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进一步支持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起草背景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的决策部署,落实国家及海南省关于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的工作要求,紧抓海南自贸港封关运作重大机遇,聚焦产业发展与人才需求,结合市政府工作部署与海口实际,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等14个部门联合出台本《通知》,旨在推动人才工作重心从“前端引进”向“全程培养、长效发展”系统延伸,进一步拓宽就业渠道、提升创业能力、优化服务环境,全力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在海口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创业。
二、《通知》主要内容
《通知》共七大部分,围绕进一步拓宽青年就业渠道、提升创业能力、优化服务环境等方面提出具体举措:
(一)加力兑现稳岗扩岗政策,支持市场主体吸纳就业。推行“政策找人”“免申即享”服务模式,落实阶段性社保降费政策,对招用高校毕业生的小微企业或社会组织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及一次性奖励补贴。
(二)深挖基层就业空间,拓宽青年就业渠道。促进重大项目投资与就业协同,扩大基层就业项目与岗位供给,提升就业见习岗位数量与质量,每年募集就业见习岗位不少于1000个。
(三)稳定扩大公共部门岗位,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稳定事业单位招录(聘)规模,配齐建强社区工作者队伍,推动市属国有企业持续稳定高校毕业生招聘力度。
(四)大力扶持创新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深化创业教育培训体系,强化创业孵化载体建设支持,优化创业服务支持生态,积极落实创业担保贷款及财政贴息政策。
(五)全面优化就业服务,提升供需匹配质效。完善"1+4+43+N"公共就业服务网络,开展"10+N"公共就业服务系列活动,强化青年群体就业帮扶,优化企业用工对接服务。
(六)构建技能人才培养体系,强化重点产业人才储备。优化专业布局与培养模式,健全产训融合培养体系,建立精准对接与输送机制。
(七)完善青年人才发展生态,增强城市人才吸引力。强化劳动权益保障,完善人才综合服务机制,提升生活服务与城市融入支持,落实人才住房补贴与落户政策,全力保障"海南青年(人才)筑梦驿站"省级民生实事项目。
三、《通知》实施说明
(一)本通知自2026年6月17日印发之日起施行。
(二)施行期间,如遇国家及海南省相关政策调整,以上级政策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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