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哪些港澳居民可以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一)具有本市学籍的大、中、小学校和幼儿园的在校(园)生。

(二)已取得海口市居住证且未纳入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港澳居民。

二、怎样办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 

可持港澳通行证、港澳居民居住证通过如下途径办理。

(一) 线下办理:居住地街道(乡镇)、居委会的医保代征点或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登记。

(二)线上办理:通过“ 椰城市民云”、“码上办事”、 “海南医保”等 APP ,选择“城乡居民普通人员参保登记”即可办理参保登记。

通过以上途径办理参保登记成功可通过微信、支付宝等税务指定的缴费渠道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保费。

三、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港澳居民可以享受哪些待遇?

待遇项目包括普通门诊、高血压/糖尿病(“两病”)门诊用药、门诊慢性特殊疾病、住院、大病保险、生育医疗等待遇。

各项待遇可以叠加计算,叠加后年度累计最高支付限额为 45 万元。

 

四、港澳居民参保人到外省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能否报销?

可享受统筹基金报销待遇。但到外省住院就医前应先履行转诊备案手续,由原收治的定点医疗机构(省本级、海口市、三亚市、儋州市县三级医院;其他市县限二级及以上医院)提出申请,并经参保所在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备案,其医疗费用按医保规定报销;未经参保所在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备案,自行到省外医疗机构住院就医的,其符合医保规定的医疗费用按 35%给予报销。