取得了新发展,为促进我市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2014年工作的简要回顾

  (一)切实落实积极的就业政策。全市就业形势保持稳定,全年城镇新增就业56416人,完成年任务的103%;年末城镇登记失业率为1.37%,控制在3%的年度目标内;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11744人,完成年任务的117%。积极促进重点群体就业,举办首届大学生市场营销大赛、创业就业典型高校巡讲、就业励志微电影展播、高校毕业生巡回招聘会等就业服务系列活动,就业见习基地扩增至95家,高校毕业生初次就业率达91%;新增开发107个公益性岗位安置困难人员就业,发放各项就业补贴2570万元,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1225人,城镇“零就业家庭”实现动态清零;将专场招聘会、创业指导等服务送到农民家门口,重点引导贫困村庄、被征地农民较多、台风重灾区乡镇的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和自主创业。统一规范各级人力资源市场和城乡就业信息发布平台建设,举办首届中高端人才招聘会等各类招聘会137场。“创业促就业”工作再上台阶,新增发放创业小额贷款5466万元,帮扶672人自主创业,带动1456人就业;创业村·江东电子商务产业园建成并开园,将带动3000余人就业;我市创业项目在全省创业大赛中包揽创意组前三名。

  (二)推进社保体系城乡一体化。全年新增城镇从业人员参保单位2789家,新增59732人参保;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等五项社保参保人数分别为50.5万人、48.9万人、25.0万人、24.4万人、42.3万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31.5万人,参保率达97.9%,超额完成省、市下达的95%目标任务。城镇居民医保参保56.5万人,完成年计划的110.9%。启动实施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工作。城乡社保待遇水平进一步提高,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养老金增加151元,提高至1790.99元;完成新农保基础养老金标准由100元提高到120元的提标工作;城镇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320元,统筹基金个人年最高支付限额从原来的12万元提高至34万元(含大病保险);在全省率先为我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发放社保卡,年发卡量居全省第一。进一步加强社保基金管理,建立定点医疗机构随机抽查系统,首次建立远程医疗审核平台,全力开展社保登记专项稽核工作,社保基金当期收支基本平衡。我市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专项检查及量化评比中均名列全省第一。

  (三)人才服务工作上新台阶。抓好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完善专业技术人才信息数据库;新增549人通过中小学教师系列、建设工程系列、工业工程系列的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大力推行专业技术人员网络在线学习,挂牌成立海口市工业工程系列、建设工程系列2家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掀开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建设新篇章。加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制定统一的培训监管办法,全年共组织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12573人、职业技能鉴定10039人,首次开展家政服务业师资和高级管理人才培训,海口代表队包揽全省家政服务技能大赛团体奖前三名。省政府批复同意海口市高级技工学校挂牌成立海南省海口技师学院。

  (四)人事管理工作更加规范。公务员管理步入规范化、法制化轨道,公务员招录连年实现“零差错”。公务员各类培训参训率不断提高,初任培训率达100%,网络在线培训率达96%。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稳步推进,启用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系统,人员聘用制管理和公开招聘工作实现常态化。研究制订军转干部安置工作规程,圆满完成省下达的95名营以下军转干部安置任务,并安置69名随军家属就业,较好地做到军转干部、用人单位和部队“三满意”。健全企业军转干部解困维稳工作责任制,抓实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各项保障和服务工作。

  (五)稳步推进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由30元提高到100元;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标准人均增长90元。落实好机关工作人员津补贴、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政策,规范机关事业单位年终奖金、带薪年休假工资报酬、高温津贴和事业单位奖励性绩效津贴发放工作。积极开展企业薪酬调查工作,落实最低工资标准、工资指导线制度,向社会公布778个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

  (六)着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劳动保障举报投诉案件全年结案433宗,结案率达97.5%;为3002名劳动者追发工资待遇4082万元。大力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较好地保障农民工权益。逐步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积极实施集体合同制度攻坚计划,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94.2%。我市在“打击非法用工综合治理”考评中名列全省第一。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规范发展,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案件结案626宗,期限内结案率达95.4%,调解裁决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各类资金1175万元,无本级或上级纠错案件,当事人投诉率为零。市仲裁院建成2个标准化仲裁庭,启用仲裁办案系统和庭审监控系统,积极指导各区开展仲裁庭实体化和规范化建设。

  (七)抓实抓好自身建设。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作风建设提升年活动,进一步改进作风,促进队伍廉洁高效。积极推进依法行政,网上公开66大项、102小项行政职权事项,行政诉讼案件全部胜诉;加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审批服务窗口即时办结率达68%,压缩审批环节26个,承诺办理期限总提速54%,申报材料精简率达50.3%;启动网上审批工作,网上受理量和办结量全市排名第一。加强基层服务平台建设,启用云龙计划单列镇劳动就业与社会保障服务大楼。市高级技工学校秀英校区一期建设工程通过验收,启用市机关幼儿园新教学楼。加强信息化建设,搭建全市统一的“金保工程”人社业务专网,启用重点业务随机抽查管理系统,完成社保卡应用数据交换平台建设。强化为民意识,极力为百姓排忧解难,市领导包案的信访积案、中央巡视组信访交办件办结率达100%,群众来信来访、网络问政、“12345”热线的所有办件均做到“有沟通、有解释、有答复”,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收到群众好评。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扎实办理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结率、满意率均达100%。抓好社会综治、计划生育、安全生产工作,局系统对各类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率达100%。加强机关规范化建设,实施人社系统大事记制度,有力促进机关效能建设。2014年,我局再次被评为海南省文明单位。

  二、2015年工作的目标任务

  在经济发展新常态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新形势下,人社事业发展面临新的机遇和挑战,推进重大改革任务繁重。2015年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和全省人社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围绕“民生为本、人才优先”的工作主线,坚持务实创新、改革统揽、依法行政,主动把握和适应海口经济发展新常态,深入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全面深化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大力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稳步推进人事制度改革,稳慎推进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积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全面完成“十二五”规划目标任务,为“十三五”期间更好推动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夯实基础。

  2015年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主要预期目标是:全年实现城镇新增就业5.5万人以上;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以内;城镇“零就业”家庭、失地农户至少有一名适龄劳动力实现就业;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8000人以上;职业技能和创业培训1.2万人次;发放创业小额担保贷款扶持创业600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达95%以上;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缴任务完成率达100%以上;劳动保障监察投诉案件结案率达95%以上;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案件期限内结案率达90%以上。

  2015年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主要任务是:

  (一)强化公共就业创业服务。进一步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开展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春潮行动等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专项活动,努力实现就业失业实名制管理,统筹抓好企业用工和城乡劳动者就业工作。加强城乡就业信息服务和监测平台建设,落实见习补贴等扶持政策,鼓励大中专毕业生到小微企业就业,建设高校毕业生创业孵化基地和大学生创业园,稳妥开发公益性岗位,积极发展家庭服务业,强化职业技能培训、创业培训和职业教育,多举措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农村富余劳动力创业就业,促进棚改居民、被征地农民等群体多渠道就业。着力推进“创业带动就业”工作,支持青年、妇女和下岗失业人员自主创业,引导外出务工人员返乡创业。积极开展各类创业大赛、营销大赛、创业讲坛、创业典型巡讲等活动,加强创业孵化基地、创业园、创业项目库和创业导师队伍建设,强化网络创业的指导和服务,修订完善《海口市创业小额担保贷款暂行办法》,探索和引导社会资本服务创业,有效扶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创业者渐进式成长。承接和做好流动人员档案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二)统筹城乡社保体系建设。扎实有序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建立与城镇职工统一的养老保险制度。探索城乡养老、医疗保险关系转移工作,加快推进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一体化建设。继续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扎实推进被征地农民参加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积极配合做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工作。实施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省级统筹办法,落实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提高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考核的规范性。启动实施建筑施工企业参加工伤保险专项扩面行动,适时开展渔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工作。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的相关政策,深化失业保险体制改革,充分发挥失业保险制度预防失业、促进就业的功能。依法开展社保经办工作,切实落实各项新制度、新政策,扎实推进精细管理,切实抓好各项社保的扩面征缴、待遇支付、基金管理。做好社会保障卡的申领发放工作,完善各系统对社保卡应用的支持,扩大社保卡使用范围。

  (三)稳步推进人事人才工作。做好2015年度公务员考录工作,进一步规范公务员公开选调工作;贯彻实施行政机关公务员培训纲要,抓好公务员各类培训,进一步提高公务员网络在线学习工作质量,提升公务员队伍整体素质。贯彻落实国务院《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建立以岗位设置为基础的人员进入调控机制,加强公开招聘的监督管理,研究制定符合不同行业、专业和岗位特点的公开招聘办法;加强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管理,完善岗位动态管理制度。积极完成军队转业干部和随军家属安置任务,做好企业军转干部解困和维稳工作,加强自主择业军转干部服务工作。全面实施专业技术人员知识更新工程,大力推进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推进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完善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管理制度,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抓住海南省海口技师学院成立的有利契机,做好2015年国家中职改革示范校建设及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工作,确保顺利通过验收,完成海口市高级技工学校新校区搬迁和启用工作,提高技工院校承担技工教育、职业培训、技能鉴定、竞赛集训、公共实训、就业服务等工作的综合能力。

  (四)积极稳妥推进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健全企业职工工资决定和正常增长机制,适时提高社会最低工资标准;贯彻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和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政策,落实机关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的有关政策,完善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和绩效工资政策。

  (五)着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建立企业劳动保障诚信评定机制和制度,探索落实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制度,建立企业诚信档案。积极做好劳动关系三方协调工作,进一步提高各类企业的劳动合同签订率。完善城乡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建设,推进“打击非法用工和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社会管理综合治理考评工作,加强执法责任制度建设,完善劳动保障违法案件查处工作机制,在完成案件办理的基础上,每名监察员每年完成日常巡察不低于50户。进一步做好农民工服务工作,突出抓好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建立以“三金五制”为核心的农民工工资保障机制。加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推进各区仲裁机构实体化建设,建立健全裁审衔接工作机制,探索建立企业调解制度和企业调解委员会。

  (六)加强人社工作基础建设。全面总结评估“十二五”规划目标任务,研究编制“十三五”规划。加强海口人社信息化建设,积极发挥信息化对业务工作的引领作用。建设高度整合、统一的海口市人社信息系统平台,探索基于移动互联网技术的应用,加强镇(街)、村(居)的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网络建设,为城乡居民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以国家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设施建设试点为契机,推进市、区、镇(街)、村(居)的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平台的建设,着力加快新的市社保服务大厅装修建设。研究完善统计调查机制和制度,改进数据调查方式,及时、准确、全面、动态地掌握数据,为科学决策、推进工作提供实时的信息和数据保障。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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