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第19周,海口12345热线平台受理我局办件1394件,5月累计处理工单4023件。通过对本周工单的统计分析,综合各渠道人社业务咨询情况,提炼本周热线问题如下。


01


热  点  目  录




热点问题1:毕业后档案在个人手中,可以办理档案托管吗?怎样办理?


热点问题2:退役军人及异地退役军人如何申领失业金?


热点问题3:关于咨询失业金如何申请以及申请流程的问题


02


热  点  回  应



热点问题1:毕业后档案在个人手中,可以办理档案托管吗?怎样办理?


答:(一)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五部门关于印发〈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规定〉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112号)及《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海南省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琼人社发〔2017〕104号)等文件规定,严格规范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的接收和转递,转递档案时应严密包封盖章并填写档案转递通知单、目录清单,按规定通过机要通信或邮政特快专递渠道公对公转出档案。严禁个人自带,个人无权保管本人或他人人事档案。

   (二)根据上述文件对人事档案转递的管理规定,自持本人全日制毕业学历档案在个人手中,不符合管理规定,海口市人才劳动力交流服务中心无法接收,建议将档案归还给原存档单位(需具有档案保管资质),再向户籍地或工作地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请档案调入。

热点问题2:退役军人及异地退役军人如何申领失业金?


答:2021年后退役军人未就业办理失业金需在户籍地办理。如果市民户籍地在海口市,携带身份证、户口本、退役证、失业保险视同参保缴费证明、学信网打印个人学籍信息(学籍项显示非在学学籍),拿到海口市人力资源开发局柜台提交申请。外省退役需办理失业保险关系转移。

热点问题3:关于咨询失业金如何申请以及申请流程的问题


答:一、按照《海南省城镇从业人员失业保险条例》第三条规定,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1)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2)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属于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3)已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办公地址:海口市蓝天路南侧嘉华路2号海口市就业局2楼失业保险科。联系电话:0898-65231585或0898-65231582。

二、网上申领步骤:市民需先登录“海易办”app或微信小程序,搜索栏搜“失业登记”,点搜索,点击“失业登记掌上办”,选择“海南省省本级”,点确定,选择“在线办理”,填写带星号的必填项提交。如果已做过失业登记请直接做失业金申请。返回“海易办”主界面选择“社保”,下拉选择“失业保险金申领”,填手机号后提交即可。

三、海南省失业保险金指定发放到海南省社会保障卡内,失业保险待遇当月申请,次月生效,发放生效月的失业金和代缴生效月的医保,生效月20日前(节假日顺延)拨付失业金和代缴医保。如有其他失业保险金业务问题,可在工作日办公时间致电海口市人力资源开发局电话:0898-65231585、652315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